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窗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隔音防尘环保窗。
背景技术:
热塑性木塑复合材料(WPC)是采用木纤维或植物纤维填充、增强,经热压复合、熔融挤出等不同加工方式制成的改性热塑性材料。近年随全球资源日趋枯竭,社会环保意识日见高涨,对木材和石化产品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木塑复合材料这种既能发挥材料中各组分的优点,克服因木材强度低、变异性大及有机材料弹性模量低等造成的使用局限性,又能充分利用废弃的木材和塑料,减少环境污染。目前,提高材料附加值的产品愈来愈受到人们广泛关注。热塑性木塑复合材料主要集中在以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苯乙烯(PS)等热塑性塑料和木粉、植物秸秆粉、植物种壳等木质粉料为原料,经挤压、注塑、压制成型所制成的复合材料方面。从生产原料来看,木塑复合材料的原料可采用各种废旧塑料、废木料及农作物的剩余物。因此木塑复合材料的研制和广泛应用,有助于减缓塑料废弃物的污染,也有助于减少农业废弃物焚烧给环境带来的污染。木塑复合材料的生产和使用,不会向周围环境散发危害人类健康的挥发物,材料本身还可回收利用,是一种全新的绿色环保产品,也是一种生态洁净的复合材料。
现有的窗体多采用全铝合金或者塑料结构,铝合金成本较高,塑料成本低,质量轻,但是塑料材质不耐用,且不方便回收利用,不够环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隔音防尘环保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隔音防尘环保窗,包括隔音玻璃和铝合金框体,所述隔音玻璃包括前挡玻璃和内侧玻璃,所述前挡玻璃通过玻璃胶层粘接于内侧玻璃,所述前挡玻璃和内侧玻璃之间设有密封胶条,所述铝合金框体上端中间位置设有玻璃卡槽,所述隔音玻璃设于玻璃卡槽内侧,所述玻璃卡槽中间一侧设有卡条,所述卡条位于玻璃卡槽和内侧玻璃之间,所述玻璃卡槽上端一侧设有防水胶块,所述铝合金框体一侧设有装饰条连接槽,所述装饰条连接槽内侧滑动连接有装饰条,所述装饰条和铝合金框体之间设有加强块。
优选的,所述密封胶条包括密封胶层和干燥剂层,所述干燥剂层嵌于密封胶层内部。
优选的,所述密封胶层上端粘接有铝扣条,所述铝扣条一侧均匀布有防滑槽。
优选的,所述装饰条包括木塑板和连接块,所述连接块通过螺钉连接于木塑板。
优选的,所述铝合金框体下端设有空腔,所述空腔内部设有加强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木塑材料作为装饰挡边,使用寿命长、有很好的耐水性,可以100%回收再生,符合环保要求,通过采用隔音玻璃的结构,可以很好的阻隔外界的噪音,给人们带来舒适的生活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铝合金框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密封胶条结构示意图。
图中:1隔音玻璃、2铝合金框体、3前挡玻璃、4内侧玻璃、5玻璃胶层、6密封胶条、7玻璃卡槽、8卡条、9防水胶块、10装饰条连接槽、11装饰条、12加强块、13密封胶层、14干燥剂层、15铝扣条、16防滑槽、17木塑板、18连接块、19螺钉、20空腔、21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隔音防尘环保窗,包括隔音玻璃1和铝合金框体2,所述隔音玻璃1包括前挡玻璃3和内侧玻璃4,所述前挡玻璃3通过玻璃胶层5粘接于内侧玻璃4,所述前挡玻璃3和内侧玻璃4之间设有密封胶条6,所述铝合金框体2上端中间位置设有玻璃卡槽7,所述隔音玻璃1设于玻璃卡槽7内侧,所述玻璃卡槽7中间一侧设有卡条8,所述卡条8位于玻璃卡槽7和内侧玻璃4之间,所述玻璃卡槽7上端一侧设有防水胶块9,所述铝合金框体2一侧设有装饰条连接槽10,所述装饰条连接槽10内侧滑动连接有装饰条11,所述装饰条11和铝合金框体2之间设有加强块12。
进一步的,所述密封胶条6包括密封胶层13和干燥剂层14,所述干燥剂层14嵌于密封胶层13内部。
进一步的,所述密封胶层13上端粘接有铝扣条15,所述铝扣条15一侧均匀布有防滑槽16。
进一步的,所述装饰条11包括木塑板17和连接块18,所述连接块18通过螺钉19连接于木塑板17。
进一步的,所述铝合金框体2下端设有空腔20,所述空腔20内部设有加强筋21。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一种,前挡玻璃3通过玻璃胶层5粘接于内侧玻璃4组合成隔音玻璃1,并在内侧设置密封胶条6,既可以增强密封效果,又可以稳定两块玻璃之间的距离,铝合金框体2一侧设置的木塑装饰条可以使得窗体更加美观,且木塑结构较为稳定,耐用,比起塑料结构更为环保,且木塑结构防火防虫。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