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旋转伸缩式书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18920发布日期:2018-09-01 02:37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书桌,特别涉及一种旋转伸缩式书桌。



背景技术:

现有的书桌主要为了满足办公的条件,办公室中的书桌四四方方一般不重视外形仅在意功能,家中的书桌又为了给家中腾出更多的使用空间而一般较为简洁和小巧。市面上缺乏一种可以根据需求改变外形,既能满足外形美观,有能满足功能使用,既能小巧不占地,又能拓展可用面积的书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旋转和伸缩变化形态的书桌,满足各种使用情况。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旋转伸缩式书桌,所述书桌包括一固定端和一移动端,所述固定端的一端为第一书桌支脚,另一端下部与所述移动端通过一转轴相互连接,所述伸缩端包括包括转动端和伸缩端,所述转动端包括一面板与第二书桌支脚,所述面板一端的上表面与所述转轴相连接,下表面与所述第二书桌支架相连接,所述面板的另一端搭设在所述伸缩端上,所述伸缩端的上表面支撑所述面板,所述伸缩端的下表面与地面相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书桌支架通过万向轮与地面相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伸缩端的下表面通过万向轮与地面相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端内部的长度长于所述移动端伸展开后的最大长度,所述移动端能旋转移动到固定端内部。

进一步地,所述伸缩端的上表面通过滑轨机构与所述面板的下表面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滑轨机构包括若干轨座和两条轨道,所述轨座与所述轨道相配合,所述伸缩端上表面的中部设有软质坐垫,所述软质坐垫的两侧分别布置所述轨道,所述软质坐垫的高度高于所述轨道的高度,所述若干轨座分为两排布设于所述面板的下表面,所述轨座的高度大于所述伸缩端上表面到所述面板下表面的距离。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端、转动端、伸缩端均设有抽屉。

进一步地,所述抽屉均为贯通式设计,能前后两个方向拉开。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书桌分为固定端、转动端和伸缩端,可以随意变换形态,满足各种使用环境。

2、书桌可移动的部分底部设有万向轮,更加方便移动。

3、伸缩端通过滑轨机构连接,导向精确且移动省力。

4、贯通式设计的抽屉,在书桌进行旋转时候,也可以正常使用抽屉。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书桌展开状态示意图。

图2为书桌收起状态示意图。

图3为书桌移动端侧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旋转伸缩式书桌100,所述书桌包括一固定端1和一移动端2,所述固定端1的一端为第一书桌支脚11,另一端下部与所述移动端2通过一转轴12相互连接,所述移动端2包括转动端21和伸缩端22,所述转动端21包括面板211与第二书桌支脚212,所述面板211一端的上表面与所述转轴12相连接,下表面与所述第二书桌支架212相连接,所述面板211的另一端搭设在所述伸缩端22上,所述伸缩端22的上表面支撑所述面板211,所述伸缩端22的下表面与地面相接触。书桌分为固定端、转动端和伸缩端,可以随意变换形态,满足各种使用环境。既能满足外形美观,有能满足功能使用,既能小巧不占地,又能拓展可用面积的书桌。

所述第二书桌支架212通过第一万向轮3与地面相接触。所述伸缩端22的下表面通过第二万向轮4与地面相接触。书桌可移动的部分底部设有万向轮,更加方便移动。万向轮还设有锁定功能,可以在不需要移动的时候固定住。

参看图1和图2,所述固定端1内部的长度长于所述移动端2伸展开后的最大长度,所述移动端能旋转移动到固定端内部。收起来的状态只有固定端的面积,面积小不占地,而伸长和旋转后,面积变为固定端、旋转端、伸缩端的总和,面积显著增大,可大可小,能屈能伸。

如图3所示,所述伸缩端22的上表面通过滑轨机构221与所述面板211的下表面相连接。所述滑轨机构221包括若干轨座222和两条轨道223,所述轨座222与所述轨道223相配合,所述伸缩端22上表面的中部设有软质坐垫224,所述软质坐垫224的两侧分别布置所述轨道223,所述软质坐垫224的高度高于所述轨道223的高度,所述若干轨座222分为两排布设于所述面板211的下表面,所述轨座222的高度大于所述软质坐垫224上表面到所述面板211下表面的距离。

伸缩端通过滑轨机构连接,导向精确且移动省力。而软质坐垫高过轨道,使人坐在伸缩端上时,不会被轨道影响到。

所述固定端、转动端、伸缩端均设有抽屉5。抽屉可以拓展书桌的使用功能,抽屉可以自由设计在本实用新型书桌的任意位置。

如图3所示,所述抽屉5均为贯通式设计,抽屉5从前贯通到后,可以从书桌的两侧任意侧拉开,前后均设有把手,方便书桌在旋转伸缩以后之后,都可以正常使用抽屉。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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