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膜结构(10),所述第一膜结构(10)包括:
第一膜基材(11),由透明或半透明材质制成;
透明或半透明油墨层(12),印刷形成在所述第一膜基材(11)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膜结构(10)还包括:
遮光层(13),印刷形成在所述第一膜基材(11)上,所述遮光层(13)上形成有第一透光区和第二透光区,所述透明或半透明油墨层(12)的位置与所述第一透光区相对应;
扩散层(14),印刷形成在所述第一膜基材(11)上,所述扩散层(14)的位置与所述第二透光区相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膜结构(10)还包括:
遮光层(13),印刷形成在所述透明或半透明油墨层(12)上,所述遮光层(13)上形成有第一透光区和第二透光区;
扩散层(14),印刷形成在所述透明或半透明油墨层(12)上,所述扩散层(14)的位置与所述第二透光区相对应。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面板基材(20),由透明或半透明材质制成,所述第一膜结构(10)设置在所述面板基材(20)的背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第二膜结构(30),所述第二膜结构(30)设置在所述面板基材(20)的正面,所述第二膜结构(30)上设置有对应于所述第一透光区和第二透光区的第三透光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膜结构(30)包括第二膜基材(31),所述第二膜基材(31)的所述第三透光区以外区域印刷有底纹层(3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膜结构(30)还包括印刷在所述第二膜基材(31)的正面的标识层(33)。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膜结构(30)通过IMD工艺连接在所述面板基材(20)上。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膜结构(10)通过IMD工艺连接在所述面板基材(20)上。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面板基材(20)的材质为ABS或者PC或者PMMA。
11.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膜结构(10)、所述第二膜结构(30)以及所述面板基材(20)形成操作面板,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操作面板下方的显示组件,所述显示组件上设置有发光体。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为电压力锅,所述烹饪器具包括锅体和盖设在所述锅体上的锅盖,所述操作面板设置在所述锅体或者锅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