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卷门机用传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85928发布日期:2018-09-21 19:49阅读:15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传动机构领域,具体是一种卷门机用传动机构。



背景技术:

卷帘门(卷闸门)是以多关节活动的门片串联在一起,在固定的滑道内,以门上方卷轴为中心转动上下的门。卷帘们通常被广泛运用于店铺,卷帘门同墙的作用一样起到水平分隔,它由帘板、座板、导轨、支座、卷轴、箱体、控制箱、卷门机、限位器、门楣、手动速放开关装置、按钮开关和保险装置等多个部分组成,一般安装在不便采用墙分隔的部位,家具上能沿着弧形轨道置入柜体内的帘状移门,移门的一种,不同的是门扇采用1厘米左右的木条排列而成,木条后面粘有帆布等可折叠物,故皮条门通过拐弯可转入左右两侧的隔层内。

一种卷门机用传动机构的出现大大方便了卷门,但是目前阶段的一种卷门机用传动机构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无法适应于手动和电动两种传动方式,安装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卷门机用传动机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无法适应于手动和电动两种传动方式,安装不方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卷门机用传动机构,包括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轴套,所述轴套安装在转动轴上,所述轴套的外侧安装有第二齿轮,所述轴套的顶部设置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上安装有卷收轴,所述第一齿轮的外侧安装有第一传动链条,所述第一传动链条的一端安装有第三齿轮,所述第三齿轮安装在电机安装板上,所述第三齿轮的顶部安装有电机主轴安装孔,所述第二齿轮的外侧安装有第二传动链条,所述第二传动链条的一端安装有手动传动轮。

优选的,所述第一齿轮通过轴套与转动轴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与轴套均为一体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三齿轮与第一齿轮通过第一传动链条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二齿轮与手动传动轮通过第二传动链条传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第三齿轮安装在电机安装板上,且第三齿轮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电机主轴安装孔,通过其方便了电机的安装,且第三齿轮与第一齿轮通过第一传动链条传动连接,在第一齿轮的中间位置处的轴套上安装有第二齿轮,且第二齿轮与手动传动轮通过第二传动链条传动连接,通过此种设计使此机构可以同时进行电动和手动控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第一齿轮的主视图。

图中:1-第一齿轮、2-第一传动链条、3-第二齿轮、4-安装孔、5-轴套、6-第二传动链条、7-电机安装板、8-第三齿轮、9-电机主轴安装孔、10-手动传动轮、11-卷收轴、12-转动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卷门机用传动机构,包括第一齿轮1,第一齿轮1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轴套5,轴套5方便将第一齿轮1安装在转动轴12上,轴套5安装在转动轴12上,轴套5的外侧安装有第二齿轮3,第二齿轮3用来通过第二传动链条6与手动传动轮10转动连接,轴套5的顶部设置有安装孔4,安装孔4方便卷收轴11的安装,安装孔4上安装有卷收轴11,卷收轴11用来对卷门进行卷收,第一齿轮1的外侧安装有第一传动链条2,第一传动链条2用来使第一齿轮1与第三齿轮8之间相互传动,第一传动链条2的一端安装有第三齿轮8,第三齿轮8安装在电机安装板7上,电机安装板7方便电机的固定,第三齿轮8的顶部安装有电机主轴安装孔9,电机主轴安装孔9用来与电机主轴连接,第二齿轮3的外侧安装有第二传动链条6,第二传动链条6的一端安装有手动传动轮10,第一齿轮1通过轴套5与转动轴12转动连接,第一齿轮1和第二齿轮3与轴套5均为一体结构,第三齿轮8与第一齿轮1通过第一传动链条2传动连接,第二齿轮3与手动传动轮10通过第二传动链条6传动连接。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将电机安装在电机安装板7上,使电机主轴固定在电机主轴安装孔9上,通过电机主轴转动带动第三齿轮8转动,第三齿轮8通过第一传动链条2带动第一齿轮1在转动轴12上转动,通过第一齿轮1转动带动卷收轴11转动,且通过手动摇杆控制手动传动轮10转动,手动传动轮10转动通过第二传动链条6带动第二齿轮3转动,通过第二齿轮3带动第一齿轮1围绕转动轴12转动,使其带动卷收轴11转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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