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减震效果的家具板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37472发布日期:2019-05-11 00:27阅读:2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减震效果的家具板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具板材,特别涉及一种具有减震效果的家具板材,属于板材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板材是做成标准大小的扁平矩形建筑材料板,应用于建筑行业,用来作墙壁、天花板或地板的构件。板材分为实木板、大芯板、竹拼板、密度板、饰面板、细芯板、指接板、三聚氰胺板、防水板、石膏板、水泥板、烤漆板、刨花板等。目前,家具生产用的板材,都为普通的板材,在增加家具的抗震性时,需要另外加结构,板材在加工切割时,需要先画线再切割,较为麻烦,家具在生产后,板材上散发的的甲醛气体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具有减震效果的家具板材,通过在板材的内部设了微型弹簧和橡胶层,在板材的表面设了若干方格,在基板的上下端设了吸附板,解决了现有的家具生产用的板材,都为普通的板材,在增加家具的抗震性时,需要另外加结构,板材在加工切割时,需要先画线再切割,较为麻烦,家具在生产后,板材上散发的的甲醛气体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减震效果的家具板材,包括板材本体,所述板材本体包括基板,所述基板包括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之间通过固定板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的内部均设有减震腔,所述减震腔的内部均固定连接有若干微型弹簧,所述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的内部均设有两个橡胶层,两个所述橡胶层均位于减震腔的上下端,所述基板的上下端均可拆卸连接有吸附板,所述吸附板上均设有若干通孔,所述吸附板的周边均设有粘贴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基板的表面设有若干方格。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减震腔的内部还填充有泡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吸附板的内部均设有甲醛吸收颗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吸附板上均设有通槽。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新型的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的内部设了减震腔,在减震腔的内部设了若干微型弹簧,在减震腔的上下端设了橡胶层,增加了家具的抗震性,无需另外设置减震结构,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新型基板的表面设了若干方格,可便于加工时,切割板材,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新型基板上设了吸附板,可吸收掉基板上散发的甲醛气体,减少对人体的伤害。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正视图剖切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吸附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板材本体;2、基板;3、第一连接板;4、第二连接板;5、固定板;6、减震腔;7、微型弹簧;8、橡胶层;9、吸附板;10、通孔;11、通槽;12、粘贴部;13、方格。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减震效果的家具板材,包括板材本体1,板材本体1包括基板2,基板2包括第一连接板3和第二连接板4,第一连接板3和第二连接板4之间通过固定板5固定连接,第一连接板3和第二连接板4的内部均设有减震腔6,减震腔6的内部均固定连接有若干微型弹簧7,第一连接板3和第二连接板4的内部均设有两个橡胶层8,两个橡胶层8均位于减震腔6的上下端,基板2的上下端均可拆卸连接有吸附板9,吸附板9上均设有若干通孔10,吸附板9的周边均设有粘贴部12。

基板2的表面设有若干方格13,便于加工时,对板材本体1进行切割,减震腔6的内部还填充有泡沫,吸附板9的内部均设有甲醛吸收颗粒,便于吸收基板2上散发的甲醛气体,吸附板9上均设有通槽11,便于使用时,拆下吸附板9。

具体的,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板材本体1搬运到工作的地方,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基板2上设了吸附板9,通过通槽11将吸附板9从基板2上取下来,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基板2的表面设了若干方格13,切割时,只需沿着方格13的周边进行切割,防止切到减震腔6内部的微型弹簧7,本实用新型的第一连接板3和第二连接板4的内部设了减震腔6,在减震腔6的内部设了若干微型弹簧7,在减震腔6的上下端设了橡胶层8,使得生产出来的家具的抗震性较强。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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