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砧板,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和对拉组件,所述主体由多片竹板叠合组成;所述主体叠合方向上开设在有贯穿主体的通孔,所述通孔至少包括三个,所述通孔之间相互平行;
所述对拉组件包括螺栓和螺母,所述螺栓穿过通孔与螺母配合固定;所述主体与螺栓两端配合的位置上开设有容纳槽,所述容纳槽的深度不超过单片竹板的厚度的一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等间距分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开设有腰圆形的手持口,所述手持口垂直主体上下表面并贯穿主体,所述手持口的长度方向与通孔相平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口的两个半圆弧之间的连线为波浪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砧板的棱角处做圆角处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砧板的外表面做抛光处理或者砂光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竹板内渗透有油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