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洽谈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38627发布日期:2019-08-03 16:02阅读:5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洽谈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办公家具技术领域,更具体的是涉及一种多功能洽谈桌。



背景技术:

洽谈桌,用于办公室、会议室或会客室里洽谈事宜之用,其外形类似于餐桌,一般桌子的底架为金属的,桌面有实木、玻璃、防火板、大理石等,按桌面形状可分为圆桌、方桌、三角桌等。随着科技的发展,工作环境中无障碍沟通方式越来越受人们的青睐,所以洽谈桌作为必不可少的工具越来越多样化。

目前市面上有一种带电子显示板的洽谈桌,为了方便谈判双方能同时使用电子显示板,可在洽谈桌上安装两块电子显示板,并且两块电子显示板通过远程控制连接,一块用于操作者演示操作,另一块用于客户观看,但现有洽谈桌上的电子显示板基本都是直接水平镶嵌在洽谈桌桌面上的,客户观看电子显示板时间过久会产生颈椎疲劳,引起身体不适,而且洽谈桌高度基本都是固定不可调的,一般只适用于坐在椅子上面对面谈判的场合,当需要通过电子显示板向一群客户展示讲解产品时,由于客户较多且都是处于站立状态,这时洽谈桌高度就显得过低,不方便操作者进行操作,而且客户看电子显示板时也需要弯下身子,容易造成身体不适,洽谈桌结构过于简单、功能单一、适用性较低,不能适用于各种洽谈场合。

故如何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很有现实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了解决现有洽谈桌结构过于简单、功能单一、适用性较低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功能洽谈桌。

本实用新型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具体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洽谈桌,包括底座,底座上端设置有支撑柱,支撑柱上方设置有桌面,支撑柱为空心结构,支撑柱内部设置有用于升降桌面的高度调节机构,桌面上对称开设有两个容纳槽,容纳槽内均设置有电子显示板,电子显示板的一端均连接有用于抬升电子显示板的齿轮调节机构。

进一步地,齿轮调节机构包括固定在容纳槽内的内齿筒,内齿筒内部设置有主动齿轮,主动齿轮中心贯穿设置有第一转轴,第一转轴与主动齿轮固定连接,第一转轴两端伸出内齿筒并活动连接在容纳槽侧壁,主动齿轮啮合连接有从动齿轮,从动齿轮与内齿筒的内齿圈啮合连接,从动齿轮中心贯穿设置有第二转轴,第二转轴与从动齿轮活动连接,内齿筒两侧均设置有摆动杆,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均与对应的摆动杆垂直连接,两摆动杆另一端分别连接在电子显示板两侧。

进一步地,高度调节机构包括旋转丝杆、丝母座、导滑轴和调节杆,旋转丝杆上套设有与旋转丝杆配合的丝母座,支撑柱侧壁开设有两条对称布置的竖直的导滑槽,丝母座两侧连接有能沿着对应导滑槽长度方向上下移动的导滑轴,丝母座上端连接有至少两个调节杆,调节杆均伸出支撑柱并连接在桌面底部。

进一步地,底座为空心结构,底座内设置有步进电机,步进电机的输出轴与旋转丝杆连接,底座顶部设置有与步进电机的输出轴配合的滚珠轴承。

进一步地,两容纳槽上方均铰接有封盖,封盖上表面均设置有凸筋。

进一步地,底座底部四角处均设置有自锁脚轮。

进一步地,底座下端边缘设置有一圈防撞橡胶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当操作者和客户均处于坐立状态使用电子显示板时,仅需通过齿轮调节机构将电子显示板从平放状态抬升旋转90°为立放状态,电子显示板立放后便于操作者操作,同时方便客户正面观看电子显示板,不会因俯身观看电子显示板而产生颈椎疲劳感,满足客户需求,体验效果好,当面对客户较多且都是处于站立状态时,在电子显示板处于立放状态的同时,通过高度调节机构将桌面整体向上抬升,直到合适位置,避免弯腰使用电子显示板过久而造成身体不适,本实用新型能根据洽谈场合进行适当的调节,最大程度满足用户体验,功能比较齐全,适用性高。

2、当具体操作齿轮调节机构时,首先使齿轮调节机构中的第一转轴转动,带动主动齿轮转动,主动齿轮带动从动齿轮转动,主动齿轮没有和内齿筒接触,由于从动齿轮与内齿筒的内齿圈啮合连接,且内齿筒是固定的,因此从动齿轮在自转的同时围绕主动齿轮公转,从而带动两侧的摆动杆以第一转轴轴心为转动中心向上摆动,从而将与摆动杆连接的电子显示板向上抬升旋转90°,直到电子显示板处于立放状态,结构合理,操作方便。

3、当具体操作高度调节机构时,可通过步进电机控制旋转丝杆转动,丝母座两端的导滑轴是卡进导滑槽内的,因此丝母座不会转动,从而使丝母座在旋转丝杆的转动作用下上移或下移,丝母座上下移动过程中通过调节杆带动桌面上下移动,通过步进电机对旋转丝杆的正转或反转,即可实现对洽谈桌桌面的高度调节,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洽谈桌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升起电子显示板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齿轮调节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中A-A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洽谈桌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底座,2-支撑柱,2.1-导滑槽,3-桌面,3.1-容纳槽,4-电子显示板,5-齿轮调节机构,5.1-内齿筒,5.2-主动齿轮,5.3-第一转轴,5.4-从动齿轮,5.5-第二转轴,5.6-摆动杆,6-封盖,6.1-凸筋,7-旋转丝杆,8-丝母座,9-导滑轴,10-调节杆,11-步进电机,12-滚珠轴承,13-自锁脚轮,14-防撞橡胶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以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到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多功能洽谈桌,包括底座1,底座1上端设置有支撑柱2,支撑柱2上方设置有桌面3,支撑柱2为空心结构,支撑柱2内部设置有用于升降桌面3的高度调节机构,桌面3上对称开设有两个容纳槽3.1,容纳槽3-1内均设置有电子显示板4,电子显示板4的一端均连接有用于抬升电子显示板4的齿轮调节机构5。

本实施例中,当操作者和客户均处于坐立状态使用电子显示板时,仅需通过齿轮调节机构将电子显示板从平放状态抬升旋转90°为立放状态,电子显示板立放后便于操作者操作,同时方便客户正面观看电子显示板,不会因俯身观看电子显示板而产生颈椎疲劳感,满足客户需求,体验效果好,当面对客户较多且都是处于站立状态时,在电子显示板处于立放状态的同时,通过高度调节机构将桌面整体向上抬升,直到合适位置,避免弯腰使用电子显示板过久而造成身体不适,本实用新型能根据洽谈场合进行适当的调节,最大程度满足用户体验,功能比较齐全,适用性高。

实施例2

如图1到4所示,本实施例是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优化,具体是,齿轮调节机构5包括固定在容纳槽3.1内的内齿筒5.1,内齿筒5.1内部设置有主动齿轮5.2,主动齿轮5.2中心贯穿设置有第一转轴5.3,第一转轴5.3与主动齿轮5.2固定连接,第一转轴5.3两端伸出内齿筒5.1并活动连接在容纳槽3.1侧壁,主动齿轮5.2啮合连接有从动齿轮5.4,从动齿轮5.4与内齿筒5.1的内齿圈啮合连接,从动齿轮5.4中心贯穿设置有第二转轴5.5,第二转轴5.5与从动齿轮5.4活动连接,内齿筒5.1两侧均设置有摆动杆5.6,第一转轴5.3和第二转轴5.5均与对应的摆动杆5.6垂直连接,两摆动杆5.6另一端分别连接在电子显示板4两侧。

本实施例中,当具体操作齿轮调节机构时,首先使齿轮调节机构中的第一转轴转动,带动主动齿轮转动,主动齿轮带动从动齿轮转动,主动齿轮没有和内齿筒接触,由于从动齿轮与内齿筒的内齿圈啮合连接,且内齿筒是固定的,因此从动齿轮在自转的同时围绕主动齿轮公转,从而带动两侧的摆动杆以第一转轴轴心为转动中心向上摆动,从而将与摆动杆连接的电子显示板向上抬升旋转90°,直到电子显示板处于立放状态,结构合理,操作方便。

第一转轴的一端可连接有位于桌面侧端的手动摇柄,通过手动摇柄来操作第一转轴的转动,手动调节的方式控制容易,操作方便,第一转轴的一端也可连接有位于桌面侧端的驱动电机,实现自动调节,智能化程度高。第二转轴是整体位于容纳槽内的,未与容纳槽内侧壁接触。

实施例3

如图1到2所示,本实施例是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优化,具体是,高度调节机构包括旋转丝杆7、丝母座8、导滑轴9和调节杆10,旋转丝杆7上套设有与旋转丝杆7配合的丝母座8,支撑柱2侧壁开设有两条对称布置的竖直的导滑槽2.1,丝母座8两侧连接有能沿着对应导滑槽2.1长度方向上下移动的导滑轴9,丝母座8上端连接有至少两个调节杆10,调节杆10均伸出支撑柱2并连接在桌面3底部,底座1为空心结构,底座1内设置有步进电机11,步进电机11的输出轴与旋转丝杆7连接,底座1顶部设置有与步进电机11的输出轴配合的滚珠轴承12。

本实施例中,当具体操作高度调节机构时,可通过步进电机控制旋转丝杆转动,丝母座两端的导滑轴是卡进导滑槽内的,因此丝母座不会转动,从而使丝母座在旋转丝杆的转动作用下上移或下移,丝母座上下移动过程中通过调节杆带动桌面上下移动,通过步进电机对旋转丝杆的正转或反转,即可实现对洽谈桌桌面的高度调节,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实施例4

如图1和5所示,本实施例是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优化,具体是,两容纳槽3.1上方均铰接有封盖6,封盖6上表面均设置有凸筋6.1。

本实施例中,当未使用电子显示板时,电子显示板平放在容纳槽内,封盖的设置可防止灰尘等杂质进入容纳槽,封盖上设置的凸筋是为了方便手动打开封盖。

实施例5

如图1和5所示,本实施例是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优化,具体是,底座1底部四角处均设置有自锁脚轮13,底座1下端边缘设置有一圈防撞橡胶层14。

本实施例中,自锁脚轮的设置方便对整个洽谈桌进行移动,根据需求以用在不同办公室,底座下端边缘设置的防撞橡胶层,在洽谈桌移动过程中可减小对底座的撞击伤害,提高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凡是运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同结构变化,同理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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