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平衡密集架,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自平衡密集架包括:
一密集架主体,其中所述密集架主体包括至少一滑动导轨;
至少一监测组件,其中所述检测部件被设置于所述密集架主体,并检测所述密集架主体的重量分布;
至少一驱动部件,其中所述驱动部件被设置于所述密集架主体;
至少一重心调整部件,其中所述重心调整部件通过所述驱动部件被可滑动地安装于所述滑动导轨;和
一控制部件,其中所述监测组件和所述驱动部件被电连接于所述控制部件,其中所述驱动部件被控制地连接于所述控制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自平衡密集架,其中所述密集架主体包括多个密集架单元和多个驱动机构,其中每个所述密集架单元被可驱动地连接于所述驱动机构,其中每个所述密集架单元上安装至少一所述驱动部件、至少一所述重新调整部件以及至少一所述控制部件,其中所述滑动导轨被设置于每个所述密集架单元,并且所述滑动导轨沿着与所述密集架单元被驱动而滑动的方向垂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自平衡密集架,其中所述监测组件包括多个重力传感器,其中所述重力传感器被设置于每个所述密集架单元,其中所述重力传感器被电连接于所述控制部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自平衡密集架,其中所述监测组件还包括多个位置传感器,其中所述位置传感器被设置于每个所述密集架单元,以监测所述重心调整部件在所述滑动导轨上的位置,并且所述位置传感器被电连接于所述控制部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自平衡密集架,所述自平衡密集架还包括一警示部件,其中所述警示部件被电连接于所述监测组件的所述重力传感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自平衡密集架,所述驱动部件被设置为一伺服电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自平衡密集架,所述警示部件被实施为选自一声波生成装置或/和光生成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