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建对夹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54228发布日期:2020-01-10 16:03阅读:8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土建对夹门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体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土建对夹门结构。



背景技术:

市场上的钢质门外观与防盗门极为相似,从防盗性能来说,标准防盗门钢板厚,抗冲击力强,执行的是国家强制标准;而钢质门执行的是各企业自己企业标准,钢质门广泛用于各建筑的室内及室外。

现有的钢质门大多类似实木门,没有视窗,不易于观察,并且,门框与墙板之间的连接简单的螺栓连接,不稳固。

同时,传统的钢质门在于土建墙体连接时,不会考虑门框结构的包覆性结构连接的稳定性,同样不考虑密封性能,会导致其适用范围窄,无法在洁净的生产车间适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土建对夹门结构,利用双面胶和硅胶密封,配合钢化玻璃,不影响门体强度的情况下在钢质门上开设视窗,并且,钢制门本体与门框之间设有密封条,保证整体密封性能,而门框与土建墙体之间包覆式连接,并设有固定部和折弯加强部,两者连接更为稳固,钢质门使用的稳定性更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土建对夹门结构,包括钢制门本体和将其与土建墙体连接的门框,门框包括包覆在土建墙体两侧和顶侧的第一框体结构和第二框体结构,第二框体结构与第一框体结构搭接处设有凸部,与之相邻的所述第二框体结构上形成平台部;

钢制门本体与平台部之间通过上下均设有的铰链连接;

钢质门本体包括两侧的门板,门板之间设有填充层,门板上设有由两道钢化玻璃制成的视窗。

进一步地,第一框体结构和第二框体结构边缘位置设有折弯部。

进一步地,钢制门本体底部设有密封条。

进一步地,视窗与所述门板之间设有硅胶密封。

进一步地,钢制门本体上设有门锁。

进一步地,填充层为纸蜂窝,或是岩棉,或是铝蜂窝,或是聚氨酯,所述填充层与两侧的所述门板胶粘连接。

进一步地,门框在其凸部、两侧侧面和所述土建墙体螺栓固定。

进一步地,门框与所述钢质门本体之间还设有闭门器。

进一步地,钢制门本体与所述凸部之间设有密封胶条。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备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利用双面胶和硅胶密封,配合钢化玻璃,不影响门体强度的情况下在钢质门上开设视窗,并且,钢制门本体与门框之间设有密封条,保证整体密封性能,而门框与土建墙体之间包覆式连接,并设有固定部和折弯加强部,两者连接更为稳固,钢质门使用的稳定性更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结构剖面示意图;

图3是图2中a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

一种土建对夹门结构,如图1-3所示,包括钢制门本体1和将其与土建墙体2连接的门框3。

具体的,门框3包括包覆在土建墙体2两侧和顶侧的第一框体结构31和第二框体结构32,第二框体结构32与第一框体结构31搭接处设有凸部321,与之相邻的第二框体结构32上形成平台部322;

在门体的连接上,钢制门本体1与所述平台部322之间通过上下均设有的铰链4连接,并且,钢制门本体1与凸部321之间设有密封胶条7,实现了门体的密封。

并且,钢制门本体1底部设有密封条,进一步保证密封性能。

而在门体结构上,钢质门本体1包括两侧的门板11,门板11之间设有填充层12,门板11上设有由两道钢化玻璃14制成视窗,具体的,钢化玻璃与门板通过1mm厚双面胶连接,并设有硅胶密封,保证门体的一体密封性能。

其中,填充层12为纸蜂窝,或是岩棉,或是铝蜂窝,或是聚氨酯,所述填充层与两侧的所述门板11胶粘连接,并且,钢制门本体1上设有门锁13,更者,门框3与钢质门本体1之间还设有闭门器6,方便开闭,并提高安全性能。

而在门框的连接固定上,第一框体结构31和第二框体结构32的结构侧部分别与土建墙体的两个侧面螺栓连接,具体采用膨胀螺丝,而两者中部叠合的凸部同样采用膨胀螺丝与土建墙体固定。

并且,第一框体结构31和第二框体结构32边缘位置设有折弯部5,在起到加固作用的同时,更为美观。

上述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

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在不冲突的前提下,上述各优选方案可以自由地组合、叠加。

应当理解,上述的实施方式仅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针对上述细节做出的各种明显的或等同的修改或替换,都将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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