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货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654614发布日期:2020-05-08 13:20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一种货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货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货架结构。



背景技术:

货架是用于摆放物品的常用装置,在仓库、商场、超市等场所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以及摆放物品的不同,货架的结构形式也存在区别,例如层架、层格式货架、抽屉式货架、橱柜式货架、u形架、悬臂架、栅架、鞍架、气罐钢筒架、轮胎专用货架等。

在超市中,货架可用于摆放食品、饮料、生活用品等。现有用于摆放饮料的货架普遍为层架,其结构形式是:包括主框架,所述主框架上设置有多层平行且水平放置的隔板,所述隔板用于摆放各种饮料。现有的饮料货架在使用时存在一些不足:

1、在消费者将货架前边的饮料取走后,后边的饮料依旧保持原位,消费者需要将手伸入货架中将饮料取出,这样给消费者拿取饮料造成一定麻烦,尤其是位置较高的隔板上的饮料,消费者可能无法取出。

2、货架前边的饮料被取走后,后边的饮料如果没有人为将其取出放在前边,则会一直位于最后边,如果超市导购人员没能发现位于最后边的饮料,这会导致最后边的饮料长期不能更换,进而造成超过饮用期限,造成经济损失。

因此,基于现有技术中的不足,需要一种能够让饮料自动从后边移动到前边的货架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结构合理,能够让物品自动滑动到最前边的货架结构,以克服现有技术上的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饮料货架结构,包括主框架,所述主框架从上到下设有多层平行设置的隔板,所有隔板从前到后向上倾斜设置,所述隔板的倾斜角度为3-8度,所述隔板包括多个沿主框架左右方向并列设置的支撑单元;所述支撑单元包括沿主框架前后方向设置的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前端设有向上延伸的挡板,所述支撑板的左右两端沿主框架的前后方向向上设有条形凸起,两条所述条形凸起的顶面沿所述支撑单元前后方向开设有多对位置相对应的卡槽,位置相对的卡槽之间架设有滚轴,所述条形凸起的顶面设有将滚轴限制在卡槽中的压条,所述滚轴侧壁的最高位置高于所述压条的顶面。

优选地,相邻卡槽之间形成凸台,所有凸台顶面均开有插孔,所述压条上设有与所述插孔位置和数量相对应的插头,所述插头与所述插孔插接配合。

优选地,所述隔板的倾斜角度为3-5度。

优选地,所述滚轴侧壁为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料。

优选地,所述支撑板最前端设有托板,所述托板与所述压条的高度相同,所述托板在所述支撑板前后方向的尺寸为30-70mm。

优选地,所述滚轴的轴向长度为40-60mm。

优选地,所述滚轴之间距离为3-5mm。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一种货架结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支撑单元倾斜设置,通过滚轴的滚动作用带动物品从后向前自动滑动;本实用新型中的滚轴和支撑板通过压条配合定位,其拆装方便,加工制造简单。此外,本实用新型支撑单元上的所有结构均可采用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料制作,能够有效降低货架的整体质量,便于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的支撑单元结构。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支撑单元的主视局部放大拆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支撑单元的立体局部放大拆分图。

图中:

1主框架11立柱

12连杆13底板

14栏杆2支撑单元

21支撑板22条形凸起

23卡槽24滚轴

25压条26凸台

27托板211挡板

241支撑轴251插头

261插孔

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前”、“后”、“中间”等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目前,在超市中用于摆放摆放食品、饮料等物品的货架普遍采用多层水平隔板的层架形式,这种货架在使用时,当消费者将货架前边的饮料等物品取走后,后边的物品依旧保持原位,不利于消费者以及导购人员取出后边的物品,而且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后边的物品,还可能造成其超过饮用或食用期限,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基于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货架结构,结合图1-图4,本实用新型包括主框架1,所述主框架1从上到下设有多层平行设置的隔板,所有隔板从前到后向上倾斜设置,所述隔板的倾斜角度为3-8度,所述隔板包括多个沿主框架左右方向并列设置的支撑单元2(参考图1,图1中用两个支撑单元进行示意)。结合图2-图4,所述支撑单元2包括沿主框架1前后方向设置的支撑板21,所述支撑板21的前端设有向上延伸的挡板211,所述支撑板21的左右两端沿主框架1的前后方向向上设有条形凸起22,两条所述条形凸起22的顶面沿所述支撑单元前后方向开设有多对位置相对应的卡槽23,位置相对的卡槽23之间架设有滚轴24,所述条形凸起22的顶面设有将滚轴24限制在卡槽23中的压条25,所述滚轴24侧壁的最高位置高于所述压条25的顶面,其目的是确保让滚轴24支撑物品。在使用时,因为隔板倾斜设置,所以支撑单元2也是倾斜的,以所述滚轴24上支撑饮料瓶为例,当饮料瓶放置在滚轴24上时,受自身重力作用,饮料瓶会一直滑动到支撑单元2的最前端,并通过挡板211限制位置,不会让饮料瓶从前边掉落;当最前边的饮料瓶被取走时,后边的会自主向前滑动,便于消费者和导购人员观察和取放。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主框架1包括四个按照矩形设置的立柱11,相邻立柱11之间通过连杆12连接,所述连杆12可以通过螺栓、螺钉与立柱11连接,也可以直接焊接连接。所述隔板包括底板13,所述支撑单元2并列设置在底板13上。隔板与所述立柱11配合定位,即底板13与立柱11配合定位,具体配合方式有多种:例如所述立柱11上设有插槽,所述底板13边缘设有插杆,所述底板13的插杆插入插槽中与立柱11配合定位;又例如四个立柱11之间焊接托板,将底板13放置在托板上。如图1所示,主框架1的最后边设有栏杆14,用于防止物品从后边掉落。

在实际组装时,如图3和图4所示,所述滚轴24两端设有支撑轴241,所述支撑轴241与所述滚轴24共轴线,并且支撑轴241的外径小于滚轴24的外径。所述滚轴24两端的支撑轴241分别置入位置相对的卡槽23中,并且所述支撑轴241的外径尺寸小于所述卡槽开口尺寸。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压条25和所述条形凸起22的配合方式有多种,例如使用粘合剂粘贴,通过螺丝固定等方式。在优选实施例中,如图3和图4所示,相邻卡槽23之间形成凸台26,所述凸台26顶面开有多个插孔261,所述压条25上设有与所述插孔261位置和数量相对应的插头251,所述插头251与所述插孔261插接配合,为了拆装方便,所述插头251与所述插孔261之间过盈配合,这样不需要其他结构就能实现所述压条25和所述条形凸起22的配合连接,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在优选实施例中,经过试验验证,所述隔板的倾斜角度为3-5度时,既能确保滚轴24上的物品依靠自重下滑,又能避免因倾斜角度过大造成物品滑出支撑板21(倾斜角度过大会导致加速度过大)。

在实际生产制造时,所述滚轴24侧壁为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料。因为货架的尺寸往往较大,为了降低重量,便于移动,在优选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支撑单元2上除压条25外的所有结构均采用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料。

在使用时,当滚轴24需要更换时需要将所述压条25拆下,为了便于压条25的拆卸,并保证压条25不会被轻易损坏,所述压条25可采用软质橡胶材料。在使用时,支撑单元2的位置状态和使用状态是稳定的,所以使用软质橡胶材料的压条25能够有效满足使用需要,并且保证结构稳定;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压条25也可以采用铝制材料、塑料材料等。

为了保证最前边的物品放置平稳,参考图3,所述支撑板21最前端设有托板27,所述托板27与所述压条25的高度相同,所述托板27在所述支撑板前后方向的尺寸为30-70mm,例如35mm、40mm、45mm、50mm、55mm、60mm、65mm等。

在使用时,根据货架整体的尺寸大小不同,以及物品的摆放需要,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支撑单元2并将其并列设置(参考图1),因此,所述滚轴24的轴向长度为40-60mm,所述支撑轴241的轴向长度为4-6mm,即每个支撑单元2的宽度约为48-72mm,从而满足使用需要。在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滚轴24的优选轴向长度为45mm,支撑轴241的轴向长度为4.5mm;此外,所述滚轴24的两端面与条形凸起22的内侧壁之间应当分别留有0.5-1mm的间隙,避免滚轴24转动时因为接触摩擦造成滚动阻力过大。

在实际使用时,为了确保滚轴24上的物品滑动稳定,尤其是罐装、厅装或瓶装的饮料,所述滚轴24之间距离为3-5mm。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不仅适用于摆放饮料,一些盒装、罐装的物品也可以通过本结构实现自动从后向前移动,便于手动拿放。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货架结构,能够解决问题物品在货架后边不便于取出的问题。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从而有很高的利用价值和使用意义。

上述实施方式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还有许多方面可以在不违背总体思想的前提下进行改进,对于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可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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