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卫生筷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651363发布日期:2020-10-28 11:53阅读:72来源:国知局
一种卫生筷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餐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卫生筷子。



背景技术:

在日常生活中,筷子作为一种常用的餐具经常被人们使用,但在餐桌上,人们只能将筷子横放在碗的上方,这样的放置方式使得筷子容易滚动掉到桌上或者地上,如果直接将筷子放在桌面上又不卫生。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针对上述现有问题,有必要提出一种卫生筷子。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卫生筷子,包括筷子本体,所述筷子本体包括依次连接的使用端、握持端和配重端,所述配重端呈锥台型,所述配重端的重量大于所述使用端和所述握持端的总重量。

筷子本体包括了依次连接的使用端、握持端和配重端,使用端和握持端为一体成型结构或可拆卸连接,当使用端和握持端为可拆卸连接时,使用端和握持端通过螺纹连接,其中配重端的重量大于使用端和握持端的总重量,使得在未使用筷子本体时将筷子本体放置在桌面上后,由于配重端的重量大于使用端和握持端的重量,且同时配重端呈锥台型使得使用端不予桌面直接接触,这样进一步保证了筷子本体在使用过程中的卫生。

优选的,所述配重端与所述握持端为一体成型结构。

使用端、握持端和配重端为一体成型结构是为了方便加工以及对筷子本体的清洗。

优选的,所述配重端与所述握持端为可拆卸连接。

将配重端和握持端设置成可拆卸连接是为了方便更换使用端,同时便于用户家中现有筷子的使用,节省购买筷子的成本。

优选的,所述配重端的长度与所述使用端和所述握持端的长度之和的比值至少为10:1,所述配重端的重量大于所述使用端和握持端的总重量的1.4倍。

配重端4的长度与使用端2和握持端3的长度之和的比值为10:1,配重端的重量大于使用端和握持端总重量的1.4倍是为了避免配重端的重量不够不能将使用端翘起。

优选的,所述可拆卸连接为卡接、螺纹连接、磁性连接或插接中的任意一种。

可拆卸连接为卡接、螺纹连接、磁性连接或插接中的任意一种是因为其方便加工和方便安装。

优选的,所述可拆卸链接为卡接时,所述握持端靠近配重端的一端部设有卡凸,所述配重端直径大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卡凸相配合的卡槽。

可拆卸连接为卡接时,在握持端的端部设置卡凸,在配重端上设置卡槽,是为了方便清洗握持端,且方便握持端和配重端的拆装。

优选的,所述可拆卸连接为螺纹连接时,所述外螺纹设于所述握持端靠近配重端的一端的外侧壁上或设于所述配重端直径较大的一端外侧壁上,所述握持端靠近配重端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或所述配重端直径较大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

握持端和配重端通过螺纹连接是为了使其连接更加牢固,同时又方便拆卸。

优选的,所述可拆卸连接为磁性连接时,所述握持端靠近配重端的一端部设有第一磁铁,所述配重端靠近握持端的一端设有与第一磁铁相配合的第二磁铁。

配重端和握持端通过磁铁连接是为了方便拆卸。

优选的,所述可拆卸连接为卡接时,所述握持端靠近配重端的一端外侧壁上均布设有多个卡口,所述配重端直径大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卡口数量相匹配的连接板,所述连接板远离所述配重端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卡口相配合的卡接件。

配重端和握持端通过卡接是为了方便拆卸,同时又避免使用过程中配重端脱落。

优选的,所述配重端呈圆台型或多边棱台型。

配重端设置呈圆台型是为了方便将使用端翘起,配重端设置呈四棱台型、六棱台型或八棱台型瑟是为了避免筷子本体放置在桌面上时出现滚动,造成筷子掉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筷子本体包括了依次连接的使用端、握持端和配重端,其中配重端的重量大于使用端和握持端的总重量,使得在未使用筷子本体时将筷子本体放置在桌面上后,由于配重端的重量大于使用端和握持端的重量,且同时配重端呈锥台型使得使用端不予桌面直接接触,这样进一步保证了筷子本体在使用过程中的卫生;

(2)使用端、握持端和配重端为一体成型结构是为了方便加工以及对筷子本体的清洗;

(3)将配重端和握持端设置成可拆卸连接是为了方便更换使用端,同时便于用户家中现有筷子的使用,节省购买筷子的成本;

(4)配重端4的长度与使用端2和握持端3的长度之和的比值为10:1,配重端的重量大于使用端和握持端总重量的1.4倍是为了避免配重端的重量不够不能将使用端翘起;

(5)可拆卸连接为卡接、螺纹连接、磁性连接或插接中的任意一种是因为其方便加工和方便安装;

(6)可拆卸连接为卡接时,在握持端的端部设置卡凸,在配重端上设置卡槽,是为了方便清洗握持端,且方便握持端和配重端的拆装;

(7)握持端和配重端通过螺纹连接是为了使其连接更加牢固,同时又方便拆卸;

(8)配重端和握持端通过磁铁连接是为了方便拆卸;

(9)配重端和握持端通过卡接是为了方便拆卸,同时又避免使用过程中配重端脱落;

(10)配重端设置呈圆台型是为了方便将使用端翘起,配重端设置呈四棱台型、六棱台型或八棱台型瑟是为了避免筷子本体放置在桌面上时出现滚动,造成筷子掉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所述卫生筷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所述卫生筷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6所述卫生筷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8所述卫生筷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9所述卫生筷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卫生筷子的中现有筷子和配重端配合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筷子本体;2、使用端;3、握持端;4、配重端;5、卡凸;6、卡槽;7、第一磁铁;8、第二磁铁;9、卡口;10、连接板;11、卡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卫生筷子,包括筷子本体1,所述筷子本体1包括依次连接的使用端2、握持端3和配重端4,所述配重端4呈锥台型,所述配重端4的重量大于所述使用端2和所述握持端3的总重量。

筷子本体1包括了依次连接的使用端2、握持端3和配重端4,使用端2和握持端3为一体成型结构或可拆卸连接,当使用端2和握持端3为可拆卸连接时,使用端2和握持端3通过螺纹连接,其中配重端4的重量大于使用端2和握持端3的总重量,使得在未使用筷子本体1时将筷子本体1放置在桌面上后,由于配重端4的重量大于使用端2和握持端3的重量,且同时配重端4呈锥台型使得使用端2不予桌面直接接触,这样进一步保证了筷子本体1在使用过程中的卫生。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配重端4与所述握持端3为一体成型结构。

使用端2、握持端3和配重端4为一体成型结构是为了方便加工以及对筷子本体1的清洗。

实施例3: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配重端4与所述握持端3为可拆卸连接。

将配重端4和握持端3设置成可拆卸连接是为了方便更换使用端2,同时便于用户家中现有筷子的使用,节省购买筷子的成本。

实施例4: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配重端4的长度与所述使用端2和所述握持端3的长度之和的比值至少为10:1,所述配重端4的重量大于所述使用端2和握持端3的总重量的1.4倍。

配重端4的长度与使用端2和握持端3的长度之和的比值为10:1、11:1、12:1、13:1、14:1或15:1,配重端4的重量大于使用端2和握持端3总重量的1.4倍是为了避免配重端4的重量不够不能将使用端2翘起,其中配重端4的重量为使用端2和握持端3总重量的1.4倍、1.5倍、1.6倍、1.7倍、1.8倍或1.9倍,其中最优的为1.5倍。

实施例5:

如图3-6所示,本实施例在实施例3的基础上,所述可拆卸连接为卡接、螺纹连接、磁性连接或插接中的任意一种。

可拆卸连接为卡接、螺纹连接、磁性连接或插接中的任意一种是因为其方便加工和方便安装。

实施例6:

如图3和图6所示,本实施例在实施例5基础上,所述可拆卸链接为卡接时,所述握持端3靠近配重端4的一端部设有卡凸5,所述配重端直径大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卡凸5相配合的卡槽6。

可拆卸连接为卡接时,在握持端3的端部设置卡凸5,在配重端4上设置卡槽6,是为了方便清洗握持端3,且方便握持端3和配重端4的拆装。

实施例7: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5的基础上,所述可拆卸连接为螺纹连接时,所述外螺纹设于所述握持端3靠近配重端4的一端的外侧壁上或设于所述配重端4直径较大的一端外侧壁上,所述握持端3靠近配重端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或所述配重端4直径较大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

握持端3和配重端4通过螺纹连接是为了使其连接更加牢固,同时又方便拆卸。

实施例8:

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在实施例5的基础上,所述可拆卸连接为磁性连接时,所述握持端3靠近配重端4的一端部设有第一磁铁7,所述配重端靠近握持端3的一端设有与第一磁铁7相配合的第二磁铁8。

配重端4和握持端3通过磁铁连接是为了方便拆卸。

实施例9:

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在实施例5的基础上,所述可拆卸连接为卡接时,所述握持端3靠近配重端的一端外侧壁上均布设有多个卡口9,所述配重端4直径大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卡口9数量相匹配的连接板10,所述连接板10远离所述配重端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卡口9相配合的卡接件11。

配重端4和握持端3通过卡接是为了方便拆卸,同时又避免使用过程中配重端4脱落。

实施例10: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配重端4呈圆台型或多边棱台型。

配重端4设置呈圆台型是为了方便将使用端2翘起,配重端4设置呈多边棱台型为了避免筷子本体1放置在桌面上时出现滚动,造成筷子掉落,其中多边棱台型为三棱台型、四棱台型、五棱台型、六棱台型、七棱台型、八棱台型或九棱台型中的任意一种,最优的为六棱台型。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