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761051发布日期:2021-09-25 09:20阅读:79来源:国知局
一种支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厨具,更具体地,涉及一种支架。


背景技术:

2.烹饪器具一般都包括锅体和锅盖,用于食物的烹饪。为了适应不同的烹饪方式或为了适应不同方位的热气从而更好的烹饪,经常会额外增加一些辅助的烹饪工具,例如空气炸锅的烤架。
3.传统的空气炸锅烤架,多为密实平面结构,即使部分有通孔,仍难以使食物上下表面受热均匀,烹饪过程中需要多次取出人工翻转,非常的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支架使用过程中存在食物受热不均匀,需要多次翻转费时费力的问题,提供一种支架。
5.在本技术方案中,提供了一种支架,包括面板和若干支撑脚,所述面板和若干支撑脚连接,所述面板上设有若干突起和若干通孔。
6.本实用新型通过所述面板和若干支撑脚连接的设置可将支架直接放置于烹饪的锅体内,将食物放置于支架上,进行烹饪即可,不需外在增加支撑脚对其进行设置。且所述面板上设有若干突起和若干通孔的设置,烹饪食物时,支架上的通孔可有效导流锅内热空气,热空气可由支架底部穿过通孔到达食物下表面;且食物下表面由突起托起,大部分面积悬空,在热空气作用下,可大面积加热,使食物上下两面受热均匀,提高烹饪的效果。且支架可作为空气炸锅中烤架使用;也可放置于压力锅,电饭锅,蒸锅等器具,作蒸架使用,支架功能多样化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方式。
7.优选地,若干突起为点状突起。点状的突起是提供一种多种支撑点的形式进行支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点状的突起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并不是限制性的规定。
8.优选地,若干突起为散射状或环状的筋条结构。散射状或环状的筋条结构的设置是提供一种有效托起食物的结构,可提高托起支撑的强度和稳定性;同时便于加工以及提高了美观性。
9.优选地,若干突起均匀分布于面板上。若干突起均匀分布于面板上的设置是便于食物平稳放置,避免发生倾斜堵住一些通孔的情况出现,从而有效的对食物上下两面均匀加热,提高烹饪效果。
10.优选地,所述筋条结构的数量为至少三条。这样设置是保证食物平稳放置且大面具悬空,便于热空气经过通孔对底部食物大部分面积直接加热,从而提高了烹饪的效率和加热的均匀性。
11.优选地,若干支撑脚与面板可拆卸连接,或若干支撑脚与面板固定连接一体成型。若干支撑脚与面板可拆卸连接的设置是为了根据需要将支撑脚安装或拆卸掉。若干支撑脚与面板固定连接一体成型,是减少了接缝连接,提高整个支撑架的强度,可延长其使用寿
命,同时没有接缝,平滑的一体成型,提高了美观性。
12.优选地,所述面板的四周边缘位置处设有翻边结构。这样设置是便于避免出现锋利的边缘,引起使用者拿取的时候被擦伤的情况出现或刮花锅体结构的出现,提高了安全性。
13.优选地,所述支撑脚的数量为至少三个且对称连接于面板上。这样设置是保证支撑面板的平稳性,从而使得整个支架平稳性放置。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所述支撑脚的数量为至少三个且对称连接于面板上的设置只是优选,并不是限制性的规定。假如支撑脚为一个安装于面板的中部且设计宽大一些形成支撑条也是可行的。同理两个支撑脚的方式也是可以使用的。因此支撑脚的数量的设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设计。
14.优选地,所述面板为曲面结构或平面结构;所述通孔为圆孔、方孔或条形孔。这样设置是为了提供多种面板结构形式,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设定;通孔也可根据使用者的喜好进行不同的设计,具体的形状除了上述圆孔、方孔或条形孔外,其他形状的通孔只要能够保证热气顺利通过,也是可行的。这些设定只是优选,并不是限制性的规定。
15.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支架,包括面板,所述面板上设有若干突起和若干通孔。这样设置是提供一种放置食物的支架,食物下表面由突起托起,大部分面积悬空,在热空气穿过食物底部的通孔作用下,可大面积加热食物,使食物上下两面受热均匀,提高烹饪的效果。这种支架可外加支撑脚放置于烹饪器具中使用,也可以直接使用,对食物进行烹饪,具体应用情形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是:
17.本实用新型通过所述面板和若干支撑脚连接的设置可将支架直接放置于烹饪的锅体内,将食物放置于支架上,进行烹饪即可,不需外在增加支撑脚对其进行设置。且所述面板上设有若干突起和若干通孔的设置,烹饪食物时,支架上的通孔可有效导流锅内热空气,热空气可由支架底部穿过通孔到达食物下表面;且食物下表面由突起托起,大部分面积悬空,在热空气作用下,可大面积加热,使食物上下两面受热均匀,提高烹饪的效果。且支架可作为空气炸锅中烤架使用;也可放置于压力锅,电饭锅,蒸锅等器具,作蒸架使用,支架功能多样化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方式。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支架的的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图1的爆炸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支架的的结构示意图i;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支架的的结构示意图ii;
22.图5为面板和若干支撑脚一体成型的支架的的结构示意图;
23.图6为图5的主视图;
24.图7为图6的a

a方向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5.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
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2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长”“短”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27.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具体描述:
28.实施例一
29.如图1至图7本实用新型一种支架的第一实施例,包括面板1和若干支撑脚2,面板1和若干支撑脚2连接,面板1上设有若干突起11和若干通孔12。
30.其中,若干突起11为点状突起。点状的突起是提供一种多种支撑点的形式进行支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点状的突起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并不是限制性的规定。
31.如图1、图2、图5、图6所示,若干突起11为散射状或环状的筋条结构。散射状或环状的筋条结构的设置是提供一种有效托起食物的结构,可提高托起支撑的强度和稳定性;同时便于加工以及提高了美观性。
32.如图1、图2、图5、图6所示,若干突起11均匀分布于面板1上。若干突起均匀分布于面板上的设置是便于食物平稳放置,避免发生倾斜堵住一些通孔的情况出现,从而有效的对食物上下两面均匀加热,提高烹饪效果。
33.如图1、图2、图5、图6所示,筋条结构的数量为至少三条。这样设置是保证食物平稳放置且大面具悬空,便于热空气经过通孔对底部食物大部分面积直接加热,从而提高了烹饪的效率和加热的均匀性。
34.如图1至图4所示,若干支撑脚2与面板1可拆卸连接;或如图5至图7所示,若干支撑脚2与面板1固定连接一体成型。若干支撑脚与面板可拆卸连接的设置是为了根据需要将支撑脚安装或拆卸掉。若干支撑脚与面板固定连接一体成型,是减少了接缝连接,提高整个支撑架的强度,可延长其使用寿命,同时没有接缝,平滑的一体成型,提高了美观性。
35.如图2、图4所示,面板1的四周边缘位置处设有翻边结构13。这样设置是便于避免出现锋利的边缘,引起使用者拿取的时候被擦伤的情况出现或刮花锅体结构的出现,提高了安全性。
36.如图2所示,支撑脚的数量为至少三个且对称连接于面板1上。这样设置是保证支撑面板的平稳性,从而使得整个支架平稳性放置。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所述支撑脚的数量为至少三个且对称连接于面板上的设置只是优选,并不是限制性的规定。假如支撑脚为一个安装于面板的中部且设计宽大一些形成支撑条也是可行的。同理两个支撑脚的方式也是可以使用的。因此支撑脚的数量的设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设计。
37.如图1、图2、图5、图6所示,面板1为曲面结构或平面结构;通孔12为圆孔、方孔或条形孔。这样设置是为了提供多种面板结构形式,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设定;通孔也可根据使用者的喜好进行不同的设计,具体的形状除了上述圆孔、方孔或条形孔外,其他形状的通孔
只要能够保证热气顺利通过,也是可行的。这些设定只是优选,并不是限制性的规定。
38.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支架可作为空气炸锅中烤架使用;也可放置于压力锅,电饭锅,蒸锅等器具,作蒸架使用,支架功能多样化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方式。
39.实施例二
40.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类似,所不同之处在于,包括面板1,面板1上设有若干突起11和若干通孔12。仅仅设置面板1是提供一种放置食物的支架,食物下表面由突起托起,大部分面积悬空,在热空气穿过食物底部的通孔作用下,可大面积加热食物,使食物上下两面受热均匀,提高烹饪的效果。这种支架可外加支撑脚放置于烹饪器具中使用,也可以直接使用,对食物进行烹饪,具体应用情形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本实施例中的烹饪器具也如实施例一所示,可选择多种烹饪器具,如空气炸锅、压力锅、电饭锅以及蒸锅等。当然烹饪器具并不限制于这些,其他的烹饪器具也是可以选用实施例一或实施例二中的支架的,使用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41.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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