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060988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一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庭日常用品,具体地是指一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
【背景技术】
[0002]纸篓是现代社会非常实用的常用工具;圆锥体,底有封口 ;上面开口,像是放大的酒杯,可装一些家庭的生活垃圾、办公废纸品。常见的材质有PP塑料。有的纸篓简洁,有的桶身彩色的花朵及宽条纹印花设计,豪华大方,符合当今的审美观点。以其设计简单、实用以及价格便宜被多数普通家庭、办公场所使用。现有塑料纸篓,一般采用PP塑料制成,其整体单薄、质轻,容易受到外力作用而偏移,甚至被脚踢翻,使用不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其目的在于主要克服现有塑料纸篓结构设计不理想,容易受到外力作用而偏移,甚至被脚踢翻,使用不方便的缺点。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5]—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包括纸篓本体,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设有若干个凸部,包括橡胶垫,该橡胶垫的顶面开设有与若干个凸部相适配的若干个凹部,该橡胶垫通过若干个凹部对应地扣设于若干个凸部上与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橡胶垫的底面为水平面,并且该水平面上设有防滑条纹,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为内外两层结构,外层为塑料层,内层为具有负重效果的金属层。
[0006]所述金属层为钢板层。
[0007]所述纸篓本体呈圆锥状,其内壁上设有一层荧光圈,并且该荧光圈位于所述纸篓本体的开口处。
[0008]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塑料纸篓结构设计理想,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为内外两层结构(即外层为塑胶层,内层为具有负重效果的金属层)以及具有防滑功能的橡胶垫的设计,其整体比较重并且具有抓地效果,使得塑料纸篓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受到外力作用而偏移,也不容易被踢翻,使用方便,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0010]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和橡胶垫之间连接的示意图,分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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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橡胶垫的仰视方向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参照附图1至图3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0013]参照附图1、图2和图3。一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包括纸篓本体1,所述纸篓本体1的底部设有若干个凸部10,包括橡胶垫2,该橡胶垫2的顶面开设有与若干个凸部10相适配的若干个凹部20,该橡胶垫2通过若干个凹部20对应地扣设于若干个凸部10上与所述纸篓本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橡胶垫2的底面为水平面,并且该水平面上设有防滑条纹21,所述纸篓本体1的底部为内外两层结构,外层为塑料层11,内层为具有负重效果的金属层12,该金属层12为钢板层。
[0014]参照附图1。所述纸篓本体1呈圆锥状,其内壁上设有一层荧光圈3,并且该荧光圈3位于所述纸篓本体1的开口处。采用荧光圈3设置在所述纸篓本体1内壁的开口处的设计,这样在光线比较暗的时候(如夜晚不开灯的情况下),荧光圈3形成一个发光的投入环,生活垃圾和办公废纸品极容易准确地投入到塑料纸篓内。
[0015]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主权项】
1.一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包括纸篓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设有若干个凸部,还包括橡胶垫,该橡胶垫的顶面开设有与若干个凸部相适配的若干个凹部,该橡胶垫通过若干个凹部对应地扣设于若干个凸部上与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橡胶垫的底面为水平面,并且该水平面上设有防滑条纹,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为内外两层结构,外层为塑料层,内层为具有负重效果的金属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层为钢板层。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其特征在于:所述纸篓本体呈圆锥状,其内壁上设有一层荧光圈,并且该荧光圈位于所述纸篓本体的开口处。
【专利摘要】一种不易踢翻的塑料纸篓,包括纸篓本体,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设有若干个凸部,还包括橡胶垫,该橡胶垫的顶面开设有与若干个凸部相适配的若干个凹部,该橡胶垫通过若干个凹部对应地扣设于若干个凸部上与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橡胶垫的底面为水平面,并且该水平面上设有防滑条纹,所述纸篓本体的底部为内外两层结构,外层为塑料层,内层为具有负重效果的金属层。本塑料纸篓结构设计理想,其整体比较重,不容易受到外力作用而偏移,使用方便。
【IPC分类】B65F1/14, A47G29/06
【公开号】CN204970747
【申请号】CN201520447380
【发明人】金玉霞
【申请人】南安康美智佳图文设计工作室
【公开日】2016年1月20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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