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利水电闸门提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3972发布日期:2019-01-02 22:01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利水电闸门提升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电站建设技术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利水电闸门提升装置。



背景技术:

针对设备闸门的起吊装置结构,现阶段国内采用较多的是将起吊装置布置在设备闸门的正上方,采用钢丝绳或螺杆直接起吊,由于没有充分限制设备闸门的自由度,因而在提升过程中容易导致闸门晃动,增加危险系数。另外,现有的闸门一般采用螺杆来进行提升,在提升过程中由于钢丝绳或螺杆是直上直下的,因此在提升过程中费力,降低了闸门的提升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利水电闸门提升装置,该提升装置能够提高闸门的提升效率,节省闸门开启所需要的力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水利水电闸门提升装置,包括用于卡置闸门的滑槽,所述滑槽竖直布置,所述闸门的两侧设置有滚轮与滑槽的槽底构成滚压配合,所述闸门的上端设置有第一吊环,所述滑槽的上端设置有吊臂,所述吊臂上设置有第一、第二过渡滚轮,所述第一、第二过渡滚轮轮芯水平,所述吊臂的旁侧还设置有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第一、第二连杆,所述第一、第二连杆的下端铰接设置在吊臂上,所述第一、第二连杆的上端分别铰接设置有第三、第四连杆,所述第一、第二连杆两端的铰接轴水平且平行,所述第三、第四连杆的一端铰接连接,所述第三、第四连杆铰接连接端设置有第二吊环,所述第一吊环上设置有吊绳分别穿过第一、第二过渡滚轮与第二吊环连接,所述第一、第二连杆与第三、第四连杆的连接端设置有螺母,所述螺母内设置有驱动丝杆,所述驱动丝杆长度方向水平且与第一、第二连杆两端的铰接轴垂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备的技术效果为:通过转动驱动丝杆,使得第一、第二连杆与第三、第四连杆组成的四连杆机构上下移动,从而构成升降机构连动闸门上下移动,该提升装置能够提高闸门的提升效率,节省闸门开启所需要的力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水利水电闸门提升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水利水电闸门提升装置中闸门的主视图;

图3是提升机构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至图3,对本水利水电闸门提升装置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一种水利水电闸门提升装置,包括用于卡置闸门20的滑槽10,所述滑槽10竖直布置,所述闸门20的两侧设置有滚轮21与滑槽10的槽底构成滚压配合,所述闸门20的上端设置有第一吊环22,所述滑槽10的上端设置有吊臂30,所述吊臂30上设置有第一、第二过渡滚轮31、32,所述第一、第二过渡滚轮31、32轮芯水平,所述吊臂30的旁侧还设置有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第一、第二连杆41、42,所述第一、第二连杆41、42的下端铰接设置在吊臂30上,所述第一、第二连杆41、42的上端分别铰接设置有第三、第四连杆43、44,所述第一、第二连杆41、42两端的铰接轴水平且平行,所述第三、第四连杆43、44的一端铰接连接,所述第三、第四连杆43、44铰接连接端设置有第二吊环45,所述第一吊环22上设置有吊绳分别穿过第一、第二过渡滚轮31、32与第二吊环45连接,所述第一、第二连杆41、42与第三、第四连杆43、44的连接端设置有螺母,所述螺母内设置有驱动丝杆46,所述驱动丝杆46长度方向水平且与第一、第二连杆41、42两端的铰接轴垂直;

结合图1和图3所示,通过转动驱动丝杆46,使得第一、第二连杆41、42与第三、第四连杆43、44组成的四连杆机构上下移动,从而构成升降机构连动闸门20上下移动,该提升装置能够提高闸门20的提升效率,节省闸门开启所需要的力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第二连杆41、42的下端设置有安装座47,所述安装座47固定在滑槽10上端的吊臂30下端部,所述驱动丝杆46的一端设置有转动手轮461;也就是第一、第二连杆41、42的下端通过安装座47安装的。

通过转动上述的转动手轮461,从而连动第三、第四连杆43、44升降。

优选地,所述滑槽10的下端设置有进水管11,所述进水管11的截面呈矩形且下壁外侧设置有楔形块12;上述的进水管11的楔形块12,能够有效提高进水管11固定的牢靠度。

为提高闸门20与滑槽10贴合的紧密度,所述滑槽10的槽腔内设置有弹性片13,所述弹性片13与闸门20的板面抵靠或分离。

为提高闸门20的封堵效果,所述闸门20的下端设置有插接板23,所述进水管11的下壁设置有插口111,所述插接板23插置在插口111内。

更为优选地,所述进水管11的下壁内侧设置有限位块112,所述限位块112与闸门20的板面抵靠或分离。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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