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景观的落叶清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92048发布日期:2020-01-03 10:29阅读:2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景观的落叶清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涉及景观区环保方面领域,主要涉及到一种建筑景观的落叶清理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景观装饰的快速发展,但是园林景观区域中一般都需要进行栽培各种绿化与景观池进行配合组成景观花池,但是由于四季变换绿化树木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落叶,导致大量的落叶进入到景观池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景观池的景观效果,并且景观池一般都是内部带灯光效果,水中带电,人员难以进行清理,导致景观池内的落叶腐化,严重影响水质,造成景观区的空气污染。

因此,提供一种建筑景观的落叶清理装置,通过对落叶的清理装置进行改进,将落叶收集和滤水相结合,能够有效的对景观池内的落叶进行收集清理,并且又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剩余水量,有效的提高清理效率,避免景观池内落叶腐化,提高景观池水质,同时采用可以旋转的顶盖和可抽出的滤水板,能够便于清理斗的清洗和处理,结构简单,经济实用,就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建筑景观的落叶清理装置,通过对落叶的清理装置进行改进,将落叶收集和滤水相结合,能够有效的对景观池内的落叶进行收集清理,并且又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剩余水量,有效的提高清理效率,避免景观池内落叶腐化,提高景观池水质,同时采用可以旋转的顶盖和可抽出的滤水板,能够便于清理斗的清洗和处理,结构简单,经济实用。

为解决背景技术中所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景观的落叶清理装置,包括清理斗,所述的清理斗的一端通过连接架与连接杆连接,所述的清理斗另一端的入料口处设有进料板,进料板两端与入料口两侧之间对称设有两个弧形的集料板,两个集料板构成斗状的入料斗,所述的清理斗的滤水板上均匀设有多组下水孔,所述的清理斗顶端设有清理斗盖,所述的清理斗盖一侧通过旋转轴分别与清理斗两侧壁转动连接,所述的旋转轴一端上设有旋转把手。

优选地,所述的清理斗两侧壁上对称均匀设有多组滤水条,所述的滤水条和下水孔内均设有滤水网,且滤水网的网孔设为菱形结构。

优选地,所述的清理斗的两侧壁下端对称设有抽出滑槽,所述的滤水板两端分别嵌入到抽出滑槽滑动连接。

优选地,所述的旋转把手采用的是自回弹式的旋转把手。

优选地,所述的集料板上均匀设有多组滤水槽,多组所述的滤水槽相互平行设置,且滤水槽的截面形状设为半圆形结构。

优选地,所述的滤水槽的截面形状还可以是v形、梯形或者矩形中的任意一种形状。

优选地,所述的连接杆采用的是一种长度可多级调节的伸缩杆。

优选地,所述的连接架采用的是u型连接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将落叶收集和滤水相结合,能够有效的对景观池内的落叶进行收集清理,并且又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剩余水量,有效的提高清理效率,避免景观池内落叶腐化,提高景观池水质。

2)、同时采用可以旋转的顶盖和可抽出的滤水板,能够便于清理斗的清洗和处理,结构简单,经济实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景观的落叶清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请参考图1,一种建筑景观的落叶清理装置,包括清理斗13,所述的清理斗13的一端通过连接架9与连接杆1连接,所述的清理斗13另一端的入料口14处设有进料板2,进料板2两端与入料口14两侧之间对称设有两个弧形的集料板4,两个集料板4构成斗状的入料斗,所述的清理斗13的滤水板15上均匀设有多组下水孔7,所述的清理斗13顶端设有清理斗盖10,所述的清理斗盖10一侧通过旋转轴11分别与清理斗13两侧壁转动连接,所述的旋转轴11一端上设有旋转把手12。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清理斗13两侧壁上对称均匀设有多组滤水条6,所述的滤水条6和下水孔7内均设有滤水网8,且滤水网8的网孔设为菱形结构。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清理斗13的两侧壁下端对称设有抽出滑槽,所述的滤水板15两端分别嵌入到抽出滑槽滑动连接。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旋转把手12采用的是自回弹式的旋转把手12。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集料板2上均匀设有多组滤水槽3,多组所述的滤水槽3相互平行设置,且滤水槽3的截面形状设为半圆形结构。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滤水槽3的截面形状还可以是v形、梯形或者矩形中的任意一种形状。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连接杆1采用的是一种长度可多级调节的伸缩杆。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连接架9采用的是u型连接架。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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