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井”型单向直行干道为主的大环绕式城市交通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3706522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由“井”型单向直行干道为主的大环绕式交通方法,尤其是能解决城市交通拥堵。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城市交通主要是在同一条道路上区分上行和下行车道,地铁,立交桥,高架路等硬件设施,再加以上红绿灯为主交通信号指挥软件系统组成。这种交通方法已与今天车辆迅猛增长的国情不再适应,造成的一个直接的严重后果就是交通拥堵,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经济、社会、民生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存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由以少量“简式立交桥”和“井”型单向直行干道组成的大环绕式交通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能够把现在城市车辆通行速度不足10km/h提高到50km/h以上,并借助干道通过率的提高极大地盘活其它相邻、相近路段的通行效率,从而使整个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本发明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是:其具体方案以图1为例,(图中东西向道路自南起依次命名为纬1、纬2---,南北向道路自西起依次命名为经1、经2---)在车辆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纬3、纬7路,经3、经6、经10道五条道路为单向直行干道。壹、单向直行干道取消双黄线,不再区分上行车道和下行车道,所有车辆只能向一个方向行驶,在与其它道路相交路口处,可以左转或右转驶离干道。若纬3路向东行驶,则纬7路就只能向西行驶,经3、经10道向南行驶,中间的经6道就向只北行驶。由纵横方向上的两条或两条以上的直行干道组成“井”型交通网格。贰、直行干道间交叉路口设“简式立交桥”,如图2。立交桥只占道路中央的两车道或几车道,两侧必须各空开一或二条车道供车辆驶入或驶离。参、直行干道与非直行干道交叉路口处,非直行干道的车辆只能驶入直行干道,绝对不得横穿。直行干道上车辆要从该路口驶离,必须提前向左或向右变道至最靠边的转向车道,不得防碍直行车辆。肆、直行干道上所有路口的红灯和绿灯,不再交替变化,保持固定状态。纵横直行干道相交处的简式立交桥侧面处和非直行干道在与直行干道相交路口的处设立永亮红灯,在直行干道相交处的简式立交桥侧面处和非直行干道在与直行干道相交路口的处设立永亮绿灯,以保障直行干道上的车辆无障碍,无停止快速通过。伍、直行干道不一定贯通全市,在人车较少处可改回为传统行驶模式。陆、直行干道上所有路口都应设置行人和自行车天桥或地下通道,以鼓励或不障碍人们绿色出行,如图3。柒、为保证直行干道上车辆无停止地驶入和驶离,而使得被直行干道分割而成的区域的交通方式相应改变为横向逆行,纵向逆行,横纵逆行和横纵顺行四种类型,可以称为四种交通小区。在从直行干道进入交通小区的入口处设置提示牌,如“本路段为纵向逆行路段”或其它提示语言。在“纵向逆行交通小区”和“横向逆行交通小区”中“十字路口”的通过方式从原来的四次一循环变为三次一循环,但要遵循行人优先原则。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1、直行干道由于取消红绿灯限制,和禁止非直行干道上的车辆横穿。从而车辆实现无停止、高速通行,能够把现在城市车辆通行速度不足10km/h提高到50km/h以上,极大地缩短了车辆运行时间,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减少了车辆在路时间,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在直行干道路段基本上可以实现无拥堵(特殊原因或不可预料事件除外)。2、由于直行干道上车辆高效运行,必然会带动其相近路段车辆运行,提高其车辆运行速度,减少车辆在路时间,从而盘活整个区域的交通,在相当程度上减轻该区域的交通拥堵风险。3、投资少,具有较高的财政可承受性。这种交通模式中的立交桥是最简式的立交桥,建筑费用是最低的,并且完全不需要征地。其次,数量较少,如果城市规模不太大,或拥堵区域不太大,那么纵横方向各设两条干道即可,只需四个立交桥。稍狭长一点的城市可能有六个或八个立交桥就可以了。对于摊大饼式的城市,十六个立交桥可以覆盖500万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这和修建地铁,高架路的费用比较起来可是天壤之别,而且治堵效果却要比地铁和高架路强的多得多。附图说明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其中:图1为本发明的示意图。图2为直行干道之间的立交桥处通行规则图。图3为直行干道与非直行干道之间的立交桥处通行规则图。图中1直行干道,2非直行干道,3立交桥,4永亮红灯,5永亮绿灯,6车辆行驶方向指示箭头,7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过街天桥,8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地下通道出口,9横向逆行交通小区,10纵向逆行交通小区,11横纵逆行交涉区,12横纵顺行交通小区,13双黄线。具体实施方法由于取消了同一道路中间的黄线所分割的上行和下行通行规则,改为单向行驶,再借助立交桥,车辆所以能够直行干道上无停止快速通行,在驶入和驶离时也无需停止等待,高效无耗。从而保障了直行干道上的车辆通过速度和通行效率。直行干道上的车辆不论是向左还是向右驶离时,在提前变道至最左侧或最右侧的道路上,在驶离时无需等待,直接转出。纵向和横向上直行干道的设立,必须是两条或两条以上,相邻两条干道的行车方向必须相反,以方便车辆就近驶入,以方便抵达城市的任何目的地。车辆在非直行干道与直行干道相交的路口,如果没有立交桥,就不能直接穿过直行干道,只能从前一路口驶入直行干道,再从下一路口驶出,进行“Z”型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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