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扫路车垃圾箱的防漏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49141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一种扫路车垃圾箱的防漏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属于环境卫生清扫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扫路车垃圾箱的防漏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在各种扫路车及清洗扫路车中的垃圾箱大多是通过垃圾箱后部的耳铰与副车架的耳铰相连接,垃圾箱门位于垃圾箱的尾部,卸土时,通过垃圾箱举升液压油缸使垃圾箱前部举起,实现垃圾箱倾斜,通过垃圾箱门开启油缸使位于垃圾箱门后部的垃圾箱门开启,从而垃圾从垃圾箱内倒出。这种结构虽然在垃圾倾倒时垃圾箱成一定角度倾斜,但由于垃圾的粘附性,垃圾并不能从垃圾箱内全部滑出,常需要人工清除垃圾或用高压水清洗垃圾箱内部,使垃圾流出。增加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扫路车垃圾箱的防漏机构,可以使使垃圾从垃圾箱内顺利全部滑出,有利于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扫路车垃圾箱的防漏机构,所述垃圾箱的垃圾箱门设置在垃圾箱的底部,垃圾箱门经设置在垃圾箱底部的开启机构启闭;垃圾箱的两侧设置由摆动臂、垃圾箱举升油缸、拉杆和铰轴座构成的移动装置,各铰轴座分别固定在垃圾箱前端靠近上沿侧壁上,各铰轴座的两端分别经铰轴铰接摆动臂、拉杆的上端,垃圾箱举升油缸的举升轴端铰接摆动臂的上端,摆动臂、拉杆的下端分别与固定在副车架框架上的摆动臂-拉杆座铰接,垃圾箱举升油缸的下端与固定在副车架框架上的垃圾箱举升油缸座铰接。

优选地,所述垃圾箱底部的开启机构由垃圾箱门启闭油缸、两连杆构成;启闭油缸的一端与垃圾箱底部连接,启闭油缸的另一端铰接一连杆的一端,一连杆的另一端铰接另一连杆的一端,另一连杆的另一端连接垃圾箱门。

优选地,垃圾箱内对应垃圾箱门的前后端设置滑板。

优选地,所述滑板是由钢板制成的。

本发明取得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是对现有扫路车及清洗扫路车垃圾箱及其举升机构的改进,为满足垃圾完全从垃圾箱内滑出和适应移动装置的需要,将垃圾箱的垃圾箱门设置在垃圾箱的底部,通过开启机构启闭;移动装置由摆动臂、垃圾箱举升油缸、拉杆构成,工作时,垃圾箱举升油缸向外升出,推动由摆动臂、拉杆、铰轴座、摆动臂-拉杆座组成的四连杆机构向后平移运动,使垃圾箱整体移动至车辆后部,位于垃圾箱底部的垃圾箱门启闭油缸缩回,拉动两连杆带动位于垃圾下方的垃圾箱门开启,实现垃圾成垂直方向滑下,本发明结构简单,适用性强,垃圾能顺利从垃圾箱内全部滑出,有利于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可与现有扫路车及清洗扫路车配套。

附图说明

图1是扫路车垃圾箱的防漏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向结构示意图。

其中,1垃圾箱,2摆动臂,3拉杆,4垃圾箱举升油缸,5垃圾箱门启闭油缸,6连杆,7连杆,8垃圾箱举升油缸座,9摆动臂-拉杆座,10垃圾箱门,11铰轴,12副车架框架,13铰轴,14铰轴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结合图1和图2,本发明由垃圾箱的防漏机构组成;本发明中的垃圾箱门10设置在垃圾箱1的底部,垃圾箱门10与垃圾箱1底部设置开启机构,开启机构由垃圾箱门启闭油缸5、连杆6和连杆7构成,启闭油缸5的一端与垃圾箱底部连接,启闭油缸5的另一端铰接连杆6的一端,连杆6的另一端铰接连杆7的一端,连杆7的另一端连接垃圾箱门;本发明中的移动装置由设置在垃圾箱两侧的摆动臂2、垃圾箱举升油缸4、拉杆3和铰轴座14构成,各铰轴座14分别固定在垃圾箱1前端靠近上沿侧壁上,各铰轴座14的两端分别经铰轴11、13铰接摆动臂2、拉杆3的上端,垃圾箱举升油缸4的举升轴端铰接摆动臂2的上端,摆动臂2、拉杆3的下端依次分别与固定在副车架框架12上的摆动臂-拉杆座9铰接,垃圾箱举升油缸4的下端与固定在副车架框架12上的垃圾箱举升油缸座8铰接。工作时,垃圾箱举升油缸4向外升出,推动由摆动臂2、拉杆3、铰轴座14、摆动臂-拉杆座9组成的四连杆机构向后平移运动,使垃圾箱1整体移动至车辆后部,位于垃圾箱侧底部的垃圾箱门启闭油缸缩回,拉动两连杆带动位于垃圾下方的垃圾箱门开启,实现垃圾成垂直方向滑下。

本发明是对现有扫路车及清洗扫路车垃圾箱及其举升机构的改进,为满足垃圾完全从垃圾箱内滑出和适应移动装置的需要,将垃圾箱的垃圾箱门10设置在垃圾箱1的底部,通过开启机构启闭;移动装置由摆动臂2、垃圾箱举升油缸4、拉杆3构成,工作时,垃圾箱1举升油缸向外升出,推动由摆动臂2、拉杆3、铰轴座14、摆动臂-拉杆座9组成的四连杆机构向后平移运动,使垃圾箱整体移动至车辆后部,位于垃圾箱底部的垃圾箱门启闭油缸缩回,拉动两连杆带动位于垃圾下方的垃圾箱门开启,实现垃圾成垂直方向滑下,本发明结构简单,适用性强,垃圾能顺利从垃圾箱内全部滑出,有利于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可与现有扫路车及清洗扫路车配套。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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