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中心停车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923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城市道路中心停车场,其特征是:地下机动车道建设在地面道路中间位置的地下,内设2或3个车道,地下机动车道的前出入口(1)和后出入口(9)跨越或不跨越交叉路口(6)设置,地下机动车道的顶部低于或等于或高于地面机动车道(7)的路面高程;

停车场(3)设在地下机动车道的上面,或一部分建设在地下机动车道的上面,一部分建设在地面道路中,或建设在地面道路中;停车场(3)的两侧各设机动车道(7),接着再设非机动车道(4)、人行道(8);停车场(3)的路面与机动车道(7)的路面持平,或高(低)于机动车道(7)的路面高程,通过斜坡与机动车道(7)连接;停车场(3)设停车场管理系统或不设,停车场(3)的进口(5)、出口(2)处随之设停车场管理系统中的出入口管理设备或不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中心停车场,其特征是:设3个车道的地下机动车道,中间车道能够改设为潮汐车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中心停车场,其特征是:非机动车道(4)和人行道(8)能够合并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中心停车场,其特征是:在地面道路有余或地面道路有拓展空间的路段,能取消地下机动车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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