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度可调的盖梁支架,固定于墩柱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墩柱上设有一预留孔,所述预留孔中穿设有一钢棒,且所述钢棒的两端外露于所述墩柱上,所述钢棒的两端上套设有钢套箱,且所述钢套箱与所述墩柱的两相对外侧面接触,所述钢套箱上设有用于支撑模板支架的卸落装置;所述卸落装置包括两块楔形块、垫板、螺杆和螺帽,所述两块楔形块中的下部楔形块设于所述钢套箱上,所述两块楔形块的斜面相对设置,所述螺杆穿过所述两块楔形块,所述垫板套于螺杆上且与所述楔形块的侧面接触,所述螺帽套设于所述螺杆的两侧上且可与所述垫板相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的盖梁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块楔形块可形成一类长方体,所述螺杆沿所述类长方体的中心轴向穿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的盖梁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垫板为两块,两块所述垫板分别套于所述螺杆上位于所述两块楔形块的两侧且与所述两块楔形块的面积较大的侧面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的盖梁支架,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楔形块的厚度为4-6cm,每一所述楔形块的梯形截面中,梯形截面的直角边长为20-30cm,上边长为4-6cm,下边长为18-22c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的盖梁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为4-6cm,厚度为1-2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的盖梁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杆的直径为16-24mm,所述螺杆的长度为50-70cm,所述螺帽的长度为4-6c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的盖梁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预留孔的直径为90-110mm,所述钢棒的直径为95-105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的盖梁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棒的两端分别超出所述墩柱外表面30-50cm。
9.一种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高度可调的盖梁支架的施工拆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首先,墩柱施工时,在靠近所述墩柱的顶部处预留一预留孔;
(2)所述墩柱完工后,将一钢棒穿入预留孔,且钢棒两端分别超出墩柱外表面;
(3)在所述钢棒的两端分别套入钢套箱,以作为所述卸落装置的支撑底座;
(4)将卸落装置置于所述钢套箱的顶面,以作为模板支架的支撑体系;
(5)所述卸落装置通过螺杆将楔形块、垫板拉在一起,通过螺帽限制所述两块楔形块相对移动,模板支架荷载作用于所述两块楔形块中的上部楔形块顶部,使得两个楔形块有沿着斜面相对移动的趋势,这种趋势转化为螺杆的轴心拉力;
(6)通过螺帽在螺杆上的旋转来调节楔形块的标高,当两侧的螺帽相向而行转动,则标高升高,当两侧的螺帽相背而行转动,则标高降低;当将螺帽相背而行转动,楔形块标高降低,即可留出足够空间,实现模板支架的卸落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