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6015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动力工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动力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动力工具。



背景技术:

目前所用到的动力工具,如电锤或电镐等,多设有动力工具,以防止灰尘进入动力工具的内部从而造成动力工具工作受到影响或失效的情况发生。

目前的动力工具,如电锤的防尘罩多固定在转套上,与转套紧配,防尘罩内孔包紧在钻头上防止灰尘进入转套内部导致电锤失效。

但是工作时,钻头与防尘罩内孔间存在轴向运动及周向运动,导致防尘罩磨损从而导致转套内部进灰、撞杆卡死及机器失效的情况发生;且随着电锤的使用,转套的口部会出现磨损,口部直径变大,导致钻头晃动大,加大防尘罩磨损,进一步导致进灰失效。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钻头与防尘罩内孔之间存在轴向运动及周向运动导致防尘罩磨损进灰的问题提供一种可有效防止防尘罩磨损的动力工具。

一种动力工具,包括:

壳体;

工作头,位于所述壳体前端;

所述动力工具还包括:

转套,用于收容所述工作头;

防尘罩,套接于所述工作头,并套设于所述转套外侧,以随所述工作头同步运动;

其中,所述防尘罩与所述转套之间可相对转动或滑动。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动力工具,防尘罩与工作头同步运动,且防尘罩与转套间可相对转动或滑动,在工作时,防尘罩可以与工作头同步运动,且防尘罩与转套之间可相对转动或滑动,在保证了防尘罩与转套之间具有良好的防尘效果的前提下,避免了工作头工作时防尘套磨损的情况发生。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尘罩与所述转套之间为间隙配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尘罩包括基部及连接部,所述基部套接于所述工作头,所述连接部与所述转套之间间隙配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尘罩为碗状,所述基部为碗底,所述连接部为连接于所述碗底的碗口。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的内侧设有第一配合部,所述转套外侧设有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与所述第二配合部间隙配合且所述第一配合部相对于所述第二配合部可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配合部为第一配合凸起,所述第二配合部为第一配合凹槽,所述第一配合凸起与所述第一配合凹槽凹凸且间隙配合并在所述第一配合凹槽中可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配合凹槽沿所述工作头轴向上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配合凸起在轴向上的尺寸,所述第一配合凸起可在所述第一配合凹槽中沿轴向运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滑套,所述滑套安装于所述壳体前端,所述滑套可滑动地连接于所述转套,所述连接部与所述滑套之间间隙配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的端部设有第三配合部,所述滑套的外侧设有第四配合部,所述第三配合部与所述第四配合部间隙配合且所述第三配合部相对于所述第四配合部可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配合部为第二配合凸起,所述第四配合部为第二配合凹槽,所述第二配合凸起与所述第二配合凹槽凹凸且间隙配合并可相对于所述第二配合凹槽可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的端部还包括可沿工作头的轴向自由伸缩的伸缩部,所述伸缩部设于所述防尘罩的基部与所述第三配合部之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伸缩部为波纹管弯曲折叠而成。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配合部具有第一配合平面,所述第四配合部具有设于其外周的第二配合平面,所述第一配合平面与所述第二配合平面间隙贴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动力工具处于第一工作状态时的结构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动力工具处于第二工作状态时的结构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动力工具处于退工作头时的结构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提供的动力工具的工作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参见图1及图2,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动力工具,包括壳体(图未示)、转套10、滑套20及位于壳体前端的工作头30,工作头30的一端收容于转套10的内侧,滑套20安装于壳体的前端,可滑动地套设于转套10的外侧。

具体地,该动力工具还包括挡圈40、阻挡件50、限位钢球60及锥形弹簧70,转套10上设有钢球安装孔,工作头30安装于转套10的内部,且工作头20安装于转套10内的一端设有凹槽,限位钢球60安装于钢球限位孔中并与上述凹槽相配合,滑套20及阻挡件50套设于转套10的外侧,阻挡件50可抵持于限位钢球60以将限位钢球60压紧使限位钢球60与上述凹槽紧密配合以将工作头30周向固定,挡圈40卡设于转套10的外侧以限位滑套20的一端,阻挡件50与滑套20的另一端连接,锥形弹簧70位于限位件50与转套10的台阶部之间以限位阻挡件50,以此限位滑套20的另一端,在阻挡件50与滑套20之间具有容纳腔80,限位钢球50可位于容纳腔80中。

在本实施例中,该动力工具包括防尘罩90,防尘罩90套接于工作头30并与工作头30同步运动,防尘罩90套设于转套10的外侧,防尘罩90与转套10之间可相对转动或滑动。

该动力工具,其防尘罩90与工作头30同步运动,且防尘罩90与转套10之间可相对转动或滑动,在工作时,防尘罩90可以与工作头30同步运动,且防尘罩90与转套10之间可相对转动或滑动,在保证了防尘罩90与转套10之间可动且具有良好的防尘效果的前提下,避免了工作头工作时防尘套90磨损的情况发生。

具体地,防尘罩90与转套10之间为间隙配合,以保证防尘罩90相对于转套10具有移动间隙。

参见图1及图2,在本实施例中,防尘罩90包括基部91及连接部92,基91部套接于工作头30,连接部92分别与转套10及滑套20之间间隙配合。

具体地,防尘罩90为碗状,基部91为碗底,连接部92为连接于碗底的碗口。

参见图2,在本实施例中,连接部92的内侧设有第一配合部921,转套10外侧设有第二配合部11,第一配合部921与第二配合部11间隙配合且第一配合部921相对于第二配合部11可动。

参见图2,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配合部921为第一配合凸起,第二配合部11为第一配合凹槽,第一配合凸起与第一配合凹槽凹凸且间隙配合并在第一配合凹槽中可动。具体地,第一配合凸起可在第一配合凹槽中做轴向运动、周向运动或者做轴向运动与周向运动相结合的运动。也可以设置第一配合部921为配合凹槽,第二配合部11为配合凸起,第二配合部11在第一配合部921中运动。

具体地,参见图2,在本实施例,第一配合凹槽沿工作头30轴向上的尺寸大于第一配合凸起在轴向上的尺寸,第一配合凸起可在第一配合凹槽中沿轴向运动。第一配合凹槽在轴向上的尺寸大于第一配合凸起在轴向上的尺寸,以保证第一配合凸起在第一配合凹槽中具有一定的运动路程。

具体地,第一配合凸起与第一配合凹槽的相互配合面为曲面,第一配合凸起的表面与第一配合凹槽的表面形状相匹配。以便于防尘且便于第一配合凸起与第一配合凹槽两者之间的相对运动。

参见图3及图4,在本实施例中,连接部92与滑套20之间间隙配合,具体地,连接部92的端部设有第三配合部922,滑套20的外侧设有第四配合部21,第三配合部922与第四配合部间隙配合且第三配合部相对于第四配合部可动。

更具体地,参见图2-图4,在本实施例中,第三配合部为第二配合凸起,第四配合部为第二配合凹槽,第二配合凸起与第二配合凹槽凹凸且间隙配合并可相对于第二配合凹槽可动。第二配合凸起与第二配合凹槽的相互配合面为曲面,第二配合凸起的表面与第二配合凹槽的表面形状相匹配防尘罩90的端部还包括可沿轴向自由伸缩的伸缩部923,伸缩部923设于防尘罩90的底部与第三配合部922之间。伸缩部923为波纹管弯曲折叠而成,以实现伸缩。

当动力工具从第一工作状态到第二工作状态时,工作头30沿轴向运动并带动防尘罩90沿轴向运动,此时防尘罩90的第一配合凸起将在转套10的第一配合凹槽中轴向运动,伸缩部923的设置保证了第一配合部921相对于第三配合部具有一定的移动间距。

参见图4,当需要将工作头30从转套10内退出时,使滑套20相对于转套10滑动,滑套20带动阻挡件50运动以挤压锥形弹簧70,如此限位钢球60进入容纳腔80中,以失去对工作头30的限制,则可以将工作头30从转套10中退出,退出工作头30时,工作头30可以带动防尘罩90轴向运动,在转套10的限制作用下,最后工作头30与防尘罩90脱离。

参见图5,在另一实施例中,第三配合部922具有第一配合平面,第四配合部21具有设于其外周的第二配合平面,第一配合平面与第二配合平面间隙贴合。在本实施例中,可以不设置伸缩部923,也可以保证第一配合凸起相对于第一配合凹槽轴向运动。

可以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设置第一配合部921具有第三配合平面,第二配合部11具有第四配合平面,第三配合平面与第四配合平面间隙配合。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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