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锁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94867阅读:964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锁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锁具领域,特别是一种智能锁芯。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各类机械锁虽锁体强度极强,但机械锁芯极易被专用开锁工具开启,且配钥匙和管理钥匙都极为不便。而种类繁多的电子锁虽然解决了上述问题,但其安装性能与通用性不好,成本居高不下。然而该电子锁芯的问世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述问题。

该电子锁芯采用电机离合装置与锁芯同轴的结构方法,平时外拧手在身份识别模块没有确认合法电子身份的情况下是空转上锁状态,无法通过锁芯上的拨叉来开启锁体。在确认电子身份合法后线路板会驱动离合器使外拧手不再空转既而可以开启锁体。

但是目前的离合器多是采用齿轮传动或顶销式的结构,结构复杂、体积大,使用的限制较多。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且体积小的智能锁芯。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智能锁芯,包括锁体壳及分别设置在锁体壳两端的内拧手和外拧手,所述外拧手通过一离合装置连接至一转动解锁机构,所述离合装置包括一顶推机构、连接轴、连接套,所述连接套连接至转动解锁机构,所述连接轴连接至外拧手,所述顶推机构上设置有一顶推轴,所述顶推轴上凸起设置有一顶压部,所述连接轴中部沿轴线方向开设有一能够供顶推轴插入的轴孔,所述连接轴侧向上开设有至少一个连通至轴孔的卡珠孔,所述卡珠孔内滑动配置有一卡珠,所述连接套套设在连接轴外侧,且所述连接套内壁上开设有与卡珠孔对应的凹位,所述卡珠的外径大于卡珠孔的长度,当所述顶推轴推入轴孔时,所述顶压部能够顶压卡珠卡掣在卡珠孔与凹位之间,实现连接轴与连接套的联动,当顶压部滑动至不顶压卡珠的位置时,所述卡珠能够沿卡珠孔滑动脱离凹位,实现连接轴与连接套的分离。

所述转动解锁机构为一设置在锁体壳中部的转动拨叉,所述连接轴一端连接至外拧手,其另一端为离合端,该离合端贯穿至锁体壳,所述轴孔及卡珠孔设置在该离合端上,所述连接套套设在该离合端上,所述转动拨叉转动套设在连接轴上并连接至连接套。

所述凹位配置有六组,且六组凹位呈梅花状环形分布在连接套内壁。

所述顶压部为环形设置在顶推轴上的环形凸起。

所述顶推机构为一电机驱动的顶推机构,其包括电机架、电机、推块、旋转轴、驱动弹簧,所述电机架固定安装在连接轴上,所述电机固定安装在电机架上,所述推块滑动设置在电机架上并与顶推轴连接,所述推块为框型结构,所述驱动弹簧设置在该框型结构的推块内部且其两端分别顶压在推块的两端上,所述旋转轴与电机连接且该旋转轴穿入至推块内并穿过驱动弹簧,所述旋转轴侧面设置有穿入至驱动弹簧簧圈之间的卡销。

所述驱动弹簧两端分别沿径向延伸设置有定位针,所述推块上开设有与定位针对应的长形滑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智能锁芯,包括锁体壳及分别设置在锁体壳两端的内拧手和外拧手,所述外拧手通过一离合装置连接至一转动解锁机构,所述离合装置包括一顶推机构、连接轴、连接套,所述连接套连接至转动解锁机构,所述连接轴连接至外拧手,所述顶推机构上设置有一顶推轴,所述顶推轴上凸起设置有一顶压部,所述连接轴中部沿轴线方向开设有一能够供顶推轴插入的轴孔,所述连接轴侧向上开设有至少一个连通至轴孔的卡珠孔,所述卡珠孔内滑动配置有一卡珠,所述连接套套设在连接轴外侧,且所述连接套内壁上开设有与卡珠孔对应的凹位,所述卡珠的外径大于卡珠孔的长度,当所述顶推轴推入轴孔时,所述顶压部能够顶压卡珠卡掣在卡珠孔与凹位之间,实现连接轴与连接套的联动,此时转动外拧手即可实现解锁,当顶压部滑动至不顶压卡珠的位置时,所述卡珠能够沿卡珠孔滑动脱离凹位,实现连接轴与连接套的分离,此时外拧手处于空转状态无法解锁,本实用新型的离合结构集成设置于连接轴与连接套内并配置常用的顶推机构即可实现离合控制,不但体积小,结构简单,传递效率高,且可靠性极高,可以适用各种结构场合,满足了广大市民日益增涨的防盗需求。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离合装置的联动时剖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离合装置的分离时剖面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图3中A-A剖面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图4中B-B剖面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顶推机构的分解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连接套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8,图1至图8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一种智能锁芯,包括锁体壳1及分别设置在锁体壳1两端的内拧手2和外拧手3,所述外拧手3通过一离合装置连接至一转动解锁机构,所述离合装置包括一顶推机构、连接轴41、连接套42,所述连接套42连接至转动解锁机构,所述连接轴41连接至外拧手3,所述顶推机构上设置有一顶推轴51,所述顶推轴51上凸起设置有一顶压部52,所述连接轴41中部沿轴线方向开设有一能够供顶推轴51插入的轴孔,所述连接轴41侧向上开设有至少一个连通至轴孔的卡珠孔411,所述卡珠孔411内滑动配置有一卡珠43,所述连接套42套设在连接轴41外侧,且所述连接套42内壁上开设有与卡珠孔411对应的凹位421,所述卡珠43的外径大于卡珠孔411的长度,当所述顶推轴51前移推入轴孔时,所述顶压部52能够顶压卡珠43卡掣在卡珠孔411与凹位421之间,即可实现连接轴41与连接套42的联动,此时转动外拧手3即可实现解锁;当顶推轴51后移,顶压部52滑动至不顶压卡珠43的位置时,所述卡珠43能够沿卡珠孔411滑动脱离凹位421,并由顶推轴51对卡珠43进行支撑,即可实现连接轴41与连接套42的分离,此时转动外拧手3即可实现解锁,当顶推轴51后移,顶压部滑动至不顶压卡珠的位置时,所述卡珠能够沿卡珠孔滑动脱离凹位,实现连接轴与连接套的分离,此时外拧手处于空转状态无法解锁,本实用新型的离合结构集成设置于连接轴与连接套内并配置常用的顶推机构即可实现离合控制,不但体积小,结构简单,传递效率高,且可靠性极高,可以适用各种结构场合,满足了广大市民日益增涨的防盗需求。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卡珠43优选为球形结构,所述凹位421边缘为光滑结构,当卡珠43未被顶压部52顶压时,上部的卡珠43能够依靠自重落下,而下部的卡珠43,会在外拧手3转动时,通过凹位421边缘自动的滑出凹位421,保证正常的离合功能,防止未解锁状态下,外拧手3解锁。

优选的,所述转动解锁机构为一设置在锁体壳1中部的转动拨叉6,通过转动拨叉6可推动锁舌或其他锁定结构进行解锁,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述的转动解锁机构还可为方轴、扁长轴等其他传统的解锁结构,在此不作详述。

如图所示,所述连接轴41一端连接至外拧手3,其另一端为离合端,该离合端贯穿至锁体壳1的安装内拧手2一端,所述轴孔及卡珠孔411设置在该离合端上,所述连接套42套设在该离合端上,所述转动拨叉6转动套设在连接轴41上并连接至连接套42,实现连接套42与转动拨叉6联动,在本实施例中,连接套42与转动拨叉6通过一卡位结构联动。

优选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内拧手2连接至连接套42,通过转动内拧手2即可实现内解锁,方便屋内频繁开关锁的要求也满足快速逃生的需要。

优选的,如图所示,所述凹位421配置有六组,且六组凹位421呈梅花状环形分布在连接套42内壁,以便连接轴41与连接套42在任意的相对位置时,卡珠43均能快速的卡入凹位421,实现联动。

进一步,所述卡珠43和卡珠孔411配置有两组,并分别对称设置在连接轴41上,保证传动的可靠性及传递的效率。

优选的,所述顶压部52为环形设置在顶推轴51上的环形凸起,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顶压部52可根据卡珠43的不同位置独立配置,在此不作详述。

优选的,所述顶推机构为一电机驱动的顶推机构,其包括电机架50、电机53、推块54、旋转轴55、驱动弹簧56,所述电机架50固定安装在连接轴41上,所述电机53固定安装在电机架50上,所述推块54滑动设置在电机架50上并与顶推轴51连接,所述推块54为框型结构,所述驱动弹簧56设置在该框型结构的推块54内部且其两端分别顶压在推块54的两端上,所述旋转轴55与电机53连接且该旋转轴55穿入至推块54内并穿过驱动弹簧56,所述旋转轴55侧面设置有穿入至驱动弹簧56簧圈之间的卡销551。

当旋转轴55转动时,通过卡销551在驱动弹簧56的螺圈上滑动压缩驱动弹簧56,并通过压缩的驱动弹簧56弹性顶压推块54,从而带动顶推轴51前后移动,即通过正反转控制电机53即可实现顶推轴51的往复移动,从而控制卡珠43的位置,实现离合控制;且利用了弹簧弹性压缩性能,保证顶压推块54的正常移动,且卡销551转动至驱动弹簧56末端时,可以滑出驱动弹簧56的簧丝,使得电机53可以不用停止的空转运行,避免在电机转动被突然阻止而负载过大,保证电机的使用寿命,控制及开锁均方便、可靠。

优选的,所述驱动弹簧56两端分别沿径向延伸设置有定位针561,所述推块54上开设有与定位针561对应的长形滑孔541,以防止驱动弹簧56发生自转而另机构实现。

在本实施例中,在内拧手2上上设置有电机驱动电路板及智能解锁控制板,在外拧手3上设置有指纹、智能卡等身份识别模块,实现智能解锁。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顶推机构由于采用上述的驱动结构,可以小型化的设置在内拧手2上,也可集成与轴上,配合上述集成于连接轴与连接套内的离合结构,实现整个离合装置的小型化及微型化的设置,能够灵活的安装于智能锁芯的各个位置,安装方便,并可满足传统机械门锁的安装位置要求,适用于传统机械门锁的智能化改造。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与上述实施方式不同的形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发明精神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的变换或相应的改动,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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