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装弹扣的安装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54721发布日期:2018-07-17 23:19阅读:42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装工具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安装弹扣的安装工具。



背景技术:

现有的家具领域的生产线中,涉及到产品需要安装弹扣,工作人员手持弹扣安装至产品的预定位置。此种安装方式,安装速度慢,企业生产效率低,并且,工作人员手持弹扣安装至产品的预定位置,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装弹扣的安装工具,其包括不锈钢管制成的安装工具本体,安装工具本体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具有开口槽及限位槽,限位槽与开口槽相对设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上述第一部分的直径介于5毫米至20毫米之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上述第一部分的直径为11.7毫米。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上述第二部分的横剖面为椭圆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安装弹扣的安装工具结构简单,安装产品弹扣快速,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安装工具的立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安装工具的使用状态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安装工具的横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展示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为有关于一种安装弹扣的安装工具的相关设计。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的安装弹扣的安装工具非常适用于家具领域的生产线中;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的安装弹扣的安装工具也适用于其他类似于家具领域的生产线中,以下将以具体的实施方式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及其所带来的好处。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安装弹扣的安装工具。请参阅图1,其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安装工具的立体结构图。如图所示,安装工具包括不锈钢管制成的安装工具本体1,安装工具本体1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部分11及第二部分12,第一部分11具有开口槽111及限位槽112,限位槽112与开口槽111相对设置。再一并参阅图2,其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安装工具的使用状态图。如图所示,产品包括产品套管2、弹性件3及按钮4,产品套管2的内径大于第一部分11的外径。首先,将弹性件3固定至第一部分11,弹性件3的两端分别位于限位槽112与开口槽111;其次,将按钮4固定至开口槽111,按钮4连接弹性件3的一端;再次,工作人员持握第二部分12,工作人员施加外力于安装工具,安装工具带动弹性件3与按钮4伸入产品套管2的一端,弹性件3与按钮4卡置于产品套管2的预定位置;最后,取出安装工具,完成安装工具安装产品弹扣的工作。

具体应用时,上述的第二部分12的直径介于5毫米至20毫米之间。第一部分的直径过小与过大,工作人员都不易持握安装工具,故第二部分12的直径为11.7毫米最为合适。

再一并参阅图3,其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安装工具的横剖视图。如图所示,第一部分11的横剖面为椭圆形。第一部分11的横剖面为椭圆形,第一部分11固定弹性件3与按钮4稳固,防止安装工具带动弹性件3与按钮4伸入产品套管2的一端的过程中,弹性件3与按钮4掉落,并且,第一部分11的横剖面为椭圆形,方便取出安装工具,防止第一部分11卡置于产品套管2的一端。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的安装弹扣的安装工具结构简单,安装产品弹扣快速,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