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PET废料打碎收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1472发布日期:2019-01-02 21:48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一种PET废料打碎收集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PET加工设备领域,特别是一种PET废料打碎收集设备。



背景技术:

在PET膜片加工过程中,特别是在切割的工艺流程内,会在设备下端掉落诸多打碎的废料,在一定时间的加工操作后,会堆积很多废渣废料,需要进行定期打扫,非常麻烦,因此本技术方案未解决此类问题进行收集废料,并且进行过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PET废料打碎收集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PET废料打碎收集设备,包括矩形掉落箱体,所述矩形掉落箱体外侧表面设有输出电机,所述输出电机的输出端插入矩形掉落箱体内,所述输出电机的输出端套装有风扇叶片,所述矩形掉落箱体位于输出电机的相对面设有收集箱体,所述矩形掉落箱体与收集箱体之间开有通孔,所述通孔内嵌装有广口收集罩,所述广口收集罩一端设有环形凸起限位罩,所述环形凸起限位罩上套装有设置于收集箱体内的废料收集袋,所述收集箱体一侧表面开有过滤口,所述收集箱体位于过滤口一侧设有连接轴,所述连接轴上活动套装有转动轮,所述转动轮一侧表面的相对两端均设有连接杆,一对所述连接杆上分别合页连接有大径过滤网板与小径过滤网板,所述收集箱体外侧表面连接有嵌装块,所述嵌装块上开有限位槽。

优选的,所述大径过滤网板与小径过滤网板的框架大小相匹配且孔径大小不同。

优选的,所述过滤口与大径过滤网板的大小相匹配。

优选的,所述广口收集罩位于矩形掉落箱体内为扩张口且两端分别与矩形掉落箱体内两侧密封连接。

优选的,所述废料收集袋采用具有网孔的袋体,该网孔的直径小于小径过滤网板的直径。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PET废料打碎收集设备,进行收集废料,并且进行过滤,根据废料大小的不同可切换过滤的孔径来调节过滤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PET废料打碎收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矩形掉落箱体;2、输出电机;3、风扇叶片;4、收集箱体;5、通孔;6、广口收集罩;7、环形凸起限位罩;8、废料收集袋;9、过滤口;10、连接轴;11、转动轮;12、连接杆;13、大径过滤网板;14、小径过滤网板;15、嵌装块;16、限位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PET废料打碎收集设备,包括矩形掉落箱体1,所述矩形掉落箱体1外侧表面设有输出电机2,所述输出电机2的输出端插入矩形掉落箱体1内,所述输出电机2的输出端套装有风扇叶片3,所述矩形掉落箱体1位于输出电机2的相对面设有收集箱体4,所述矩形掉落箱体1与收集箱体4之间开有通孔5,所述通孔5内嵌装有广口收集罩6,所述广口收集罩6一端设有环形凸起限位罩7,所述环形凸起限位罩7上套装有设置于收集箱体4内的废料收集袋8,所述收集箱体4一侧表面开有过滤口9,所述收集箱体4位于过滤口9一侧设有连接轴10,所述连接轴10上活动套装有转动轮11,所述转动轮11一侧表面的相对两端均设有连接杆12,一对所述连接杆12上分别合页连接有大径过滤网板13与小径过滤网板14,所述收集箱体4外侧表面连接有嵌装块15,所述嵌装块15上开有限位槽16;所述大径过滤网板13与小径过滤网板14的框架大小相匹配且孔径大小不同;所述过滤口9与大径过滤网板13的大小相匹配;所述广口收集罩6位于矩形掉落箱体1内为扩张口且两端分别与矩形掉落箱体1内两侧密封连接;所述废料收集袋8采用具有网孔的袋体,该网孔的直径小于小径过滤网板14的直径。

具体使用时:将矩形掉落箱体1放置在PET膜片切割设备掉落废料的位置,在掉落废料过程中输出电机2进行吹风,将废料通过广口收集罩6吹入收集箱体4内,收集箱体4内预先从广口收集罩6上的环形凸起限位罩7上套装废料收集袋8,使得废料吹入废料收集袋8,细小的粉尘经过废料收集袋8并且通过小径过滤网板14进行收集,并且可以将大径过滤网板13旋转至水平脱离嵌装块15上的限位槽16后,旋转至过滤口9进行切换孔径,切换后使小径过滤网板14翻转进入限位槽16内。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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