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荷式开门法的智能车门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53626发布日期:2020-01-10 15:58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荷式开门法的智能车门锁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轿车内部设施技术领域,具体而言,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荷式开门法的智能车门锁。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巨变,私家车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私家车驾驶员的安全问题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大陆的驾驶员开车方式为左驾,而车辆靠右行驶,当车辆停止驾驶员下车时会开启左侧车门下车,多数驾驶员往往会使用左手开车门,并很自然地将车门直接推开,这种开门方式若没有特别注意车辆后方状况,驾驶员会来不及观察后方来车,存在较大视觉盲区,容易发生危险状况,影响驾驶员驾车的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上述提出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基于荷式开门法的智能车门锁。本实用新型主要利用设置荷式开门法智能车门锁,鼓励驾驶员使用荷式开门法,减少驾驶员视觉盲区,开车门时注意后方状况,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

一种基于荷式开门法的智能车门锁,设置在轿车内司机座位侧车门的中部,包括:

用于容纳基于荷式开门法的智能车门锁整体的车门把手槽;设置在车门把手槽中的信号处理器;用于感应驾驶员开车门时是否使用右手的智能感应把手;用于当所述智能感应把手识别到驾驶员使用左手开门时发出警报声以提醒驾驶员使用右手开门的声音警报装置;以及用于当所述智能感应把手识别到驾驶员使用右手开门时自动开启的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

所述智能感应把手设置在车门把手槽中部且其左端与所述车门把手槽卡接,所述声音警报装置设置在智能感应把手下方,所述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设置在所述声音警报装置左侧,所述信号处理器分别与智能感应把手、声音警报装置以及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的输出端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智能感应把手包括输出端与所述信号处理器连接的食指关节感应器、中指关节感应器、无名指关节感应器、小拇指关节感应器,所述食指关节感应器、中指关节感应器、无名指关节感应器、小拇指关节感应器从左至右依次置于所述智能感应把手内侧。

进一步地,当车门关闭时,所述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自动处于锁闭状态。

较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驾驶员用左手开门时视觉盲区较大,可能忽略后方来车,导致危险情况发生的问题,设置了“荷式开门法”智能车门锁,鼓励驾驶员使用“荷式开门法”,即左驾用右手开车门,从而减少驾驶员的视觉盲区,使其开车门时特别注意后方状况,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性。

基于上述理由本实用新型可在轿车内部设施等领域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以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电路原理图。

图中:1、车门把手槽;2、智能车门感应把手;21、食指关节感应器;22、中指关节感应器;23、无名指关节感应器;24、小拇指关节感应器;3、声音警报装置;4、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同时,应当清楚,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己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向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位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荷式开门法的智能车门锁,设置在轿车内司机座位侧车门的中部,包括:

用于容纳基于荷式开门法的智能车门锁整体的车门把手槽1;设置在车门把手槽1中的信号处理器;用于感应驾驶员开车门时是否使用右手的智能感应把手2;智能感应把手2包括输出端与信号处理器连接的食指关节感应器21、中指关节感应器22、无名指关节感应器23、小拇指关节感应器24,食指关节感应器21、中指关节感应器22、无名指关节感应器23、小拇指关节感应器24从左至右依次置于智能感应把手2内侧,其可以对开车门的手指关节进行识别;用于当智能感应把手识别到驾驶员使用左手开门时发出警报声以提醒驾驶员使用右手开门的声音警报装置3;以及用于当智能感应把手1识别到驾驶员使用右手开门时自动开启的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4;当车门关闭时,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4自动处于锁闭状态。

智能感应把手2设置在车门把手槽1中部且其左端与车门把手槽1卡接,声音警报装置3设置在智能感应把手2下方,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4设置在声音警报装置3左侧,信号处理器分别与智能感应把手2、声音警报装置3以及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4的输出端连接。

如图2所示,信号处理器接收到智能感应把手2中的食指关节感应器21、中指关节感应器22、无名指关节感应器23、小拇指关节感应器24识别到的各关节触发信号,并对上述触发信号进行处理,若识别到驾驶员使用右手开门时,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4自动开启;若识别到驾驶员使用左手开门时,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4切换到锁闭状态,声音警报装置3会发出警报声以提醒驾驶员使用右手开门;当车门关闭时,智能感应把手锁闭器4自动处于锁闭状态。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