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653141发布日期:2021-11-29 21:01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射钉紧固器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


背景技术:

2.传统吊顶弹使用时,一般采用撞针撞击吊顶弹击发药产生爆炸后点燃吊顶弹弹药筒内发射药,发射药在封闭环境内爆燃并转变为爆炸力以驱动射钉射入建筑基础体之中,从而达到紧固施工目的。如专利号为201720390700.5,公开了新型吊顶用塑壳一体钉;专利号为201510491801.7,公开了一种塑壳火药固定推进系统及其紧固件和加工工艺;以及专利号为201721666584.1,公开了一种新型吊顶弹弹体。上述专利技术都是采用传统击发方式,吊顶弹中所使用的击发药,一般是由机械撞击作用或气泡绝热压缩作用而引起爆燃的混合药剂。其在碰撞、高温、明火等环境下易发生爆炸。如此给吊顶弹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带来了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装配于塑料药筒装火药固定推进装置内以对其内发射药进行电点火,从而有效提高发火率,使发火率稳定在99.5%以上。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5.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包括设于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内并与其内发射药相接触的电点火桥丝,电点火桥丝两端分别连接有伸出至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外的脚线。
6.进一步地,电点火桥丝与脚线通过焊点焊接固定。
7.进一步地,还包括连接于两根脚线外端之间用于闭合线路的保险丝。
8.进一步地,还包括封堵于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内的封堵,脚线贯穿于封堵内。
9.进一步地,封堵外端面开设有线路闭合槽,保险丝位于线路闭合槽内。
10.进一步地,线路闭合槽内可拆卸嵌装有贴片保险膜。
11.进一步地,电点火桥丝与封堵内端面相平行。
12.进一步地,电点火桥丝与封堵内端面之间的间距为1.3

1.8mm。
13.进一步地,封堵为塑料封堵,并且封堵与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内壁之间采用激光焊接密封。
14.进一步地,电点火桥丝为钨丝,长度为2.8

3.2mm。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6.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使用方便,装配于塑料药筒装火药固定推进装置内以对其内发射药进行电点火,改变传统吊顶弹用击发药点燃发射药的点燃方式,如此在生产吊顶弹时可取消击发药的生产和装配工序,可有效避免击发药生产、运输及装配
时带来的安全隐患,从而提高吊顶弹生产、以及吊顶弹成品存储、运输和使用的安全性,同时还能有效提高吊顶弹发火率,使发火率稳定在99.5%以上。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图1的俯视图。
19.图3为图1的仰视透视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封堵处线路闭合槽示意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装配至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内视图。
22.其中,附图标记对应的名称为:
[0023]1‑
封堵、2

脚线、3

电点火桥丝、4

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5

发射药、6

焊点、7

线路闭合槽、8

贴片保险膜、9

保险丝。
具体实施方式
[0024]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5]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26]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当然的,还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另外的,还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或者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7]
如图1

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包括设于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内并与其内发射药5相接触的电点火桥丝3,电点火桥丝3两端分别连接有伸出至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外的脚线2。电点火桥丝3位于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内并充分与发射药5接触,脚线2伸出至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外,使用时,将电源(例如电池)的正负极分别与两根脚线2接触,即可将电点火桥丝3导通发热点燃发射药5,改变传统吊顶弹用击发药点燃发射药的点燃方式,在生产、运输、使用时均更加安全。同时还能有效提高吊顶弹发火率,使发火率稳定在99.5%以上。
[0028]
本实用新型电点火桥丝3与脚线2通过焊点6焊接固定。如此电点火桥丝3与脚线2连接牢固,并且通电稳定。
[0029]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连接于两根脚线2外端之间用于闭合线路的保险丝9。在脚线2外端之间连接保险丝9,如此,电点火桥丝、脚线和保险丝之间形成闭路,防止运输过程中所
产生的感应电流时电点火桥丝发热点燃发射药。保险丝9为低电位,超过0.1a就会熔断,而电点火桥丝3为高电位,需要0.3

0.5a才能点燃发射药5,在使用时,电源正负极连接保险丝9两端,当电流超过0.1a时,保险丝9熔断,此时电源与电点火桥丝3即导通点火。
[0030]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封堵于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内的封堵1,脚线2贯穿于封堵1内。采用封堵1密封封堵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内发射药,一方面防止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内发射药外泄,另一方面作为电点火桥丝和脚线的稳定支撑件,保证电点火桥丝和脚线在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内的结构稳定,进一步保证吊顶弹发火率。
[0031]
本实用新型封堵1外端面开设有线路闭合槽7,保险丝9位于线路闭合槽7内。在封堵1外端面开设用于容置保险丝9的线路闭合槽7,防止保险丝9外露受破坏。
[0032]
本实用新型线路闭合槽7内可拆卸嵌装有贴片保险膜8。贴片保险膜8将保险丝9封装在线路闭合槽7内,可进一步防止保险丝9外露受破坏,保证电点火桥丝安全,杜绝其在非意愿情况下点燃发射药。
[0033]
本实用新型电点火桥丝3与封堵1内端面相平行,电点火桥丝3与封堵1内端面之间的间距为1.3

1.8mm。如此设计,可保证电点火桥丝与发射药充分接触,保证发火率稳定在99.5%以上。
[0034]
本实用新型封堵1为塑料封堵,并且封堵1与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内壁之间采用激光焊接密封。封堵1采用塑料封堵,并且塑料吊顶弹发火药舱4内壁之间采用激光焊接密封,一方面材料常规易得,降低生产材料采购难度。另一方面采用激光焊接密封,连接稳固,密封性能好。
[0035]
本实用新型电点火桥丝3为钨丝,长度为2.8

3.2mm。采用上述设计,可以有效保证吊顶弹发火率,使发火率稳定在99.5%以上。
[0036]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使用方便,装配于塑料药筒装火药固定推进装置内以对其内发射药进行电点火,改变传统吊顶弹用击发药点燃发射药的点燃方式,如此在生产吊顶弹时可取消击发药的生产和装配工序,可有效避免击发药生产、运输及装配时带来的安全隐患,从而提高吊顶弹生产、以及吊顶弹成品存储、运输和使用的安全性,同时还能有效提高吊顶弹发火率,使发火率稳定在99.5%以上。
[0037]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其装配至塑壳火药固定推进系统后,使其采用新的点火方式,本实用新型属于射钉紧固器材领域,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使塑壳火药固定推进系统点火采用电点火具点燃塑壳药筒火药,电点火具瞬间点燃塑壳药筒火药,电点火具设计是否合理,决定了产品(吊顶弹)的发火率,发火率必须确保达到≥99.5%,并且不出现早发火、迟发火现象,为此对电点火具的结构要求尤其严格;本实用新型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改变了吊顶弹用击发药点燃发射药传统方式,击发药的生产、装配工艺取消后,大大提高了吊顶弹生产及使用的安全性,避免了因吊顶弹内有击发药存在,由此而产生的碰撞、高温、明火等多种因素使其易发生爆炸的安全事故。
[0038]
本实用新型封堵为圆柱形,其横截面直径为7mm,高度为3mm,线路闭合槽深度为0.5mm,脚线为圆柱形,直径为0.6mm,电点火桥丝3与封堵1内端面之间的间距优选为1.5mm,钨丝长度优选为3mm。
[0039]
原吊顶弹的点火使用方式为撞击击发药产生爆炸后点燃吊顶弹药筒内发射药,发
射药在封闭环境内爆燃并转变为爆炸力,在爆炸力驱动下,钉子射入建筑基体之中,从而达到紧固施工目的。本实用新型用于塑料吊顶弹发火的电点火具,改变点火方式后为电(直流电)点火,用电点火具直接点燃吊顶弹药筒内发射药,瞬间使弹发射药在封闭环境内爆燃并转变为爆炸力,驱动钉子射入建筑基体之中。间接点燃和直接点燃吊顶弹的发射药是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取消了敏感性击发药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吊顶弹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同时也提供了吊顶弹成品存储、运输、使用的安全性。吊顶弹产品实现历史性的更新换代。
[0040]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优实施例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当然更不是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也就是说,但凡在本实用新型的主体设计思想和精神上作出的毫无实质意义的改动或润色,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致的,均应当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另外,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直接或间接的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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