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入二氧化碳气体完成矿井巷道灭火方法

文档序号:2392119阅读:37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注入二氧化碳气体完成矿井巷道灭火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地下灭火技术方法,主要适于煤炭矿井巷道或采空区中暗火和明火的消灭使用。
背景技术
煤矿等矿山采掘过程中火灾是经常发生的重大灾害之一,不但能将矿井建筑设施毁之一炬,而且其引发的瓦斯爆炸更让井巷坍塌,煤层燃烧,终使人为建设化为乌有,资源损耗,造成人财物的大量损失,因此,发生火灾后迅速灭火、及时救助是降低损失、保证职工生命安全的必须手段。目前,煤矿矿井巷道失火后,多采用封闭所有井门和通气孔,以期断绝巷道内氧气的供应实现灭火,显然,这种方法灭火时间长,资源损耗大。从有关资料介绍,也有采用向巷道内注射惰性气体灭火方法,该方法需专用设备,灭火费用高,且效果并不理想,灭火速度较慢。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针对已有矿井巷道灭火技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设计提供一种注入二氧化碳气体完成矿井巷道灭火方法,达到灭火速度快、火灾损失小、灭火方法简单可靠、灭火效果好的目的。
本发明的基本设计是,该灭火方法是发生矿井巷道火灾时,①、首先关闭井口门和全部巷道气孔;②、立即在距火区最近的地面处垂直打钻孔,使钻孔与巷道或采空区连通;③、从打通的钻孔内向下注入二氧化碳气体使火熄灭,然后打开井口门及全部巷道气孔;或者采用①、利用安全门将井口门封闭,风井门开启;②、经安全门向主巷道内注入二氧化碳气体,配带呼吸器的救护员可同时顺风进入巷道内再向火区巷道注入二氧化碳气体使火熄灭。
本发明充分利用二氧化碳气体的气化动力和渗透力极强地物理特性,能充填到巷道及采空区的任何部位,阻止氢气等有害气溢出,当二氧化碳在空气中含量达30-50%时可使燃烧熄灭,或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排净巷道内空气熄火,具有灭火速度快、矿井破坏损失小、投资少、成本低的特点。


图1是钻孔灭火方法示意图;图2是直注灭火方法示意图。
图中件号说明1、钻孔、2、工作面、3、主巷道、4、井口门。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当发生火灾的矿井是初建,或者巷道浅短,或者采掘面较少的巷井时,采用钻孔灭火方法火情发生要首先撤出人员,关闭送、引风机,减少氧气供应,准确分析判断事发地点及原因后,A、关闭井口门4及全部巷道通气孔,B、立即在距火区最近的地面垂直打钻孔1、使钻孔1与巷道或采空区工作面2连通,C、从打通后的钻孔1向下注入二氧化碳气体;根据现场情况,也同时在周围打出钻孔1注气,利用二氧化碳蒸发压力与吸热值在火区降温、稀释和隔绝空气,同时克服火区因“火罐原理”而吸食周围空间的氧气,使火熄灭;当发生火灾的矿井巷道或采空区工作面2离地面太深,或者燃烧区域过大,钻孔1一时无法打透,造成整体井巷燃烧时,可首先封井口门4,然后同时寻找井底最深处和采掘工作面2最末端区域打钻孔1,打通后,根据离主巷道3(或通风巷道)的距离,计算空间及二氧化碳用量,注入二氧化碳气体,再根据钻孔1由深处向浅处依次增加输气量,最后根据井巷容积,注入二氧化碳,直至将井巷空气排净灭火;期间利用火区因“火罐原理”而产生负压,尽快向井巷深处注二氧化碳气体,在井口压力均衡后及时打开井门,放出烟雾,测量井巷中空气含量数据,判定火事。钻孔灭火方法尤其适用采空区域灭火。
当矿井火灾初起时,可采用二氧化碳直注灭火方式A、用安全门将井口门4封闭,风井门开启;B、经安全门向主巷道3内注入二氧化碳气体,利用“联通器”原理势必在井巷内有穿堂风形成,井巷内燃烧所产生的烟雾被二氧化碳气体驱走;此时,配戴呼吸器的救护员同时顺风进入巷道内,每走到一个岔巷口就用小型引风机向巷道工作面2内送入二氧化碳气体,人也可以跟进,依次完成每一个岔巷道工作面2内的灭火,无巷口后救护员从副井口出井。此法亦可做地铁、隧道、地下商场等地下设施的灭火使用。
权利要求
一种注入二氧化碳气体完成矿井巷道灭火方法,其特征在于灭火时可采用①、钻孔灭火方法A、关闭井口门及全部巷道气孔;B、在距火区最近的地面处垂直打钻孔,使钻孔与巷道或采空区连通;C、从打通后的钻孔内向下注入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然后打开井口门及全部巷道气孔;或者采用②、直注灭火方法A、利用安全门将井口门封闭,风井门开启;B、经安全门向主巷道内注入二氧化碳气体,配带呼吸器的救护员可同时顺风进入巷道内向火区巷道注入二氧化碳气体灭火。
全文摘要
注入二氧化碳气体完成矿井巷道灭火方法涉及地下灭火技术;该方法是关闭井口门和全部巷道气孔,在距火区最近的地面打钻孔,使钻孔与巷道或采空区连通,注入二氧化碳气体灭火;或者采用安全门将井口门封闭,风井门开启,经安全门向主巷道注入二氧化碳气体,救生员顺风进入巷道向火区巷道注入二氧化碳气体灭火;本方法充分利用二氧化碳物理特性和排净巷道空气方式灭火,具有灭火速度快、矿井破坏及损失小、投资少、成本低、灭火效果好的特点。
文档编号A62C3/00GK1562416SQ20041001366
公开日2005年1月12日 申请日期2004年4月7日 优先权日2004年4月7日
发明者聂绍春 申请人:聂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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