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投掷型灭火逃生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86205阅读:3003来源:国知局
一种投掷型灭火逃生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逃生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投掷型灭火逃生瓶。



背景技术:

投掷型灭火逃生瓶,其实质是一款逃生灭火器具。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于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的成分不一样,为不同的火警而设。

通过对传统灭火器具的细致分析,发现传统灭火器存在以下几点缺陷:首先,传统灭火器需要占用一定的面积空间,同时在外观及对环境美化方面也不利;其次,传统灭火器的搬运,放置等需要专门的人员,无形中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再其次,传统灭火器的报废品须经过专业人员处置,作为危险物处理;最后,传统灭火器的应用范围有限。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包括瓶体,所述瓶体顶部由保护盖和内置杯盖两个部分组成,所述内置杯盖顶部固定安装有按钮,所述内置杯盖内部设有中空夹层,所述中空夹层内部设有若干片灭火泡腾片,且所述夹层和瓶体之间通过按钮连接,所述瓶体侧面设有连接头,所述连接头上设有连接孔,所述连接孔上连接有系瓶绳,所述瓶体外围中间部位设有防滑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瓶体高为184mm,最大直径为64mm,且由TKM-827型环氧树脂材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中间夹层底部设有锡纸层,所述锡纸层厚度为2mm。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按钮形状为圆形,且在按钮内部固定安装有圆柱形齿轮,所述圆柱形齿轮用于破除锡纸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防滑片外表面制成凸起的波浪状,宽度为40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投掷型灭火逃生瓶,通过设置有特殊树脂材质的瓶体,具有一定的柔韧性,且环保安全;通过设置有保护盖,可以起到保护内置杯盖的作用;通过设置有按钮,操作起来便捷;通过设置有中间夹层,巧妙得利用了内置杯盖的空间,为灭火泡腾片的放置提供了一定的空间;通过设置有杯绳,便于携带和转移位置;通过设置有圆柱形齿轮,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按动按钮,使圆柱形齿轮挤压破内置瓶盖中的锡纸层,使瓶内水和灭火泡腾片混合;通过设置有锡纸层,可以起到隔绝瓶内水与泡腾片,通过设置有防滑片,增强了手与瓶体的摩擦力,使瓶体不易滑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保护盖结构示意图。

图中:1-瓶体;2-保护盖;3-内置杯盖;4-按钮;5-中空夹层;6-灭火泡腾片;7-连接头;8-连接孔;9-杯绳;10-防滑片;11-圆柱形齿轮;12-锡纸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包括瓶体1,所述瓶体1顶部由保护盖2和内置杯盖3两个部分组成,所述内置杯盖3顶部固定安装有按钮4,所述内置杯盖3内部设有中空夹层5,所述中空夹层5内部设有若干片灭火泡腾片6,且所述夹层5和瓶体1之间通过按钮4连接,所述瓶体1侧面设有连接头7,所述连接头7上设有连接孔8,所述连接孔8上连接有系瓶绳9,所述瓶体1外围中间部位设有防滑片10。

优选的是,所述瓶体1高为184mm,最大直径为64mm,且由TKM-827型环氧树脂材料制成,且内部容置有水,安全环保无污染;所述按钮4形状为圆形,且固定安装有圆柱形齿轮11,所述圆柱形齿轮11用于破除锡纸层12,操作简便,起到快速灭火效果;所述中间夹层5底部设有锡纸层12,所述锡纸层12厚度为2mm,起到隔绝瓶内水与灭火泡腾片6的直接接触;所述防滑片10外表面制成凸起的波浪状,宽度为40mm,起到增强手与所述瓶体1的摩擦力,使瓶体1不易滑落。

具体使用方式及优点:该新型投掷型灭火逃生瓶,通过设置有保护盖,可以起到保护内置杯盖的作用;通过设置有中间夹层,巧妙得利用了内置杯盖的空间,为灭火泡腾片的放置提供了一定的空间;通过设置有杯绳,便于携带和转移位置;通过设置有圆柱形齿轮,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按动按钮,使圆柱形齿轮挤压破内置瓶盖中的锡纸层,使瓶内水和灭火泡腾片混合;通过设置有锡纸层,可以起到隔绝瓶内水与泡腾片;结构多样,设计人性化,操作简易,老人、妇女、儿童等均可使用,应用范围很广,采用特殊树脂环保材料制成,且灭火后废液可直接冲入下水道,外观小巧精致,便于携带和转移位置,灭火效果显著,可瞬间控制初期火源,针对重大的火灾现场,可快速打开逃生通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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