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警用模块化防毒面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7459阅读:1091来源:国知局
一种警用模块化防毒面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用模块化防毒面具,属于防毒面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的警用防毒面具在使用时不方便,而且浪费时间,且调节复杂,操作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警用模块化防毒面具。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警用模块化防毒面具,它包含头盔体、风镜、面罩体;所述头盔体的前端通过转轴安装有风镜,所述头盔体通过可拆卸连接机构与面罩体连接,所述面罩体的侧面与前部均设置有透气槽,所述透气槽内安装有透气钢网,所述面罩体上设置有风镜预留孔槽,所述面罩体的内侧壁上均安装有数个缓冲海绵垫,所述可拆卸连接机构包含可拆卸连接片、快拆型插扣、头盔连接模块、调节机构;所述可拆卸连接片通过螺栓固定在面罩体上,所述可拆卸连接片上安装有快拆型插扣,所述快拆型插扣与头盔连接模块插接,所述两个头盔连接模块之间通过调节机构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面罩体的下巴处设置有防护橡胶垫,所述的防护橡胶垫上设置有数个透气孔。

作为优选,所述头盔连接模块为梯形。

作为优选,所述调节机构包含锁定释放按钮、可拆卸快速锁定扣具、分叉型头带、调节齿带;所述分叉型头带的两端分别安装有锁定释放按钮、可拆卸快速锁定扣具,所述锁定释放按钮、可拆卸快速锁定扣具的内侧均安装有调节齿带,所述拆卸快速锁定扣具上安装有调节齿锁定机构,所述调节齿带上设置有调节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便于实现快速连接、调节与锁定,操作复杂,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调节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头盔体;2-风镜;3-面罩体;5-可拆卸连接片;6-快拆型插扣;7-头盔连接模块;41-锁定释放按钮;42-可拆卸快速锁定扣具;43-分叉型头带;44-调节齿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如图1-4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头盔体1、风镜2、面罩体3;所述头盔体1的前端通过转轴安装有风镜2,所述头盔体1通过可拆卸连接机构与面罩体3连接,所述面罩体1的侧面与前部均设置有透气槽,所述透气槽内安装有透气钢网31,所述面罩体3上设置有风镜预留孔槽32,所述面罩体3的内侧壁上均安装有数个缓冲海绵垫33,所述可拆卸连接机构包含可拆卸连接片5、快拆型插扣6、头盔连接模块7、调节机构;所述可拆卸连接片5通过螺栓固定在面罩体3上,所述可拆卸连接片5上安装有快拆型插扣6,所述快拆型插扣6与头盔连接模块7插接,所述两个头盔连接模块7之间通过调节机构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面罩体3的下巴处设置有防护橡胶垫,所述的防护橡胶垫上设置有数个透气孔。

进一步的,所述头盔连接模块7为梯形。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机构包含锁定释放按钮41、可拆卸快速锁定扣具42、分叉型头带43、调节齿带44;所述分叉型头带43的两端分别安装有锁定释放按钮41、可拆卸快速锁定扣具42,所述锁定释放按钮41、可拆卸快速锁定扣具42的内侧均安装有调节齿带44,所述拆卸快速锁定扣具42上安装有调节齿锁定机构421,所述调节齿带44上设置有调节齿441。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警用防爆防毒面具领域,特别能一面具两用,并且能模块化切换并且能搭配风镜使用。防爆防毒面具采用高强度尼龙材质制成,能保证使用者面部不受伤害,并且搭配高强度钢丝网,下巴保护结构也有透气预留孔,保证透气的同时保证安全;风镜预留设计能搭配风镜或者眼镜保护使用者的眼镜;侧面可拆卸连接片能给使用者选择头戴或者搭配头盔使用。使用说明:侧面可拆卸连接模块有两种可以选择,头戴式和头盔式。

头戴式:橡胶分叉型头戴保证防滑的情况下并且具有调节功能,只需按下两侧的调节锁定释放按钮,即可拉动调节齿调节到所需大小。

头盔式:现需要将梯形头盔连接模块固定在特定头盔导轨的前段,使用者戴上头盔后再通过快拆型插扣固定防爆防毒面罩,再通过移动头盔连接模块的前后调节面罩的前后位置即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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