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连体灭火防护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56431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一种连体灭火防护服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护服,具体涉及一种连体灭火防护服。
【背景技术】
[0002]在森林灭火救援作战中,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保护着消防员的生命安全。它是对消防员身体上下躯干等部位进行热防护的常规个人防护装备,是消防员的“护身服”。但是,灭火防护服的热防护性能越好,其总热损失越低。当遇到需要长时间、高强度作战的火灾现场,消防员产生的大量生物热就会迅速堆积在灭火防护服内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消防员的健康和安全。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可吸收人体产生的生物热量,并将吸收的热量散出的连体灭火防护服。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连体灭火防护服,包括连成一体的上衣和裤子,所述连体灭火防护服从外到内依次包括阻燃层、防水层、隔热层,所述连体灭火防护服还包括位于最内层的吸收人体热量的吸热层和位于吸热层表面的散发所吸收的热量的通风结构,所述吸热层包括横向排列于吸热层上的吸热结构,由复合型无机相变储能材料组成;所述通风结构包括与袖口和裤管相通的柔性通风管道、设置于连体灭火防护服腰部表面且与柔性通风管道相连通的空气压缩装置。
[0005]优选地,所述柔性通风管道为2个以上,且对称设置。
[0006]优选地,所述连体灭火防护服的上衣腋下连接处设置有延长弹性连接结构。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08]1、通过设置位于最内层的吸收人体热量的吸热层和位于吸热层表面的散发所吸收的热量的通风结构,将消防员产生的大量生物热吸收后经通风结构排出,保证消防员的健康和安全;
[0009]2、在连体灭火防护服的上衣腋下连接处设置延长弹性连接结构,使消防员的手臂运动更灵活自如,从而减少了因克服这部分阻力产生的热量。
【附图说明】
[0010]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1]图1为连体灭火防护服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如图1所示,连体灭火防护服,包括连成一体的上衣I和裤子2,连体灭火防护服从外到内依次包括阻燃层、防水层、隔热层(图中未示出),所述连体灭火防护服还包括位于最内层的吸收人体热量的吸热层和位于吸热层表面的散发所吸收的热量的通风结构,其中吸热层包括横向排列于吸热层上的吸热结构3,由复合型无机相变储能材料组成,可将消防员产生的大量生物热吸收。
[0013]通风结构包括与袖口和裤管相通的柔性通风管道4、设置于连体灭火防护服腰部表面且与柔性通风管道4相连通的空气压缩装置5,柔性通风管道4数量为4个,且对称设置。在使用时,空气压缩装置5将空气引入柔性通风管道4,压缩空气沿着柔性通风管道4将吸收的热量经袖口和裤管口排出,保证消防员的健康和安全。
[0014]连体灭火防护服的上衣腋下连接处还设置有延长弹性连接结构6,使消防员的手臂运动更灵活自如,从而减少了因克服这部分阻力产生的热量。
[0015]上述说明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通过上述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本实用新型的许多种改变和变形,其也将落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和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连体灭火防护服,包括连成一体的上衣(I)和裤子(2),所述连体灭火防护服从外到内依次包括阻燃层、防水层、隔热层,其特征在于:所述连体灭火防护服还包括位于最内层的吸收人体热量的吸热层和位于吸热层表面的散发所吸收的热量的通风结构,所述吸热层包括横向排列于吸热层上的吸热结构(3),由复合型无机相变储能材料组成;所述通风结构包括与袖口和裤管相通的柔性通风管道(4)、设置于连体灭火防护服腰部表面且与柔性通风管道(4)相连通的空气压缩装置(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体灭火防护服,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通风管道(4)为2个以上,且对称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体灭火防护服,其特征在于:所述连体灭火防护服的上衣腋下连接处设置有延长弹性连接结构(6)。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体灭火防护服,所述连体灭火防护服从外到内依次包括阻燃层、防水层、隔热层,所述连体灭火防护服还包括位于最内层的吸收人体热量的吸热层和位于吸热层表面的散发所吸收的热量的通风结构,所述吸热层包括横向排列于吸热层上的吸热结构,由复合型无机相变储能材料组成;所述通风结构包括与袖口和裤管相通的柔性通风管道、设置于连体灭火防护服腰部表面且与柔性通风管道相连通的空气压缩装置。该连体灭火防护服可吸收人体产生的生物热量,并将吸收的热量散出,保证消防员的健康和安全。
【IPC分类】A41D31-02, A62B17-00, A41D13-00
【公开号】CN204364705
【申请号】CN201520006743
【发明人】杨光, 舒立福, 邸雪颖, 崔立军, 孙建
【申请人】东北林业大学
【公开日】2015年6月3日
【申请日】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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