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堆叠的节能环保瓦楞纸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887668发布日期:2021-02-05 19:57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堆叠的节能环保瓦楞纸板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瓦楞纸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堆叠的节能环保瓦楞纸板。


背景技术:

[0002]
瓦楞纸板是一个多层的黏合体,它最少由一层波浪形芯纸夹层及一层纸板构成,它有很高的机械强度,能抵受搬运过程中的碰撞和摔跌,其多用于物品运输的包装
[0003]
目前,在传统的瓦楞纸板加工过程中,通常会将瓦楞纸板切断成多个单块的瓦楞纸板,然后将这些单片的瓦楞纸板堆叠并用胶绳进行捆绑,在打包后发给用户,用户收到货后在将这些单片的瓦楞纸板进行裁切,最后拼接成固定大小的瓦楞纸箱,上述瓦楞纸板仍存在不足之处,由于瓦楞纸板切割成单块,使得瓦楞纸板在堆叠打包的过程中,瓦楞纸板相对较为零散,瓦楞纸板在运输的过程中发生松散,且由于瓦楞纸板兼具较大的厚度与硬度,使得客户在裁切时会较为不便,从而降低了瓦楞纸板的使用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出的一种便于堆叠的节能环保瓦楞纸板。
[0005]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6]
一种便于堆叠的节能环保瓦楞纸板,包括纸板主体,所述纸板主体由上纸板、芯板与下纸板组成,且所述芯板分别与上纸板以及下纸板粘合连接,所述纸板主体竖直端两侧均设置压痕槽,多组所述压痕槽在纸板主体竖直端两侧呈交叉分布。
[0007]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0008]
所述上纸板顶部涂设有阻火层。
[0009]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0010]
所述下纸板底部固定连接有泡沫棉层。
[0011]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0012]
所述芯板呈波浪型机构,且所述芯板弧形端与上纸板以及下纸板之间粘性连接有纸筒。
[0013]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4]
本实用新型中,纸板主体上设置有竖直交错的压痕槽,以此将纸板主体分隔呈多组正方形块,使得纸板主体可以在根据需求沿着相应压痕槽进行折叠,进而生产出来的整体的瓦楞纸板也可以进行不同形状的堆叠,即瓦楞纸板不是单片的,而是连续未被切断的,提高了瓦楞纸板堆叠运输时的稳定性,在运输的过程中不会像单块的瓦楞纸板一样因为碰撞就散落开来,另外,正方形块通用于不同形状的货物,且操作人员在制定好尺寸后可沿着压痕槽进行裁切,提高了纸板的利用率以及操作人员裁切的便捷性,从而提高了瓦楞纸板的使用效果。
附图说明
[0015]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结构示意图;
[0016]
图2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纸板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0017]
图3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纸板主体折叠结构示意图。
[0018]
图例说明:
[0019]
1、纸板主体;101、上纸板;102、芯板;103、下纸板;2、压痕槽;3、纸筒;4、泡沫棉层;5、阻火层。
具体实施方式
[0020]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1]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于堆叠的节能环保瓦楞纸板,包括纸板主体1,纸板主体1由上纸板101、芯板102与下纸板103组成,且芯板102分别与上纸板101以及下纸板103粘合连接,纸板主体1竖直端两侧均设置压痕槽2,多组压痕槽2在纸板主体1竖直端两侧呈交叉分布。
[0022]
具体的,如图2所示,上纸板101顶部涂设有阻火层5,以此提高了纸板主体1的防火效果。
[0023]
具体的,如图2所示,下纸板103底部固定连接有泡沫棉层4,增强了纸板主体1的保温效果的同时降低了货物对纸板的冲击。
[0024]
具体的,如图2所示,芯板102呈波浪型机构,且芯板102弧形端与上纸板101以及下纸板103之间粘性连接有纸筒3,用以增强纸板主体1的结构强度。
[0025]
工作原理:使用时,纸板主体1上设置有竖直交错的压痕槽2,以此将纸板主体1分隔呈多组正方形块,使得纸板主体1可以根据需求沿着相应压痕槽2进行折叠,进而生产出来的整体的瓦楞纸板也可以进行不同形状的堆叠,即瓦楞纸板不是单片的,而是连续未被切断的,提高了瓦楞纸板堆叠运输时的稳定性,在运输的过程中不会像单片的瓦楞纸板一样因为碰撞就散落开来,另外,正方形块通用于不同形状的货物,且操作人员在制定好尺寸后可沿着压痕槽2进行裁切,提高了纸板的利用率以及操作人员裁切的便捷性,从而提高了瓦楞纸板的使用效果。
[0026]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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