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警示标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52004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地下管线警示标桩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地下管线警示标桩,涉及一种传输辅助设备,适用于地下管线地表警示作业。该标桩由警示部和嵌入部组成,嵌入部的底端为锥形结构,以便于嵌入地下,嵌入部的顶端设置外凸台;警示部的末端置于外凸台上,警示部的侧壁预留若干标语槽,标语粘贴于标语槽内。本实用新型采用立柱结构或钉状结构,减少了占地面积,降低了生产成本,由于嵌入部的底部为锥形结构,便于直接将标桩砸入地面,无需挖开地面,进一步减少了因施工造成管线故障的机率。
【专利说明】地下管线警示标粧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传输辅助设备,适用于地下管线地表警示作业。
【背景技术】
[0002]随着城乡快速发展,地下管线(光纤、煤气、输油管线、电力等)越来越多,为了防止外力影响造成故障,需要设置地下管线警示标桩,目前的警示标桩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平板式标桩,两个支腿埋入地表内,另一种为方柱形标桩,标桩下部设有十字形加固筋。上述标桩的占地面积大,成本高,安装时需要挖开地表将支腿埋入地面,施工不方便,另外,挖开地表的深度过深时,容易造成管线故障。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地下管线警示标桩,以解决现有技术占地面积大,成本高,安装时需要挖开地表将支腿埋入地面,施工不方便,另外,挖开地表的深度过深时,容易造成管线故障等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主要由警示的标牌和埋入地下的支腿组成,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标桩由警示部和嵌入部组成,嵌入部的底端为锥形结构,以便于嵌入地下,嵌入部的顶端设置外凸台;警示部的末端置于外凸台上,警示部的侧壁预留若干标语槽,标语粘贴于标语槽内。
[0005]所述的警示部采用塑钢材料,嵌入部为铁质材料。
[0006]该标桩由警示部和嵌入部组成,嵌入部的底端为锥形结构,以便于嵌入地下,警示部与嵌入部连接,形成钉状结构,警示部的顶部设置标语。
[0007]所述的警示部和嵌入部为铁质材料。
[0008]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是:标桩采用立柱结构或钉状结构,减少了占地面积,降低了生产成本,由于嵌入部的底部为锥形结构,便于直接将标桩砸入地面,无需挖开地面,进一步减少了因施工造成管线故障的机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1]图2是本实用新型钉形结构示意图;
[0012]图中I嵌入部、2外凸台、3警示部、4标语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实施例1
[0014]如图1所示:该标桩由警示部3和嵌入部I组成,嵌入部I为圆柱形结构,嵌入部I的底端为锥形结构,嵌入部I的尺寸为40cm,边长为20cm,以便于嵌入地下,嵌入部I的顶端设置外凸台2 ;警示部3的末端置于外凸台2上,警示部3的侧壁预留三个标语槽4,标语粘贴于标语槽4内,警示部3的尺寸为60cm,边长为20cm。
[0015]所述的警示部3采用塑钢材料,嵌入部I为铁质材料。
[0016]实施例2
[0017]如图2所示:该标桩由警示部3和嵌入部I组成,嵌入部I为圆柱形结构,嵌入部I的底端为锥形结构,嵌入部I的尺寸为15cm,直径0.6cm,以便于嵌入地下,圆盘形警示部3与嵌入部I焊接为一体,形成钉状结构,警示部3的直径为10cm,厚度为2cm,以不影响车辆通行及行人行走为目的,警示部3的顶部标语与警示部3铸造为一体。所述的警示部3和嵌入部I为铁质材料。
[0018]实施例3
[0019]如图1所示:该标桩由警示部3和嵌入部I组成,嵌入部I为三角棱形结构,嵌入部I的底端为锥形结构,嵌入部I的长度为35cm,以便于嵌入地下,嵌入部I的顶端设置外凸台2 ;警示部的末端置于外凸台2上,警示部3的侧壁预留三个标语槽4,标语粘贴于标语槽4内,警示部的长度为55cm。所述的警示部3采用塑钢材料,嵌入部I为铁质材料。
【权利要求】
1.一种地下管线警示标桩,主要由警示的标牌和埋入地下的支腿组成,其特征是该标桩由警示部和嵌入部组成,嵌入部的底端为锥形结构,嵌入部的顶端设置外凸台;警示部的末端置于外凸台上,警示部的侧壁预留若干标语槽,标语粘贴于标语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管线警示标桩,其特征是警示部采用塑钢材料,嵌入部为铁质材料。
3.—种地下管线警示标桩,其特征是该标桩由警示部和嵌入部组成,嵌入部为圆柱形结构,嵌入部的底端为锥形结构,圆盘形警示部与嵌入部焊接为一体,形成钉状结构,警示部的顶部设置标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地下管线警示标桩,其特征是警示部和嵌入部为铁质材料。
【文档编号】G09F7/00GK203759995SQ201420088919
【公开日】2014年8月6日 申请日期:2014年2月28日 优先权日:2014年2月28日
【发明者】马梁, 范吉林 申请人:范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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