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用展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9789阅读:618来源:国知局
一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用展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用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用展示装置。



背景技术:

环境艺术设计是指对于建筑室内外的空间环境,通过艺术设计的方式进行整合设计的一门实用艺术,它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围合手段、对空间界面(室内外墙柱面、地面、顶棚、门窗等)进行艺术处理,如形态、色彩、质地等,运用自然光、人工照明、家具、饰物的布置、造型等设计语言,以及植物花卉、水体、小品、雕塑等的配置,使建筑物的室内外空间环境体现出特定的氛围和一定的风格,来满足人们的功能使用及视觉审美上的需要。

在现今的教学活动中,通常都是教师直接把要展示的物品放置在平台上,距离展示平台较远的同学看不清楚所展示的物品,需要学生轮流观看,费时费力。另外,环境艺术专业教学需要对展示品进行艺术处理,如色彩的处理,能够进行色彩处理的环境艺术专业教学用展示装置还未见报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用展示装置,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方法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距离较远也能清楚观看、能够对展示品进行色彩处理的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用展示装置,包括:底座、面板、支撑柱、转轴、支撑架、摄像头、滤光装置、可弯折支架、计算机、投影仪和投影幕布,支撑柱的下端固定在底座的中心处,支撑柱的上端和转轴的下端固定连接,转轴的上端和面板固定连接,支撑架的下端和支撑柱的上部固定连接,支撑架的上端和可弯折支架的一端固定连接,可弯折支架的另一端安装有摄像头,摄像头位于面板的上方,摄像头的一侧安装有滤光装置,摄像头和计算机电连接,计算机和投影仪电连接。

较佳地,所述底座和所述面板均为圆形。

较佳地,所述摄像头为红外摄像头。

较佳地,所述摄像头通过万向轴与所述可弯折支架连接。

较佳地,所述可弯折支架为金属软管。

较佳地,所述滤光装置为滤光片或滤光镜。

较佳地,所述摄像头的一侧设有插槽,所述滤光装置安装在所述插槽内。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设置有摄像头,可以通过摄像头和计算机以及投影设备连接把要展示的内容投放到投影幕布上,距离展示装置较远的同学可以清楚地观看;本实用新型可以对展示品进行色彩处理,提高教学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用展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底座,2-支撑柱,3-面板,4-转轴,5-滤光装置,6-摄像头,7-可弯折支架,8-支撑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用展示装置,包括:底座1、面板3、支撑柱2、转轴4、支撑架8、摄像头6、滤光装置5、可弯折支架7、计算机、投影仪和投影幕布,支撑柱2的下端固定在底座1的中心处,支撑柱2的上端和转轴4的下端固定连接,转轴4的上端和面板3固定连接,支撑架8的下端和支撑柱2的上部固定连接,支撑架8的上端和可弯折支架7的一端固定连接,可弯折支架7的另一端安装有摄像头6,摄像头6位于面板3的上方,摄像头6的一侧安装有滤光装置5,摄像头6和计算机电连接,计算机和投影仪电连接。

使用时,将要展示的物品放置在面板3上,打开摄像头6,同时打开计算机和投影仪,摄像头6拍摄的画面通过计算机和投影仪将画面投放在投影幕布上显示出来,通过转动面板3和可弯折支架7,可以全方位地观察物品,距离较远的同学可以清楚地观看,教师可以一边讲解一边进行展示。另外,在需要对展示品进行色彩处理时,把所需颜色的滤光装置5插到插槽上即可进行展示。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1和所述面板3均为圆形,所述面板3上放置要展示的物品,面板3可通过转轴4轴向转动。

进一步地,所述摄像头6为红外摄像头,对展示品进行拍摄。

进一步地,所述摄像头6通过万向轴与所述可弯折支架7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可弯折支架7为金属软管,可伸缩,可自由调节方向和弯曲度,这样方便对展示品的任意位置进行展示。

进一步地,所述滤光装置5为滤光片或滤光镜。

进一步地,所述摄像头6的一侧设有插槽,所述滤光装置5安装在插槽内。插槽可安装不同颜色的滤光装置5,在需要对展示品进行色彩处理时,选择所需颜色的滤光装置5安装在所述插槽上即可,不需要时取下即可。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用展示装置设有摄像头,可以通过摄像头和计算机以及投影设备连接把要展示的内容投放到投影幕布上,距离展示平台较远的同学可以清楚地观看,提高教学质量;本实用新型可以对展示品进行色彩处理,提高教学效率。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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