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ED显示屏,尤其涉及一种新型无线材LED显示屏。
背景技术:
LED显示屏具有亮度高、工作电压低、功耗小、大型化、寿命长、耐冲击和性能稳定等特点,从而受到受到广泛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LED显示屏是一种一般用来显示文字、图像、视频、录像信号等各种信息的平板显示器,由一个个小的LED模块面板组成。
目前,LED显示屏的箱体内部,一般包含3大部分:LED模组、开关电源及接收卡。LED模组是LED显示屏主要的显示模块,开关电源给LED模组和接收卡供电,接收卡给LED模组控制信号。这几个主要元器件之间,往往采用线材进行连接。但,使用线材连接上面元器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缺点:
1、生产费时费力。
2、接插件繁多,造成产品稳定性下降。
3、维护不方便,需要拆了线材和固定螺丝,才能对元器件进行更换。
4、产品成本上升。
因此,现有技术存在缺陷,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新型无线材LED显示屏。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无线材LED显示屏,包括:LED模组、开关电源以及接收卡,所述开关电源用于给所述LED模组以及接收卡供电,所述接收卡设有数据输出口,所述LED模组上设有数据输入口,组装后,所述数据输出口与所述数据输入口直接对接。
所述数据输入口为一排母结构,所述数据输出口为一排针结构。
所述接收卡设有网口,所述网口采用180度网口直焊而成。
所述开关电源设有交流电输入接口、交流电输出接口以及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所述交流电输入接口与交流电输出接口为内置的级联接口结构,所述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为内置的排母结构。
所述交流电输入接口输入的电源为90V-240V的交流电,所述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输出的电源为2.8V-5V的直流电,所述交流电输出接口输出的电源为90V-240V的交流电。
所述LED模组上设有与所述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连接的围墙结构。
所述围墙结构设于所述LED模组的上半部分,所述数据输入接口设于所述LED模组的下半部分。
所述LED模组上设有与所述围墙结构电性连接的第二直流电输出接口,所述接收卡上设有与所述第二直流电输出接口连接的直流电输入接口。
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新型无线材LED显示屏,利用排针对排母对接这一结构可以避免线材的使用这一特性进行设计,避免线材的使用,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维修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新型无线材LED显示屏组装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LED模组的背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开关电源的示意图一。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开关电源的示意图二。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接收卡的示意图一。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接收卡的示意图二。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请参阅图1至图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无线材LED显示屏,包括:LED模组2、开关电源4以及接收卡6,所述开关电源4用于给所述LED模组2以及接收卡6供电。所述接收卡6设有数据输出口62,所述LED模组2上设有数据输入口22,组装后,所述数据输出口62与所述数据输入口22直接对接,从而避免线材的使用,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数据输入口22为一排母结构,所述数据输出口62为一排针结构。
所述接收卡6还设有用于接收外界数据的网口64,所述网口64采用180度网口直焊而成。
所述开关电源4设有交流电输入接口42、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44以及交流电输出接口46,所述交流电输入接口42输入的电源为90V-240V的交流电,所述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44输出的电源为2.8V-5V的直流电,所述交流电输出接口46输出的电源为90V-240V的交流电。优选的,所述交流电输入接口42与交流电输出接口46为内置的级联接口结构,所述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44为内置的排母结构。
进一步地,配合所述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44,所述LED模组2上设有与所述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44连接的围墙结构24,组装后,所述围墙结构24直接与所述第一直流电输出接口44对接,从而避免线材的使用。所述围墙结构24为由在排针外围加上一圈塑胶而形成。所述围墙结构24设于所述LED模组2的上半部分,所述数据输入接口22设于所述LED模组2的下半部分。同时,所述LED模组2上设有与所述围墙结构24电性连接的第二直流电输出接口(未图示),优选为排母结构;所述接收卡6上设有与所述第二直流电输出接口连接的直流电输入接口66,优选为排针结构。组装后,所述第二直流电输出接口直接与所述直流电输入接口66对接,也无需使用线材。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无线材LED显示屏,利用排针对排母对接这一结构可以避免线材的使用这一特性进行设计,避免线材的使用,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维修方便。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