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展示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8144阅读:786来源:国知局
多功能展示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示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多功能展示架。



背景技术:

展示架是一种根据所展示产品的特点,配合具有创意的商标而设计的用于展示该产品的展示设备,展示架可以全方位展示出产品的特征,从而加大对产品的宣传广告作用,使产品醒目的展示在公众面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的展会举办得越来越多,展会上商品所使用的展示架类型也越来越丰富,但是目前的大部分展示架其高度都是固定不变的,对于年龄小、身高不足的观众来说,想要观看到一定高度展示架上的产品是很不方便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多功能展示架,其具有方便观众观赏所展商品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多功能展示架,包括底座和展示面板,所述展示面板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件,支撑件外设有用于驱动支撑件向上运动的驱动机构,驱动机构包括随着观众抵触而向下运动的抵触板、一端连接在抵触板上且另一端与支撑件转动连接的驱动连杆,驱动连杆中间设有使驱动连杆绕其转动的铰接轴,铰接轴两端固定在位于抵触板与支撑件之间的连通部上。

如此设置,当观众抵触至抵触板时,驱动机构联动伸缩支撑件内的支撑件活动,支撑件带动展示面板向上运动,并根据观众的身高体重调整伸缩支撑件的高度以达到改变展示面板高度的目的,观众身高较矮,体重较低时,驱动机构联动支撑件的变化较小,展示面板升高的高度较低,身高较矮的观众如学生、孩子能够很清楚地看见展示面板内展示的商品,当观众身高较高,体重较沉时,展示面板升高的幅度较大,如此能适应不同的年龄和身高范围的观众,方便观众观展。

进一步设置:所述支撑件包括调节杆、连接横杆和复位弹簧,调节杆一侧与展示面板铰接,另一侧与驱动连杆铰接,调节杆中间与连接横杆铰接,复位弹簧设于连接横杆两端,与底座固定连接。

如此设置,驱动连杆带动调节杆运动,调节杆抬升,将展示面板向上定起,抬升展示面板,连接横杆随着调节杆抬升,拉动复位弹簧,当观众离开后,复位弹簧在自身弹性的作用下回复,将连接横杆和调节杆拉回原来的位置,达到展示面板变化高度的目的。

进一步设置:所述驱动连杆一端与支撑件铰接,另一端与抵触板铰接。

如此设置,观众站在抵触板上,抵触板下沉,带动驱动连杆转动,驱动连杆与抵触板铰接的一侧下沉,另一侧上翘,带动支撑件抬升展示面板,反之则下降展示面板,根据杠杆定理,驱动连杆上靠近抵触板一侧与连通部铰接可以在抵触板一侧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增加另一侧的抬升高度,加大展示面板抬升高度的变化范围,从而达到更广的适用面。

进一步设置:所述底座上设有与连接横杆相连的缓冲机构,缓冲机构包括设于两个复位弹簧与调节杆之间的第一气弹簧和第二气弹簧。

如此设置,观众离开抵触板后,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支撑件和驱动机构回到原来的位置,这个过程必然是较为高速的,第一气弹簧和第二气弹簧能够减缓支撑件和驱动机构回复的速率,防止回复速度过快而造成展示架的损坏,同时避免展示面板下落太快而导致展示面板内的商品跌落,造成展示方的损失及其他问题。

进一步设置:所述支撑件为剪叉式调节杆,剪叉式调节杆包括交叉铰接在一起的第一调节臂和第二调节臂。

如此设置,剪叉式调节杆是通过改变交叉铰接的第一调节臂和第二调节臂之间的角度来改变剪叉式调节杆的支撑高度,相较于其他方式,使用剪叉式调节杆调整展示面板的高度具有更平稳,调节速率更低的特点,如此可以更好地保护展示面板上存放的产品。

进一步设置:所述第一调节臂和第二调节臂朝向地面一侧分别通过第一铰接杆和第二铰接杆与驱动连杆铰接,另一侧的两端与展示面板铰接。

如此设置,抵触板带动驱动连杆转动,驱动连杆带动第一铰接杆和第二铰接杆活动,第一铰接杆和第二铰接杆带动第一调节臂和第二调节臂两端靠近,改变第一调节臂和第二调节臂之间的角度,以此改变其支撑高度,从而达到抬升展示面板的目的。

进一步设置:所述底座上设有底座滑槽,展示面板上设有面板滑槽,第一调节臂和第二调节臂与第一铰接杆和第二铰接杆的两端分别置于底座滑槽和面板滑槽内。

如此设置,底座滑槽和面板滑槽能够使第一铰接杆和第二铰接杆顺着两个滑槽移动,很好地限定其横向位移,防止展示面板在抬升过程中发生摇晃,从而影响所展商品和展览质量。

进一步设置:所述抵触板与底座之间设有至少两个完全相同的缓冲弹簧。

如此设置,观众在观赏过程中,更好的观赏体验是他们所在意的,由于抵触板长期悬空,观众站在抵触板上容易摇晃,并且抵触板下降速度过快会导致观众不好的体验,还有可能损坏商品,缓冲弹簧的设置可以减缓抵触板的下降速率,给观众更平稳的观赏体验,并且进一步防止展示商品的损坏。

进一步设置:所述支撑件外设有用于辅助支撑件支撑展示面板的伸缩套杆。

如此设置,伸缩套杆使用寿命较长,并且安装、拆卸方便,可以多次利用,对于展示面板能起到较好的支撑作用,因此使用伸缩套杆作为展示面板的辅助支撑比较能够发挥展示架高度随着观众身高变化而变化的作用。

作为优选,所述展示面板与水平面呈30°夹角设置。

如此设置,对于观众来说,观赏体验最为重要,展示面板与水平面呈30度角设置方便观众欣赏展示面板上的商品,只需要略微低头便能够较清楚的观看,如此能够增加观众的观赏体验。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这种多功能展示架的高度能随着站立在抵触板上的观众的身高体重的和不同而变化,方便各种年龄段的观众欣赏展示面板内的商品,并且还能够对展示面板升高和降低的速率进行很好的调控,防止展示面板上商品的损坏,并且避免给用户带来不良的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1中高度调节单元的连接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实施例2中高度调节单元的连接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支撑件;3、展示面板;4、连通部;5、驱动机构;6、缓冲弹簧;7、伸缩套杆;11、底座滑槽;21、调节杆;22、连接横杆;23、复位弹簧;24、缓冲机构;25、剪叉式调节杆;26、联动部;51、驱动连杆;52、抵触板;53、联动杆;241、第一气弹簧;242、第二气弹簧;251、第一调节臂;252、第二调节臂;253、中间销轴;261、第一铰接杆;262、第二铰接杆;263、底部销轴;511、铰接轴。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一种多功能展示架,如图1所示,展示架最顶部为展示面板3,展示面板3相对水平面向左侧倾斜,倾斜角度为30°,展示面板3下方是伸缩套杆7,伸缩套杆7顶部与展示面板3固定,底部与底座1固定,起到连接和辅助支撑展示面板3的作用,伸缩套杆7底部左侧面中间设有中空的连通部4,连通部4底面与底座1固定,连通部4左侧还设有抵触板52。

如图2所示,抵触板52右侧中央铰接有驱动连杆51,驱动连杆51向右下角倾斜,驱动连杆51靠近抵触板52的一侧设有铰接轴511,驱动连杆51通过铰接轴511与连通部4铰接,以实现驱动连杆51绕铰接轴511在连通部4内旋转的目的,驱动连杆51右侧铰接有调节杆21,调节杆21是一根直杆,垂直于底座1,其顶部与展示面板3铰接,调节杆21中间穿设有一根连接横杆22,连接横杆22的直径小于驱动连杆51,连接横杆22的左右两端设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复位弹簧23,两个复位弹簧23与调节杆21之间设有第一气弹簧241和第二气弹簧242,第一气弹簧241和第二气弹簧242底部分别固定在底座1上,顶部分别与连接横杆22固定。

当观众进行观赏时,观众站立在抵触板52上,在重力的作用下,抵触板52下沉,带动驱动连杆51左侧下沉,驱动连杆51在连通部4内绕着铰接轴511转动,于是驱动连杆51右侧上翘,带动调节杆21上升,调节杆21顶部对展示面板3进行作用使之上升,伸缩套杆7随着展示面板3一起拉伸,身高较高,体重较大的观众能让展示面板升高更多,身高较低,体重较小的观众使展示面板3升高较少,不同身高的观众能很好地对展示面板3内的展品进行观赏。

观众离开抵触板52后,在复位弹簧23的作用下,调节杆21下沉,带动驱动连杆51转动,抵触板52上升,但是其下降速率较快,因此在复位弹簧23与调节杆21之间设置了第一气弹簧241和第二气弹簧242,对下降的展示面板3进行缓冲和支撑,防止展示面板3上的商品在较快的下落速度中跌落并出现问题。

实施例2:一种多功能展示架,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如图3所示,驱动连杆51右侧铰接有联动杆53,联动杆53底部与底部销轴263连接,底部销轴263上还连有第一铰接杆261和第二铰接杆262,第一铰接杆261右侧与第一调节臂251铰接,第二铰接杆262右侧与第二调节臂252铰接,第一调节臂251与第二调节臂252交叉,交叉处通过中间销轴253连接,第一调节臂251和第二调节臂252底端置于底座1上方的底座滑槽11内,顶端置于展示面板3下方的面板滑槽(图中未标出)内。

参见图3和图4,抵触板52下方还设有两个完全相同的缓冲弹簧6。

观众站在抵触板52上,在重力的作用下抵触板52下沉,带动驱动连杆51绕铰接轴511转动,驱动连杆51右侧向上抬升,拉动联动杆53上升,从而带动第一铰接杆261和第二铰接杆262向上运动,然后带动第一调节臂251和第二调节臂252在底座滑槽11和面板滑槽内滑动并且互相接近,夹角变小,支撑高度增加,达到抬升展示面板3的目的。

观众离开后,在缓冲弹簧6的作用下,抵触板52恢复至原来的位置,第一调节臂251和第二调节臂252之间的角度变大,支撑高度减小,展示面板3下降。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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