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677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以上的可变形的旋转机构、所述的可变形的旋转机构包括固定立柱、变形机构、旋转机构、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第四广告载体支架、第五广告载体支架、第六广告载体支架、第一转轴、第二转轴、第三转轴、第四转轴、第五转轴、第六转轴;

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第四广告载体支架、第五广告载体支架、第六广告载体支架依次通过所述第一转轴、第二转轴、第三转轴、第四转轴、第五转轴、第六转轴连接;

所述旋转机构包括第一电机、第一回转支承、旋转机构支架,所述第一电机能够驱动第一回转支承转动,所述第一回转支承转动能够带动旋转机构支架转动;

所述变形机构包括第二电机、第二回转支承、变形机构支架,所述第二电机能够驱动第二回转支承转动,所述第二回转支承转动能够带动变形机构支架伸展或收缩;

所述旋转机构通过所述旋转机构支架与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第四广告载体支架、第六广告载体支架、第一转轴、第二转轴、第四转轴、第五转轴铰链连接,所述旋转机构的另一端通过所述第一回转支承与固定立柱连接;

所述变形机构的一端通过所述变形机构支架与所述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五广告载体支架连接,所述变形机构的另一端通过所述第二回转支承与固定立柱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转支承为两个,对应着两个所述第一回转支承、所述旋转机构支架包括第一旋转机构支架、第二旋转机构支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机构支架还包括连接轴,所述第一旋转机构支架通过所述连接轴与所述第二旋转机构支架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转机构支架包括第一支承板、第一转轴活动摆臂、第一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

其中第一转轴活动摆臂为四个,四个所述第一转轴活动摆臂的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转轴、第二转轴、第四转轴、第五转轴铰链连接,四个所述第一转轴活动摆臂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支承板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为四个,四个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的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第四广告载体支架、第六广告载体支架铰链连接,四个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支承板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旋转机构支架包括第二支承板、第二转轴活动摆臂、第二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

其中第二转轴活动摆臂为四个,四个所述第二转轴活动摆臂的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转轴、第二转轴、第四转轴、第五转轴铰链连接,四个所述第二转轴活动摆臂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二支承板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为四个,四个所述第二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的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第四广告载体支架、第六广告载体支架铰链连接,四个所述第二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二支承板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5或7任一所述的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机构支架包括四个连接板,所述四个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分别通过四个所述连接板与四个所述第二广告载体支架活动摆臂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变形的旋转机构的顶部固定设置顶箱,和/或所述可变形的旋转机构的底部固定设置底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可变形的六棱旋转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第四广告载体支架、第五广告载体支架、第六广告载体支架上设置有广告载体,所述广告载体为电子显示屏、灯箱、带有照明的广告画、投影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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