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20884发布日期:2018-06-06 00:34阅读:1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路标识牌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



背景技术:

公路上往往出现各种形式的标识牌,然而现有技术中的标识牌往往都是通过金属管支撑,然后将金属管预埋在混凝土内,这样虽然提高了标识牌安装时的稳定性,但是在拆卸标识牌时较为麻烦,不仅造成时间的浪费,还浪费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底端安装有支撑杆,且支撑杆插接在管件的顶部开口处,所述管件的内部通过预紧机构与支撑杆连接,所述管件的底端预埋在混凝土中,所述支撑杆和管件之间通过多个固定机构连接,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位置相互对应的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分别安装在支撑杆和管件上,所述第二固定杆远离支撑杆的一端安装有长条块,所述长条块的侧面开设有长条孔,所述长条孔的内部设有凸块,使得凸块沿着长条孔的内侧面滑动,所述凸块和长条孔的内部底面之间连接有第二弹簧,所述凸块的一端延伸至长条孔的外部,所述凸块的一端连接有U形件,所述U形件的两端延伸至第一固定杆的两侧,所述第一固定杆的两端之间贯穿设有插销,且插销的顶端与第一固定杆的底面接触。

优选的,所述预紧机构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安装在管件的底端开口处,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设有第一弹簧,所述第一弹簧的顶端安装有支撑板,且支撑杆的底端与支撑板的上表面接触。

优选的,所述固定机构至少设有两个并以对称的方式排列。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加入通过加入管件和支撑杆,便于指示牌的拆卸,而且还能提高指示牌所处位置进行限位;通过加入固定机构,用于对标识牌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提高标识牌在安装时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仅便于标识牌的拆卸,还能提高标识牌在安装时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的凸块和长条块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的U形件和插销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第一弹簧1、支撑板2、第一固定杆3、凸块4、长条块5、支撑杆6、安装板7、第二固定杆8、U形件9、插销10、管件11、固定板12、长条孔13、第二弹簧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显然,描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公路用方便拆卸的标识牌,包括安装板7,安装板7的底端安装有支撑杆6,且支撑杆6插接在管件11的顶部开口处,管件11的内部通过预紧机构与支撑杆6连接,预紧机构包括固定板12,固定板12安装在管件11的底端开口处,固定板12的上表面设有第一弹簧1,第一弹簧1的顶端安装有支撑板2,且支撑杆6的底端与支撑板2的上表面接触,在支撑杆6安装在管件11内并与支撑板2的上表面接触时,支撑杆6的重力带动支撑板2在管件6内进行移动从而压缩第一弹簧1,支撑杆6在移动一段距离后,第一弹簧1的反作用力对支撑板2在固定时起到预紧的作用。

管件11的底端预埋在混凝土中,支撑杆6和管件11之间通过多个固定机构连接,固定机构至少设有两个并以对称的方式排列,提高管件6和支撑杆2之间连接的稳定性。

固定机构包括位置相互对应的第一固定杆3和第二固定杆8,第一固定杆3和第二固定杆8分别安装在支撑杆6和管件11上,第二固定杆8远离支撑杆6的一端安装有长条块5,长条块5的侧面开设有长条孔13,长条孔13的内部设有凸块4,使得凸块4沿着长条孔13的内侧面滑动,凸块4和长条孔13的内部底面之间连接有第二弹簧14,凸块4的一端延伸至长条孔13的外部,凸块4的一端连接有U形件9,U形件9的两端延伸至第一固定杆3的两侧,第一固定杆3的两端之间贯穿设有插销10,且插销10的顶端与第一固定杆3的底面接触,通过设置第二弹簧14,第二弹簧14对凸块4起到限位和预紧的作用,而凸块4在长条孔13内滑动时提高U形件9在移动时的稳定性,通过设置插销10,插销10用于对U形件9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提高管件6和支撑杆2连接时的稳定性。

工作原理:治安拆卸标识牌时,先将插销10拔出,接着通过第二弹簧14的反作用力带动凸块4在长条孔13内进行滑动,从而带动U形件9远离第一固定杆3,这样即可用于管件11和支撑杆6之间的分离拆卸。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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