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拆卸的广告标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44530发布日期:2018-08-24 18:42阅读:32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广告标牌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易拆卸的广告标牌。



背景技术:

广告牌指一切传递广告信息的户外媒体,媒体大小按实际环境而定,店招、门头、外立面的画面可以通过手工绘制、电脑制作或在纸上印刷的方式制作。广告牌一般都是用方管、角钢等焊接而成、展示面可有三维板,灯布,吸塑,汽车烤漆,扣板,铝塑板等,传统的广告牌,将支架焊接为一体,安装至地面或高台上,起到宣传展示的作用,这样的广告牌拆卸十分不便,在转移时,需要将展布拆下,支架需要通过运输机械来运输,十分不便,而且,此类广告牌更换展布不便,展布一旦拆下即作废,不能重复利用,浪费材料,增加了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易拆卸的广告标牌。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易拆卸的广告标牌,包括底板、展示板和活动轴,所述底板的上部通过活动铰链连接有展示板,且展示板的侧壁通过活动铰链连接有支撑杆,支撑杆的另一端安装有齿轮,展示板的内部为空腔结构,展示板的上部安装有盖板,展示板的内部安装有固定轴和连接轴,固定轴安装在连接轴的下侧,连接轴的一端连接有活动轴,固定轴和活动轴的外壁缠绕有展布。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上部开设有凹槽,且凹槽内安装有齿条,齿轮和齿条配合连接。

优选的,所述盖板的下侧设置有卡块,且展示板的顶部开设有卡槽,盖板和展示板卡接。

优选的,所述连接轴的一端焊接有连接块,且连接块呈十字形结构,活动轴的一端开设有连接槽,连接槽呈十字形结构,连接块卡接在连接槽内部。

优选的,所述展示板的侧壁远离支撑杆一侧开设有通孔,且通孔内镶嵌有展示窗。

优选的,所述固定轴和连接轴分别与展示板的内壁通过轴承连接,且固定轴和连接轴的一端分别焊接有摇杆,展示板的外壁通过螺丝安装有摇杆套,摇杆安装在摇杆套内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拆卸方便,在转移时,将底板和展示板折叠起来即可,节约了空间,方便了收纳和转移。

2、本实用新型换幅方便,更换时,只需转动摇杆即可完成换幅,而且展布可以重复利用,节约了材料,降低了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易拆卸的广告标牌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易拆卸的广告标牌的局部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展示板、3支撑杆、4旋转轴、5齿轮、6齿条、7盖板、8固定轴、9连接轴、10连接块、11活动轴、12连接槽、13展布、14展示窗、15摇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易拆卸的广告标牌,包括底板1、展示板2和活动轴11,所述底板1的上部通过活动铰链连接有展示板2,且展示板2的侧壁通过活动铰链连接有支撑杆3,支撑杆3的另一端安装有齿轮5,展示板2的内部为空腔结构,展示板2的上部安装有盖板7,展示板2的内部安装有固定轴8和连接轴9,固定轴8安装在连接轴9的下侧,连接轴9的一端连接有活动轴11,固定轴8和活动轴11的外壁缠绕有展布13。

本实施例中,底板1的上部开设有凹槽,且凹槽内安装有齿条6,齿轮5和齿条6配合连接,所述盖板7的下侧设置有卡块,且展示板2的顶部开设有卡槽,盖板7和展示板2卡接,所述连接轴9的一端焊接有连接块10,且连接块10呈十字形结构,活动轴11的一端开设有连接槽12,连接槽12呈十字形结构,连接块10卡接在连接槽12内部,所述展示板2的侧壁远离支撑杆3一侧开设有通孔,且通孔内镶嵌有展示窗14,所述固定轴8和连接轴9分别与展示板2的内壁通过轴承连接,且固定轴8和连接轴9的一端分别焊接有摇杆15,展示板2的外壁通过螺丝安装有摇杆套,摇杆15安装在摇杆套内部。

本实施例中,安装广告标牌时,将展布13缠绕在活动轴11的上部,打开盖板7,展布13的另一端胶接在固定轴8的侧壁,将活动轴11放入展示板2的内腔中,将连接块10卡接在连接槽12中,使连接轴9和活动轴11连接,盖上盖板7,将齿轮5卡接在齿条6内部齿条6上部设有锯齿,锯齿靠近展示板2一侧的边缘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90°,这样一来,展示板2撑起以后,齿轮5不会滑动,可保持展示板2不会倒塌,拆卸广告牌时,转动支撑杆3,将齿轮5抬起即可折叠底板1和展示板2。

本实施例中,换幅时,转动连接轴9一端的摇杆15,摇杆15带动连接轴9旋转,从而带动活动轴11旋转,将展布13放松,再转动固定轴8一端的摇杆,将展布13收紧,即可完成换幅,反之,先反向转动固定轴8一端的摇杆,再转动连接轴9一端的摇杆15,可换至上一幅画面,展布13可以来回切换,重复利用,节约了材料,降低了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