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道路智能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23548发布日期:2018-08-21 17:48阅读:12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道路智能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在公园常会设置一些用于照明的路灯,该种照明装置一般不会像马路上的路灯那样,会设置的距离地面很高,而是设置在2米至3米的高度,同时,其不单单只是用于照明,而且其上还会设置指示牌、警示牌、宣传牌等,这样就会涉及到牌体的更换。目前对于牌体的更换,一般都要借助梯子来实现更换,操作比较麻烦、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便于更换其上牌体及牌体标识内容的道路智能照明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道路智能照明装置,包括杆体及设置在所述杆体上端的智能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杆体上设置一牌体,所述牌体为一板体,所述杆体为内部空心结构,杆体内部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可转动的齿轮一和齿轮二,齿轮一和齿轮二均通过转轴与杆体连接,齿轮一和齿轮二均固定设置在转轴上,转轴与杆体形成可转动连接,所述齿轮一和齿轮二上连接有链条,齿轮一和齿轮二转动时可带动链条移动,所述杆体上沿上下方向开设一长槽,长槽连通杆体内部设置,所述长槽对应链条设置,所述长槽与所述链条位于同一个平面内,所述链条上连接一悬挂杆,所述悬挂杆一端与链条固定连接,悬挂杆的另一端穿过所述长槽伸至杆体外侧,所述牌体悬挂在所述悬挂杆上,固定齿轮一的转轴上还连接一用于驱动该转轴转动的手柄,所述手柄位于杆体外侧,还包括一用于锁定齿轮一转动的锁定杆,杆体上设置一螺纹孔,所述螺纹孔的轴线与转轴的轴线平行,锁定杆与所述螺纹孔螺纹连接,锁定杆可插入齿轮一的相邻的齿之间用于阻止齿轮一转动。

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牌体由透明的亚克力材料制成,所述牌体为内部空心结构,牌体上端设有开口,所述开口上设置一密封盖,所述牌体内部设置一与其适配的海绵,所述海绵与牌体前侧面之间设有标识纸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道路智能照明装置,其上的牌体设计成可进行上下调节的结构,在需要更时,把牌体降下来,进行更换,而且,牌体内设置用于起到标识作用的标识纸片,每次只需更换标识纸片就可以,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达到便于更换其上牌体及牌体标识内容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牌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的A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以下参考图1至图4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

一种道路智能照明装置,包括杆体1及设置在所述杆体1上端的智能照明灯2,所述杆体1上设置一牌体3,所述牌体3为一板体,所述杆体1为内部空心结构,杆体1内部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可转动的齿轮一4和齿轮二5,齿轮一4和齿轮二5均通过转轴6与杆体1连接,齿轮一4和齿轮二5均固定设置在转轴6上,转轴6与杆体1形成可转动连接,所述齿轮一4和齿轮二5上连接有链条7,齿轮一4和齿轮二5转动时可带动链条7移动,所述杆体1上沿上下方向开设一长槽8,长槽8连通杆体1内部设置,所述长槽8对应链条7设置,所述长槽8与所述链条7位于同一个平面内,所述链条7上连接一悬挂杆9,所述悬挂杆9一端与链条7固定连接,悬挂杆9的另一端穿过所述长槽8伸至杆体1外侧,所述牌体3悬挂在所述悬挂杆9上,固定齿轮一4的转轴6上还连接一用于驱动该转轴6转动的手柄10,所述手柄10位于杆体1外侧,还包括一用于锁定齿轮一4转动的锁定杆12,杆体1上设置一螺纹孔11,所述螺纹孔11的轴线与转轴6的轴线平行,锁定杆12与所述螺纹孔11螺纹连接,锁定杆12可插入齿轮一4的相邻的齿之间用于阻止齿轮一4转动。锁定杆12可以旋进旋出,锁定杆12插入齿轮一的两个相邻的齿之间时,可阻止齿轮一的转动。需要调节牌体的高度时,可松开锁定杆12对齿轮一的限制,通过转动手柄来驱动链条运动,链条运动带动悬挂杆移动。

其中,所述牌体3由透明的亚克力材料制成,所述牌体3为内部空心结构,牌体3上端设有开口13,所述开口13上设置一密封盖14,所述牌体3内部设置一与其适配的海绵15,所述海绵15与牌体3前侧面之间设有标识纸片16。标识纸片16印刷有文字或图案信息,用于向人们展示,海绵的设置可使标识纸片16能紧密的贴合在牌体3前侧面上,便于观察。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道路智能照明装置,其上的牌体3设计成可进行上下调节的结构,在需要更时,把牌体3降下来,进行更换,而且,牌体3内设置用于起到标识作用的标识纸片16,每次只需更换标识纸片16就可以,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达到便于更换其上牌体3及牌体3标识内容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上述假设的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