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发光物质的塑料产品及其真伪辨别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5329668发布日期:2021-06-04 18:07阅读:140来源:国知局
包含发光物质的塑料产品及其真伪辨别方法与流程

1.本申请主张基于2018年11月26日韩国专利申请第2018

0147771号的优选权的权益,该韩国专利申请的文献中公开的所有内容作为本说明书的一部分来包括。
2.本发明涉及一种真伪辨别容易的塑料产品及其真伪辨别方法。


背景技术:

3.塑料材质轻且机械特性以及加工性优异,通常适用于消费材、化妆品、医药品、食物等的容器、汽车以及航空器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等各种产品。但是,最近用未被许可的材质制造塑料产品的伪造事例在增加,成为问题。塑料产品存在如下问题:在成型或者加工,或最终产品化之后,难以判定是否为用许可的材质制造的正品,当在整体体积中的一部分使用低廉的替代物质来制造产品时,其真伪辨别事实上不可能。
4.尤其,机械强度、耐热性等优异而跨高价的各种电子产品、汽车、航空器等的构件、包括建筑物外墙在内的建筑材料等整个产业以各种方式适用的工程塑料因高的价格,伪造事例在增加。
5.另外,用于容纳化妆品、医药品或食物等的塑料容器的伪造问题涉及到装在其容器中的内容物的真伪与否,认识到严重。
6.对塑料产品赋予安全性的技术有韩国授权专利第1203199号以及韩国授权专利第1697224号。在韩国授权专利第1203199号中公开有将包括微透镜阵列和缩微图像阵列的立体安全要素利用模内注塑工艺包括在塑料产品内的技术,在韩国授权专利第1697224号中公开有在化妆品容器盖中结合立体面板而使得从外部观察到立体图像的技术。
7.这样的技术都是消费者能够通过视觉上观察特定图像来识别真伪与否,由于依赖于视觉效果而在真伪识别上存在局限。比如伪造成观察到近似的图像,则消费者仅通过视觉上观察可能难以辨别真伪。
8.另外,由于通过肉眼容易确认在产品的特定位置适用了安全要素的这一点,可能相对容易实施伪造。
9.另外,这样的技术基本上只能影响到塑料产品的视觉上外观而在适用范围上存在局限。


技术实现要素:

10.本发明为了解决所述以往技术的问题而提出,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依赖于肉眼识别而利用专用设备能够辨别真伪从而提高安全性的塑料产品及其真伪辨别方法。
11.另外,又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所适用的安全要素不被肉眼识别而相对难以实施伪造的塑料产品及其真伪辨别方法。
12.另外,又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在不影响塑料产品的外观的情况下赋予安全功能的塑料产品及其真伪辨别方法。
13.本发明的目的不限于前述,未提及的本发明的其它目的以及优点可以通过以下的
说明得到理解。
14.根据本发明的一方面的一种塑料产品,能够进行真伪辨别,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产品包括:器材,由塑料材质形成;以及发光物质,包含在所述器材中,并针对具有第一波长的入射光发射具有第二波长的发射光,照射所述入射光后检测所述发射光来执行所述真伪辨别。
15.可以是,所述第二波长在红外线波长范围内。
16.可以是,所述发光物质是以下一般式(1)至(6)中的至少任一个物质。
17.一般式(1):ba1‑
x
sna
x
o3(0<x<0.4,a是li或者na)
18.一般式(2):camoo4:m(m是选自由nd
3+
、yb
3+
以及er
3+
组成的组中的1种或者2种以上的稀土金属离子)
19.一般式(3):y2siv2o
10
:nd
3+
以及er
3+
20.一般式(4):y2o3:yb以及ho
21.一般式(5):y2o3:yb以及tm
22.一般式(6):y2o3:yb以及er
23.可以是,所述发光物质以粒子形式包含在器材中,所述发光物质的平均粒子大小在0.3μm~10μm范围内。另外,可以是,所述发光物质的粒子表面用有机物进行处理或涂层。
24.可以是,所述器材包括多个层来构成,所述发光物质仅包含在所述多个层中的一部分层中。
25.另外,可以是,所述器材包括多个层来构成,在所述多个层中包含彼此不同发光物质。此时,可以是,所述彼此不同发光物质是激发光和发射光中的一个以上不同的发光物质。
26.可以是,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塑料产品通过注塑成型工艺制造。另外,可以是,当包括多个层来构成时,通过双层注塑或者共注塑工艺制造。
27.可以是,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塑料产品是塑料容器、游戏币、电子产品盒中的任一个。
28.可以是,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塑料产品是包括容纳部的塑料容器,所述容纳部具备用于容纳内容物的容纳空间,构成塑料容器的器材包括与所述容纳空间相邻的内侧的第一器材以及位于所述第一器材外侧的第二器材,发光物质仅包含在所述第二器材中而不包含在所述第一器材中。
29.可以是,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塑料产品能够进行真伪辨别,所述塑料产品包括:器材,表面印刷有标志;以及发光物质,包含在所述标志中,并针对具有第一波长的入射光发射具有第二波长的发射光,向所述标志照射所述入射光后检测所述发射光来执行所述真伪辨别。
30.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的塑料产品的真伪辨别方法辨别上述的任一个塑料产品的真伪,其特征在于,所述真伪辨别方法包括:(a)向所述塑料产品照射具有所述第一波长的入射光的步骤;(b)从所述塑料产品检测具有所述第二波长的发射光的步骤;以及(c)利用检测到的所述发射光来辨别真伪的步骤。
31.可以是,所述(c)步骤包括:将所述第二波长的波峰(peak)值、包括第二波长的预定波长范围中的发射光强度之和(将发射光强度在预定波长范围内进行积分的值)或者第
二波长的发光寿命(life time)与已设定的临界值进行比较的步骤。
32.根据本发明的又另一方面的真伪辨别装置辨别上述的塑料产品的真伪,其特征在于,所述真伪辨别装置包括:光源部,照射具有所述第一波长的入射光;发射光检测部,检测具有所述第二波长的发射光;以及认证部,从所述发射光检测部接收检测结果来进行塑料产品的真伪辨别。
33.如上所述的本发明的主要的问题解决方案通过下面说明的“用于实施发明的具体内容”或者所附的“图”等的示例会得到更具体且清楚的说明,此时除如上所述那样的主要的问题解决方案之外,附加地披露并说明根据本发明的各种问题解决方案。
34.根据本发明,具有通过对从塑料产品发射的发光信号进行检测的简单方法而能够进行真伪辨别的效果。
35.另外,具有不依赖于肉眼识别而利用专用设备能够辨别塑料产品的真伪的效果。
36.另外,具有能够提供一种所适用的安全要素不被肉眼识别而相对难以实施伪造的塑料产品的效果。
37.另外,具有能够提供一种能够在不影响塑料产品的外观的情况下赋予安全功能的塑料产品及其真伪辨别方法的效果。
38.然而,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塑料产品及其真伪辨别方法所能达到的效果不限于以上所提及的,本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的人可以从以下的记载清楚地理解未提及的其它效果。
附图说明
39.为了更充分地理解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附图,提供各附图的简单说明。
40.图1是概要示出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的图。
41.图2是用于说明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制造方法的流程图。
42.图3是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的真伪辨别方法的流程图。
43.图4是为了执行图3的真伪辨别方法而可以使用的真伪辨别装置的概要框图。
44.图5至图7是概要示出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45.本发明可以施加各种变更并具有各种实施例,将特定实施例例示于附图,将其通过详细的说明来进行详细说明。但是,其并不是用于将本发明限定于特定的实施方式,应理解为本发明包括包括在本发明的构思以及技术范围中的所有变更、等同物乃至替代物。
46.在本发明的说明中,当判断为针对关联公知技术的具体说明可能不必要地使本发明的主旨模糊时省略其详细说明。另外,在本说明书的说明过程中利用的数字(例如,第一、第二等)不过是用于将一个构成要件与另一构成要件区分的识别符号。
47.另外,在本说明书中,表述为“~部”等的构成要件也可以是2个以上的构成要件合成一个构成要件或者一个构成要件分成更细分化的按功能2个以上。另外,以下将要说明的各个构成要件除自身所承担的主要功能之外也可以附加地执行其它构成要件所承担的功能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功能,当然也可以是各个构成要件所承担的主要功能中的一部分功能由其它构成要件专门承担来执行。
48.在本说明书中,所谓“塑料产品”的用语意指用塑料制造的物品,应广义地解释,只要没有不同的说明。“产品”可以包括成品,或者也可以包括塑料原料被半加工的半成品或构成成品的一部分构成要件。
49.塑料原料被半加工的半成品可以例如包括单层或者多层的塑料膜或片形态。虽然在塑料加工领域中可以理解为膜(film)和片(sheet)其厚度范围不同,但在本说明书中为了避免混淆而统称为膜。
50.另外,在本说明书中,“塑料产品”不限于产品整体用塑料制造的,应理解为意指在产品的至少一部分中适用了塑料的产品。
51.图1是概要示出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1的图。塑料产品1可以是例如包括构成为在内部的容纳空间中能够容纳化妆品、医药品、食物等内容物的容纳部10以及可分离地结合于容纳部的盖部20而构成的塑料容器。然而,本发明的塑料产品不限于塑料容器。
52.参照图1,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1可以包括器材11以及包含在器材11内部中的发光物质12而形成。
53.器材11可以由塑料材质形成。形成器材11的塑料材质不特别限定,可以是含有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聚碳酸酯(pc:polycarbonate)、abs树脂(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copolymer)、聚丙烯(pp:polypropylene)、聚乙烯(pe:polyethylene)、聚苯乙烯(ps:polystyrene)、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polymethyl methacrylate)、as树脂(acrylonitrile styrene copolymer)、聚氯乙烯(pvc:poly vinyl chloride)、乙烯

醋酸乙烯共聚物(eva:ethylene

vinyl acetate copolymer)、聚酰胺(pa:polyamide)、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改性聚苯醚树脂(noryl)等的材质。
54.器材11可以是针对在后述的真伪辨别方法中为了真伪辨别而使用的第一波长以及第二波长透明或者半透明的材质。
55.发光物质12是若被照射具有第一波长的入射光则发射具有第二波长的光的物质,在此,可以根据第一波长以及第二波长而使用各种物质。例如,发光物质12作为在一般可见光线下不被肉眼观察到的物质,可以使用具有如下一般式的物质。
56.一般式(1):ba1‑
x
sna
x
o3(0<x<0.4,a是li或者na)
57.一般式(2):camoo4:m(m是选自由nd
3+
、yb
3+
以及er
3+
组成的组中的1种或者2种以上的稀土金属离子)
58.一般式(3):y2siv2o
10
:nd
3+
以及er
3+
59.一般式(4):y2o3:yb以及ho
60.一般式(5):y2o3:yb以及tm
61.一般式(6):y2o3:yb以及er
62.在此,一般式(1)的发光物质是针对紫外线波长范围的入射光发射红外线波长范围的光的发光物质,一般式(2)的发光物质是针对可见光波长范围的入射光发射红外线波长范围的光的发光物质,一般式(3)的发光物质是针对紫外线或者可见光波长范围的入射光发射红外线波长范围的光的发光物质。另外,一般式(4)、(5)、(6)的发光物质是针对红外线波长范围的入射光发射红外线以及可见光波长范围的光的上转换(up

conversion)发光
物质。
63.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发光物质12可以是发射红外线波长范围的光的物质。红外线波长范围是由于用肉眼无法感知而不使用红外线感知装置就不能知道是否包含相应发光物质12,另外,发射红外线的发光物质是由于以相对少量也能够获得丰富的发光量而在费用上也能够有利。
64.发光物质12可以以粒子形式包含在器材11中。此时,发光物质12的平均粒子大小可以是0.3μm~10μm范围,更优选的是0.5μm~5.0μm范围。当发光物质粒子的大小小于0.3μm时,发射的光的强度弱而效果可能下降,当粒子大小大于10.0μm时,发光物质11的透明性可能降低。
65.发光物质12可以以0.05wt%~10wt%的比率包含在器材11中。当发光物质12的含量为0.05wt%以下时,难以检测发射的光,当含量为10wt%以上时,塑料产品1的透明度或者色度可能降低。当被要求透明性的塑料产品1时,优选的是将发光物质12调节为1.0wt%以下的含量。
66.图2用于说明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制造方法的流程图。
67.参照图2,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制造方法可以包括含有发光物质的塑料注塑成型原料制造步骤(s11)以及塑料产品注塑成型步骤(s12)。
68.含有发光物质的塑料注塑成型原料制造步骤(s11)可以是在将注塑成型的原料制造成碎屑(chip)等形态时使得包含发光物质12的步骤。具体地,可以是在将构成塑料产品1的器材11的原料即高分子材质熔融挤出的过程中投入发光物质12来制造注塑成型原料的步骤。此时,当在高分子材质中发光物质粒子没有均匀分布而彼此凝聚时,塑料产品1的透明度可能至少局部性降低,因此可以通过对发光物质粒子表面用有机物进行处理或者涂层来抑制凝聚现象。此时,对发光物质粒子表面进行处理或者涂层的有机物可以是选自由有机硅化合物、脂肪酸酯、脂肪酸酰胺等脂肪酸类化合物、含烷氧基、无水顺丁烯二酸基、环氧基的有机聚合物或者低聚物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个有机物。
69.塑料产品注塑成型步骤(s12)是利用在s11步骤中制造的原料将塑料产品进行注塑成型的步骤。具体地,可以是将注塑成型原料加热而制成熔融状态后利用活塞向注塑模具内注塑的步骤。若熔融的注塑成型原料均匀流入到注塑模具内,则活塞回到原来位置,可以将在注塑模具内冷却并固化的成型品从注塑模具分离。
70.通过这样的方法制造的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1以在器材11中包含发光物质12的状态成型,因此即使不附着额外的安全要素也能够进行塑料产品的真伪辨别。尤其,通过肉眼是不能识别是否含有发光物质12,当第二波长属于不可见区域时,即使照射紫外线或红外线等,用肉眼是也不可能识别,因此安全性出色。另外,由于不使用被肉眼识别的安全要素,对产品外观也不带来影响。
71.图3是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的真伪辨别方法的流程图。
72.参照图3,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的真伪辨别方法向真伪辨别对象即塑料产品照射具有第一波长的入射光l1(s21步骤),从塑料产品检测具有第二波长的发射光l2(s22步骤)。然后,利用检测到的发射光l2执行塑料产品的真伪辨别(s23步骤)。
73.照射具有第一波长的入射光l1的步骤(s21)是照射能够激发包含在器材11中的发光物质12的入射光的步骤。例如,当包含在器材11中的发光物质12是通过紫外线波长范围
的入射光发射红外线波长范围的光的一般式(1)的发光物质时,可以是将具有紫外线波长范围的第一波长的入射光l1向塑料产品照射的步骤。
74.若照射入射光l1,则通过包括在入射光l1中的第一波长的光,发光物质12可以被激发而发射具有第二波长的发射光l2。s22步骤是检测这样的发射光l2的步骤。当第二波长属于红外线波长范围时,发射光检测可以利用红外线传感器或红外线相机等红外线检测装置来执行。
75.接下来,利用检测到的发射光l2来辨别真伪(s23步骤)。为了真伪辨别,可以利用预先储存的基准数据。在此,基准数据可以是特定波长(第二波长)的波峰(peak)值。即,当检测到预先规定为基准数据的第二波长中预定大小以上的波峰时,可以辨别为真品。或者,基准数据可以规定为包括第二波长的预定波长范围中的发射光强度之和。即,当将发射光的强度在规定为基准数据的波长范围内进行积分的值为临界值以上时,可以辨别为真品。或者,基准数据可以是发射光的发光寿命(life time)。例如,可以将与第二波长的发射光强度衰减的速度或消光时间(decay time)等发射光的发光寿命(life time)相关的参数和基准数据进行比较来执行真品辨别。
76.第一波长以及第二波长既可以是某一波长值,或者也可以意指预定波长范围。在s22步骤或者s23步骤中检测第二波长的发射光的方法可以使用对发射光光谱(spectrum)进行数据处理而检测其中第二波长的方法或者具备仅过滤第二波长的滤波器(filter)而仅检测第二波长的方法。在此情况下,滤波器可以是带通滤波器(band pass filter)。
77.图4是为了执行图3的真伪辨别方法而可以使用的真伪辨别装置的概要框图。参照图4,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真伪辨别装置2可以包括光源部、发射光检测部、认证部以及控制部。
78.光源部作为向塑料产品1照射具有第一波长的入射光l1的构件,包括能够产生具有第一波长的波长范围的光的光源。例如,当在塑料产品1中包含针对紫外线波长范围的入射光发射红外线波长范围的光的一般式(1)的发光物质时,光源部可以包括能够产生紫外线光的紫外线灯或uv led等光源。
79.发射光检测部作为用于检测从塑料产品1发射的发射光l2的构件,可以包括能够检测第二波长的光的光传感器。例如,在第二波长为红外线波长范围的光的情况下,发射光检测部可以包括红外线传感器或者ir相机等红外线图像拍摄装置。选择性地,在发射光检测部中可以设置仅使第二波长的光透过的滤波器。
80.认证部是用于从发射光检测部接收检测结果而进行塑料产品的真伪辨别的构件。具体地,可以基于发射光的波长、波峰高度,一定波长范围中的发光强度之和、消光时间(decay time)等预先规定的基准数据来执行塑料产品的真伪辨别。认证部可以包括存储有基准数据的存储器以及用于执行与基准数据的比较运算的运算电路。
81.控制部是用于控制真伪辨别装置2的各功能块的工作的结构。控制部可以控制光源部的开启/关闭(on/off)工作,可以连动于光源部的开启/关闭工作来控制发射光检测部的发射光检测工作。另外,可以控制从认证部接收真伪辨别结果而通过未图示的显示部显示认证结果等附加性工作。
82.真伪辨别装置2既可以制造为额外的独立装置,也可以安装或内置于智能电话、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可以是,在真伪辨别装置2中设置通信部,将认证部的认证结果传送到
分离的服务器。或者,也可以构成为,将发射光检测部的检测数据向服务器传送,在服务器中进行认证工作。在图4中将认证部和控制部示出为分离的块,但可以构成为认证部内置于控制部中而由控制部还执行认证工作。
83.图5至图7是概要示出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塑料产品的图。
84.首先,根据图5的实施例的塑料产品1a在器材构成为多个层且仅在其中一部分层中包含发光物质的方面与图1的实施例有区别。
85.例如,塑料产品1a可以是构成为第一器材11a以及第二器材11b的双层结构且仅在第二器材11b中包含发光物质12的结构。
86.图5的结构可以通过双层注塑(dual injection)或者共注塑(co

inj ection)工艺而成型。即,可以依次或同时执行使用未包含发光物质的注塑成型原料的第一器材11a注塑工艺和使用包含发光物质的注塑成型原料的第二器材11b注塑工艺。然而,图5的结构不限于通过注塑成型工艺来制造,可以通过能够将器材形成为多个层的各种工艺来形成。例如,也可以在未包含发光物质的第一器材11a表面印刷或涂层包含有发光物质的第二器材11b来形成。
87.在图5中示出为第一器材11a以及第二器材11b的双层结构,但不限于此。例如,可以在第二器材11b外侧或者在第一器材11a和第二器材11b之间附加形成未包含发光物质的层。另外,成为第一器材11a和第二器材11b的原料的塑料材质既可以彼此相同或也可以彼此不同。
88.如图5那样仅在塑料产品的器材的一部分层中包含发光物质12可以在如下方面具有优异效果。
89.首先,当在塑料产品整体中包含发光物质12时,通过发射光检测部检测到的结果可能根据产品厚度而不同,相反,当仅在一定厚度的第二器材11b中包含发光物质12时,通过发射光检测部检测到的结果不会根据产品厚度而不同。即,如图4那样的真伪辨别装置2将发射光检测结果与预先储存的基准数据进行比较来执行真伪辨别,当产品的厚度增加时,会在产品厚度方向上包含更多量的发光物质12,第二波长的波峰值增加等检测结果可能改变。其可能引起如下不便:当将波峰值用作基准数据时,需要根据产品种类使用彼此不同的基准数据。
90.相反,当将包含发光物质12的器材的厚度与产品的整体厚度无关地恒定地适用时,即使根据产品种类而整体厚度不同,产品厚度方向上的发光物质12的量相同,因此可以适用相同的基准数据。
91.另外,当仅在器材的整体厚度中的一部分厚度中包含发光物质12时,也可以不将高价的发光物质包含在整体产品中,因此在制造单价方面也有利。
92.尤其,当塑料产品1a是用于容纳食物、医药品、化妆品等的塑料容器时,在与容器内的内容物接触的内侧的第一器材11a中不包含发光物质,仅在外侧的第二器材11b中包含发光物质12,从而能够根本上切断容器内的内容物被发光物质12污染。
93.根据图6的实施例的塑料产品1b在彼此不同的发光物质包含在第一器材11a以及第二器材11b中的方面与图5的实施例有区别。
94.参照图6,塑料产品1b包括第一器材11a以及第二器材11b。在第一器材11a中包含第一发光物质12a,在第二器材11b中包含第二发光物质12b。在此,第一发光物质12a和第二
发光物质12b是彼此不同的发光物质。
95.第一发光物质12a和第二发光物质12b可以被不同的入射光激发而发射光,或者也可以被相同的入射光激发而发射光。第一发光物质12a和第二发光物质12b可以发射彼此不同波长的光,或者也可以发射相同波长的光。另外,第一发光物质12a和第二发光物质12b的发射光可以具有彼此不同的发光寿命特性。即,第一发光物质12a和第二发光物质12b可以是激发光和发射光中一个以上不同的物质。
96.根据图6的实施例的塑料产品1b包含彼此不同的发光物质12a、12b,因此真伪辨别基准变得更严格而具有安全性进一步提高的效果。例如,可以是,当第一发光物质12a的发射波长设为第2a波长,第二发光物质12b的发射波长设为第2b波长时,在第2a波长和第2b波长都被检测到的情况下认证为正品,只要检测不到第2a及第2b波长中的任一个就辨别为伪造。或者,可以是,当将发射光的消光时间(decay time)用作基准数据时,仅在第2a波长的消光时间和第2b波长的消光时间都满足认证基准的情况下认证为正品。此时,第2a波长和第2b波长是相同的波长也无妨。
97.在图6中将第一器材11a和第二器材11b示出为彼此不同层,但根据情况,也可以通过在一个器材中一起分散第一发光物质12a和第二发光物质12b而得到提高安全性的效果。
98.根据图7的实施例的塑料产品1c在产品表面包括用包含发光物质的油墨印刷的标志30。即,前面实施例在构成塑料产品1c的器材自身中包含发光物质,但图7的实施例的特征在于在用于在塑料产品1c表面印刷标志30的油墨中包含发光物质(未图示)。标志30可以是用于表示产品品牌或标识的文字31或图案32。
99.包含在油墨中的发光物质可以是不可见物质,因此通过使用如图3那样的方法才能进行真伪辨别。此时,可以将入射光l1照射于标志30,检测来自标志30的发射光l2来辨别真伪。根据本实施例的塑料产品1c也在可见光环境下是难以知道在标志30中适用了安全要素,因此安全性优异。
100.图7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组合来实施。比如可以在器材中也包含发光物质,在用于印刷标志30的油墨中包含不同发光物质。由此,能够进一步提高安全性。
101.在图1至图7中举例说明了塑料容器,但其是例示性的,根据本发明的塑料产品不限于塑料容器。根据本发明的塑料产品例如包括工程塑料产品。工程塑料产品可以包括器材以及包含在器材内部中的发光物质来形成,可以是膜形态。此时,形成工程塑料膜的器材的材质可以是包含聚酰胺、聚乙炔、聚碳酸酯、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改性ppo(聚苯醚)或者混合玻璃纤维或碳纤维等的纤维增强塑料(frp:fiber reinforced plastic)等的材质。工程塑料产品可以挤出(extrusion)均匀分散有发光物质的工程塑料原料来制造。
102.当工程塑料产品形成为多层结构时,可以通过共挤出(co

extrusion)方式来制造,但除此之外也可以使用各种制造方法。当将工程塑料产品形成为多层结构时,发光物质既可以包含在多层结构的最上层中,也可以包含在中间层中,也可以配置在最下层中。来自发光物质的发射光当穿过器材时强度可能减小,因此从发射光检测部的光灵敏度方面,可以优选的是发光物质包含在最上层中。
103.以上,参照有限的实施例以及附图进行了说明,其只是实施例,对于通常的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可以在本发明的技术构思的范围内实施各种变形。例如,各实施例可以通过选择性组合全部或者一部分来实施。另外,本发明可以除塑料容器或工程塑料产品之外
适用于至少一部分用塑料制造的游戏币、便携式电话等电子产品盒等各种塑料产品。另外,发光物质可以包含在塑料产品的整体中,但也可以包含在某一部分构件中。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通过权利要求书的器材及其等同范围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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