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灯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934522发布日期:2021-10-09 18:02阅读:97来源:国知局
一种灯箱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广告招牌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灯箱。


背景技术:

2.在广告招牌领域,目前许多商店的招牌都采用灯箱构件,在灯箱前侧具有店铺的店名等信息,灯箱后侧为不透光件,而灯箱内设有用以照亮灯箱的第一照明件,如此使得招牌在夜间显得明亮,但现有的灯箱招牌安装在墙体上后,在夜间时,灯箱前侧亮化效果较佳,但灯箱与墙体之间较为黑暗,使得整个招牌显得单调且缺乏氛围。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较好背景氛围的灯箱。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灯箱,包括竖向设置的灯箱本体和置于所述灯箱本体内用以照亮所述灯箱本体的第一照明件,以及置于所述灯箱本体后侧用以照亮所述灯箱本体后侧的第二照明件。
5.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如此通过设置的第二照明件来对灯箱背侧与墙体之间进行亮化,如此在夜间使得灯箱更具氛围。
6.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二照明件为单个发光体;
7.所述灯箱本体后侧边缘处设有多个间隔分布的凹槽,且每个所述凹槽内安装所述第二照明件;
8.或所述灯箱本体后侧的边缘处设有多个间隔分布且贯穿其的缺口,且所述灯箱本体内位于每个所述缺口处分别安装所述第二照明件。
9.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如此使得墙体上位于灯箱的边缘处设有第二照明件的区域呈间隔亮化,使得其在夜间氛围更佳。
10.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灯箱本体后侧的边缘处凹设有条形的凹槽,或所述灯箱本体后侧的边缘处贯穿其的缺口,且所述缺口为条形;
11.当所述第二照明件为单个发光体时,且每个所述凹槽内沿其长度方向间隔设有多个所述第二照明件,或所述灯箱本体内位于每个所述缺口处分别沿其长度方向间隔设有多个所述第二照明件;
12.当所述第二照明件为灯带时,每个所述凹槽内设有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且所述第二照明件的两端延伸至靠近所述凹槽的两端,或所述灯箱本体内位于每个所述缺口处设有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且所述第二照明件的两端延伸至靠近所述凹槽的两端;
13.当所述第二照明件为灯管时,每个所述凹槽内设有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或所述灯箱本体内位于每个所述缺口处设有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
14.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如此使得墙体上位于灯箱的设有第二照明件的区域呈连续亮化,如此使得其在夜间具备较好的氛围。
15.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凹槽的槽口处或所述缺口处盖设有透明的盖板。
16.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如此避免粉尘落入凹槽内或进入灯箱本体内。
17.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单个发光体为灯泡或led灯。
18.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其结构简单。
19.上述技术方案中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灯箱本体后侧中部并上下间隔分布的上连接件和下连接件,所述灯箱本体通过所述上连接件和下连接件与墙体连接,且所述上连接件和下连接件位于所述灯箱本体后侧的上下侧的凹槽或缺口之间。
20.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如此使得箱体能更便捷且稳定的安装在墙体上。
21.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上连接件和下连接件均为断截面为“l”形的钣金条,且所述上连接件和下连接件均沿横向设置且相互平行,且二者的一侧固定安装在墙体上,所述灯箱本体夹设于所述上连接件和下连接件的另一侧之间,并通过螺钉与所述上连接件和下连接件的另一侧连接固定。
22.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其结构简单,且安装方便。
23.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下连接件包括两根连接条,所述连接条的断截面为“l”形,所述上连接件包括两个挂口相互配合的挂条,其中一个所述连接条和一个所述挂条固定安装在墙体上,另一个所述连接条和另一个所述挂条安装在所述灯箱本体的后侧,且位于所述墙体上的所述挂条的挂口朝上,位于所述灯箱本体上的挂条的挂口朝下,两个所述挂条相互挂接,且两个所述连接条通过螺钉连接固定。
24.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其结构简单,且拆装均较为方便。
附图说明
25.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所述的灯箱安装状态下的断截面图;
26.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所述的灯箱本体的背面图;
27.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所述的灯箱本体的另一背面图;
28.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所述灯箱安装状态下的局部图;
29.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所述灯箱本体的背面图之一;
30.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所述灯箱本体的背面图之二;
31.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所述灯箱本体的背面图之三:
32.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所述灯箱本体的背面图之四;
33.图9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所述灯箱安装状态下的断截面图;
34.图10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所述灯箱安装状态下的局部图;
35.图1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中两个挂条的断截面图。
36.图中:1灯箱本体、11凹槽、12缺口、2第一照明件、3第二照明件、4上连接件、41挂条、5下连接件、51连接条、6墙体。
具体实施方式
37.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38.实施例1
39.如图1

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灯箱,包括竖向设置的灯箱本体1 和置于所述灯箱本体1内用以照亮所述灯箱本体1的第一照明件2,以及置于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用以照亮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的第二照明件3,如此通过设置的第二照明件来对灯箱背侧与墙体之间进行亮化,如此在夜间使得灯箱更具氛围。
40.其中,优选的,所述灯箱本体为方形。
41.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二照明件3为单个发光体;
42.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的上部和/或下部分别凹设有多个沿横向间隔分布的凹槽11(当然也可以是灯箱本体1后侧的左侧和/或右侧分别凹设有多个沿竖向间隔分布凹槽11),且每个所述凹槽11内安装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3;
43.或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的上部和/或下部分别设有多个沿横向间隔分布且贯穿其的缺口12(当然也可以是灯箱本体1后侧的左侧和/或右侧分别设有多个沿竖向间隔分布且贯穿其的缺口12),且所述灯箱本体1内位于每个所述缺口12处分别安装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3,如此使得墙体6上位于灯箱的上侧和下侧的区域呈间隔亮化,使得其在夜间氛围更佳。
44.其中,所述单个发光体为灯泡或led灯,其结构简单。
45.其中,所述凹槽11的槽口处或所述缺口12处盖设有透明的盖板,如此避免粉尘落入凹槽内或进入灯箱本体内。
46.其中,所述灯箱本体以及第一照明件均可参阅文献号为cn208504294u中所公开灯箱本体。
47.上述技术方案中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中部并上下间隔分布的上连接件4和下连接件5,所述灯箱本体1通过所述上连接件4和下连接件5与所述墙体6连接,且所述上连接件4和下连接件5位于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的上下侧的凹槽11或缺口12之间,如此使得箱体能更便捷且稳定的安装在墙体上。
48.如图4所示,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上连接件4和下连接件5均为断截面为“l”形的钣金条,且所述上连接件4和下连接件5均沿横向设置且相互平行,且二者的一侧固定安装在墙体上,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中部向后凸出,且其凸出部夹设于所述上连接件4和下连接件5的另一侧之间,并通过螺钉与所述上连接件4和下连接件5的另一侧连接固定,其结构简单,且安装方便。
49.其中,所述上连接件和下连接件均为型材。
50.实施例2
51.如图5

图8所示,同实施例1,其区别在于,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的上部和/或下部分别沿横向凹设有凹槽11,且所述凹槽11的两端沿横向延伸至靠近所述灯箱本体1的左右两侧(当然也可以是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的左侧和/或右侧分别沿竖向凹设有凹槽11,且所述凹槽11的两端沿竖向延伸至靠近所述灯箱本体1的上下两侧),或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的上部和下部分别沿横向设有贯穿其的缺口12,且所述缺口12的两端沿横向延伸至靠近所述灯箱本体1的左右两侧(当然也可以是所述灯箱本体1后侧的左侧和/或右侧分别沿竖向设有贯穿其的缺口12,且所述缺口12的两端沿竖向延伸至靠近所述灯箱本体1的上下两侧);
52.其中,所述第二照明件3为单个发光体或灯带或灯管。
53.当所述第二照明件3为单个发光体时,且每个所述凹槽11内沿其长度方向间隔设
有多个所述第二照明件3,或所述灯箱本体1内位于每个所述缺口 12处分别沿其长度方向间隔设有多个所述第二照明件3;
54.当所述第二照明件3为灯带时,每个所述凹槽11内设有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3,且所述第二照明件3的两端延伸至靠近所述凹槽11的两端,或所述灯箱本体1内位于每个所述缺口12处设有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3,且所述第二照明件3的两端延伸至靠近所述凹槽11的两端;
55.当所述第二照明件3为灯管时,每个所述凹槽11内设有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3,或所述灯箱本体1内位于每个所述缺口12处设有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照明件3,且所述凹槽11或缺口12的长度过大时,可由多根灯管沿横向排列在凹槽或缺口内。
56.实施例3
57.同实施例1或实施例2,其区别在于,如图9

图11所示,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下连接件5包括两根连接条51,所述连接条51的断截面为“l”形,所述上连接件4包括两个挂口相互配合的挂条41,其中一个所述连接条51和一个所述挂条41固定安装在墙体上,另一个所述连接条51和另一个所述挂条41安装在所述灯箱本体1的后侧,且位于所述墙体上的所述挂条41的挂口朝上,位于所述灯箱本体1上的挂条41的挂口朝下,两个所述挂条41相互挂接,且两个所述连接条51通过螺钉连接固定,其结构简单,且拆装均较为方便。其中,挂条和连接条均为型材,本实施例中刮条的“j”形,且在其“j”钩部垂直翻边,如此使得其挂接部的承载能力更强。
5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