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画材携带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06950发布日期:2019-04-24 00:08阅读:515来源:国知局
美术画材携带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绘画设备领域,尤其是一种美术画材携带箱。



背景技术:

常规的画材包括多种画笔以及画纸等,画材的数量众多,一般是集中放置在画具箱中,现有常用的画具箱可参照申请号为201420527412.6的实用新型专利,其包括底座、箱盖、锁扣、放置座一、升降框、旋转片、放置座二,所述的箱盖合页式连接于底座上,底座与箱盖之间通过锁扣相互连接固定,底座内放置有放置座一,放置座一上一体式开有若干摆放槽一,升降框两侧转动式连接有旋转片,旋转片另一端连接于底座内侧,升降框两侧端部一体式设有伸出杆,伸出杆转动式套接于箱盖内侧,升降框内摆放有放置座二,放置座二上一体式设置有摆放槽二,摆放槽二内平行设置有若干卡条。这种画具箱能够很好地携带多种画笔,能够保证画笔摆放整齐,但不方便保存画纸,应用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携带多种画笔的同时,也能够携带多张画纸的美术画材携带箱。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美术画材携带箱,包括箱体和箱盖,所述箱盖的一侧边与箱体铰接,另一端与箱体可拆卸连接,所述箱体与箱盖围成存放腔,所述存放腔内设置有多个用于夹持画笔的弹性夹,

所述存放腔内设置有矩形的定位板,所述定位板将存放腔分隔成为位于下方的画纸腔和位于上方的画笔腔,所述定位板的边缘的下表面设置有多个定位柱,所述箱体的内壁设置有水平的支撑凸台,所述支撑凸台上设置有多个竖直的定位孔,所述定位板的边缘的下表面与支撑凸台的上表面接触,且定位柱插接于定位孔中;所述弹性夹设置在定位板的上表面,所述定位板的下表面设置有多个第一压紧弹簧。

进一步地,所述箱盖的内侧面也设置有多个弹性夹。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板的下方设置有压板,所述第一压紧弹簧设置在压板与定位板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的外壁设置有提手。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凸台与箱体一体成型。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箱盖、支撑凸台以及定位板均为塑料材质。

进一步地,所述箱盖内侧面的边缘设置有第二压紧弹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美术画材携带箱不仅能够存放多种画笔,还能够存放一定大小的画纸,加强物品的存放和携带能力。存放时利用弹簧将画纸压紧,可以使画纸保持整齐,避免在携带的过程中散乱,以方便取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美术画材携带箱,包括箱体1和箱盖2,所述箱盖2的一侧边与箱体1铰接,另一端与箱体1可拆卸连接,所述箱体1与箱盖2围成存放腔,所述存放腔内设置有多个用于夹持画笔的弹性夹3。箱体1和箱盖2采用现有任意的连接结构,如扣合连接等。弹性夹3采用弹性材料,如塑料、弹簧钢等制成,弹性夹3具有圆形的内腔,在其顶部设置有用于将画笔压入内腔的缺口。弹性夹3的数量以及尺寸根据需要携带的画笔种类和数量确定。为了方便携带,在箱体1的外壁设置有提手10。

所述存放腔内设置有矩形的定位板4,所述定位板4将存放腔分隔成为位于下方的画纸腔和位于上方的画笔腔,所述定位板4的边缘的下表面设置有多个定位柱5,所述箱体1的内壁设置有水平的支撑凸台7,所述支撑凸台7上设置有多个竖直的定位孔6,所述定位板4的边缘的下表面与支撑凸台7的上表面接触,且定位柱5插接于定位孔6中;所述弹性夹3设置在定位板4的上表面,所述定位板4的下表面设置有多个第一压紧弹簧8。

弹性夹3固定设置在定位板4的上表面,用于放置画笔。定位板4下方的画纸腔用于存放画纸,画纸腔的长度和宽度与A3纸张的长度和宽度适配,如果需要放置更大尺寸的纸张,可先将纸张进行折叠。定位孔6为截面呈圆形的锥孔,定位柱5为锥形柱,以便于能够将定位柱5快速地插入定位孔6,插入时,对定位柱5向下施加一定的压力,保证定位孔6与定位柱5紧密接触。为了保证在携带的过程中,定位板4保持稳固,所述箱盖2内侧面的边缘设置有第二压紧弹簧11,箱盖2盖上后,第二压紧弹簧11能够压紧定位板4,从而保证定位板4的稳定性,防止定位柱5从定位孔6中脱离。第一压紧弹簧8的作用在于压紧画纸,防止画纸卷曲、散乱,为了避免第一压紧弹簧8对纸张造成破坏,定位板4的下方设置有压板9,所述第一压紧弹簧8设置在压板9与定位板4之间。压板9采用表面光滑的塑料板等,用于将纸张压牢。

所述箱盖2的内侧面也设置有多个弹性夹3,增加画笔的可存放数量。

所述支撑凸台7与箱体1一体成型,强度高,制造方便。

所述箱体1、箱盖2、支撑凸台7以及定位板4均为塑料材质,造价低,重量较低,也可以采用碳纤维等强度足够、密度较小的材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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