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03167阅读:63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
背景技术
传统的照相机,外形笨重呆板,仅仅具有单一的拍摄功能。随着工业的发展,照相机产品的种类已逐渐细化,除昂贵的专业产品外,被细分为普通照相机、一次性照相机、玩具照相机等等。对这类产品特别是作为礼品的照相机而言,增进玩具或广告等其它功能已日趋重要。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其兼具玩具或广告等其它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次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其兼具可更换三维图案的功能。
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在照相机本体上具有一块内侧面带三维图案的透明盖板,此盖板的外侧面具有棱形条纹,盖板的内侧面为光滑表面。
上述透明盖板设置在照相机本体的前部。
上述透明盖板内侧面另外增设一层印有三维图案的薄层,使盖板的内侧面带有三维图案。
上述透明盖板的周缘与照相机本体的对接处形成相互配合的卡槽和凸卡,使盖板可以方便地取下更换。
上述透明盖板与照相机壳体表面呈一致连续,对接平齐。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可以在照相机本体的适当处设置内侧面带三维图案的透明盖板,三维图案可以是卡通等富具玩具特点的图案,也可以是图片、文字、标志等具有广告功能的图案,通过这种结构的改变,使普通照相机、一次性照相机、玩具照相机等兼玩具或广告功能,并且,通过透明盖板与照相机本体的可拆换结构,使普通照相机、一次性照相机、玩具照相机等更兼具可更换功能,令业者及消费者可依需要随意更换不同形状及色彩的透明盖板,从而实现一机多功能的目的,同时,使照相机产品更加活泼、更加绚丽多彩,更具动感、观赏性、趣味性。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分解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合剖视图;图3是图2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示的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在照相机本体1的前部(可以在任何适当位置)设置一块透明盖板2。
配合图3所示,此盖板2的外侧面具有棱形条纹3,盖板2的内侧面为光滑表面,内侧面带有三维图案;此三维图案印制在薄层4上(如本实施例),即在透明盖板2内侧面另外增设一层印有三维图案的薄层4,使盖板2的内侧面带有三维图案,也可以直接在盖板2内侧面印制三维图案(本文不以实施例说明);三维图案可以是卡通等富具玩具特点的图案,也可以是图片、文字、标志等具有广告功能的图案,通过这种结构的改变,使普通照相机、一次性照相机、玩具照相机等兼玩具或广告功能。
透明盖板2在透明盖板2的周缘与照相机本体1的对接处形成相互配合的卡槽和凸卡(如本实施例),借助卡槽和凸卡配合,使盖板2固定在照相机本体1上,且可以方便地取下更换,使普通照相机、一次性照相机、玩具照相机等更兼具可更换功能,令业者及消费者可依需要随意安装或更换不同三维图案的薄层。透明盖板2也可以通过粘胶或螺钉等固定在照相机本体1上,或透明盖板2与照相机壳体表面呈一致连续,通过焊接等方式对接平齐,本文不以实施例说明。
当然,盖板2可以是照相机的整个外壳,也可以只是照相机外壳的一部份,即前盖或上盖或侧盖或后盖,本文所例为照相机的前盖。
这样,本实用新型同时兼具玩具或广告及可更换功能,从而实现一机多功能的目的,同时,使照相机产品更加活泼、更加绚丽多彩,更具动感、观赏性、趣味性。
权利要求1.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其特征在于在照相机本体上具有一块内侧面带三维图案的透明盖板,此盖板的外侧面具有棱形条纹,盖板的内侧面为光滑表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其特征在于透明盖板设置在照相机本体的前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其特征在于透明盖板内侧面另外增设一层印有三维图案的薄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其特征在于透明盖板的周缘与照相机本体的对接处形成相互配合的卡槽和凸卡。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维照相机,其特征在于透明盖板与照相机壳体表面呈一致连续,对接平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附有三维图案的照相机,在照相机本体上具有一块内侧面带三维图案的透明盖板,此盖板的外侧面具有棱形条纹,盖板的内侧面为光滑表面。透明盖板的周缘与照相机本体的对接处形成相互配合的卡槽和凸卡,使盖板可以方便地取下更换。本实用新型的三维图案可以是卡通等富具玩具特点的图案,也可以是图片、文字、标志等具有广告功能的图案,通过这种结构的改变,使普通照相机、一次性照相机、玩具照相机等兼具玩具或广告及可更换功能,从而实现一机多功能的目的,使照相机产品更加活泼、更加绚丽多彩,更具动感、观赏性、趣味性。
文档编号G03B17/02GK2624243SQ0324680
公开日2004年7月7日 申请日期2003年5月29日 优先权日2003年5月29日
发明者林炜国 申请人:厦门象屿照路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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