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翻式自拍照相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96871阅读:37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上翻式自拍照相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相机,尤其涉及一种上翻式自拍照相机。
背景技术
市场上主流的相机或摄录设备都具有将屏幕翻转到前方,方便用户做自拍的功 能。但是,大部分的屏幕设计的位置其实都不适合自拍者的操作习惯,而造成拍摄效果不 佳,或者要花更多的时间去适应。1.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产品都是做侧翻式即屏幕由相机背面向左侧翻出90度(如图1),屏幕便能朝向与镜头同向的正前 方,用户可以通过观察屏幕上显示的影像调整自己的拍摄角度,和拍摄效果。但由于屏幕是 在镜头的侧边,眼睛往往因为注视着屏幕,而使得拍摄出的画面中眼睛是斜的。2.少量产品是做下翻式即屏幕由相机背面向下方翻出90度(如图2),屏幕也是能朝向与镜头同向的正前 方,这样的好处是眼睛可以与镜头抓拍方向一直,但是由于屏幕在镜头下方,眼睛在注视屏 幕时,不能呈现出最大的状态,使得拍摄效果不佳。
实用新型内容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拍摄效果不佳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上翻式自拍照 相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包括相机本体、屏幕、翻转机构,所述 相机本体设有镜头,所述屏幕与所述相机本体通过所述翻转机构活动连接,所述屏幕能够 翻转至所述镜头上方。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该上翻式自拍照相机还包括滑动机构,所述滑动 机构位于所述镜头与所述屏幕之间,所述滑动机构与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相连、且调节所 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的距离。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屏幕与所述镜头位于同一中轴线上。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屏幕位于所述镜头上方时,所述屏幕和所述 镜头的距离为70毫米。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屏幕位于所述镜头上方时,所述屏幕和所述 镜头的距离为60毫米。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屏幕位于所述镜头上方时,所述屏幕和所述 镜头的距离为50毫米。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所述屏幕与所述相机本体通过所述翻转机构活动 连接,所述屏幕能够翻转至所述镜头上方,所以当使用者在进行自拍时,使用者会观看镜头 上方的屏幕,在观看屏幕时眼镜会睁得较大,从而使得拍摄效果更佳。
图1是现有技术的侧翻式自拍照相机。图2是现有技术的下翻式自拍照相机。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眼球偏移大小的表格。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3和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包括相机本体1、屏 幕3、翻转机构,所述相机本体1设有镜头2,所述屏幕3与所述相机本体1通过所述翻转机 构活动连接,所述屏幕3能够翻转至所述镜头2上方。所述屏幕与所述镜头位于同一中轴线上,使用者可轻易的将脸部图像调整在画面 的中心位置,从而使得拍摄效果更佳。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屏幕3位于所述镜头2上方时,所述屏幕3和 所述镜头2的距离可以为70毫米。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屏幕3位于所述镜头2上方时,所述屏幕3和 所述镜头2的距离可以为60毫米。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屏幕3位于所述镜头2上方时,所述屏幕3和 所述镜头2的距离可以为50毫米。以上的三个实施例给出了屏幕3和所述镜头2的距离分别为70毫米、60毫米和 50毫米,以上三个数值可以获得一个较佳的拍摄效果。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上翻式自拍照相机还包括滑动机构,所述滑动 机构位于所述镜头2与所述屏幕3之间,所述滑动机构与所述屏幕3和所述镜头2相连、且 调节所述屏幕3和所述镜头2的距离。使用者通过滑动机构可以调节屏幕3和所述镜头2 的距离,从而使用者可以获得更好的拍摄效果。如图4和图5所示,眼球到手持相机的距离为臂长AB,一般情况下儿童臂长 AB=400mm,中等臂长AB=600mm,成人臂长AB=800mm。屏幕3中心位置和镜头2中心距离为 BC, 一般情况下小型相机BC=50mm(如屏幕1. 5寸 2寸的相机),中型相机BC=60mm(如 屏幕2.4寸 2.7寸的相机),大型相机肌=70!11111(如屏幕3寸或以上的相机)。AF为眼球 半径,人类眼球直径一般约为M mm因此眼睛在注视屏幕3时,眼球会偏离中心位置(EF)EF/BC = AF/ABEF = (60*24/2)/600 = 1. 2 mm正常人在注视正前方时,眼睛的外观尺寸一般为长3(T32 mm,上下宽为1(Γ 5 mm,当眼球向上看时,眼睛就会增大,根据前面计算的结果,以手的长度为例,屏幕3和镜头 2之间的垂直落差可以使得眼球移动产生1. 2mm的上移,眼睛也就随即增大了约10%,这也 是我们将屏幕3向上翻转的主要原因。本实用新型采用上翻式结构,结合翻转机构和滑动机构使得本实用新型的操控更 加方便和容易。[0033]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 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 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 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其特征在于包括相机本体、屏幕、翻转机构,所述相机本 体设有镜头,所述屏幕与所述相机本体通过所述翻转机构活动连接,所述屏幕能够翻转至 所述镜头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其特征在于该上翻式自拍照相机还包 括滑动机构,所述滑动机构位于所述镜头与所述屏幕之间,所述滑动机构与所述屏幕和所 述镜头相连、且调节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的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与所述镜头 位于同一中轴线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位于所述镜头上 方时,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的距离为70毫米。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位于所述镜头上 方时,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的距离为60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位于所述镜头上 方时,所述屏幕和所述镜头的距离为50毫米。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上翻式自拍照相机,包括相机本体、屏幕、翻转机构,所述相机本体设有镜头,所述屏幕与所述相机本体通过所述翻转机构活动连接,所述屏幕能够翻转至所述镜头上方。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所述屏幕与所述相机本体通过所述翻转机构活动连接,所述屏幕能够翻转至所述镜头上方,所以当使用者在进行自拍时,使用者会观看镜头上方的屏幕,在观看屏幕时眼镜会睁得较大,同时由于显示屏与镜头中心保持同一中轴线上,使用者可轻易的将脸部图像调整在画面的中心位置,从而使得拍摄效果更佳。
文档编号G03B17/20GK201837813SQ20102058774
公开日2011年5月18日 申请日期2010年11月2日 优先权日2010年11月2日
发明者刘晋, 赵俊祥 申请人:翔德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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