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镜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23744阅读:171来源:国知局
摄像镜头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良好地修正各像差的小型的摄像镜头。从物体侧开始依次配置正的第一透镜组(G1)、正的第二透镜组(G2)、负的第三透镜组(G3)来构成摄像镜头。第一透镜组(G1)由正的第一透镜(L1)、负的第二透镜(L2)、负的第三透镜(L3)构成。第二透镜组(G2)由第四透镜(L4)和第五透镜(L5)构成,第三透镜组(G3)由第六透镜(L6)和第七透镜(L7)构成。在将第一透镜(L1)~第三透镜(L3)的阿贝数设为νd1、νd2以及νd3时,该摄像镜头满足以下的各条件式:40<νd1<75、20<νd2<35、20<νd3<35。
【专利说明】摄像镜头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在CCD传感器、COMS传感器等摄像元件上形成被摄体图像的摄像 镜头,涉及适合于装入在便携电话机、便携信息终端等便携设备中内置的摄像机、数码静物 相机、安防摄像机、车载摄像机、网络摄像机等比较小型的摄像机的摄像镜头。

【背景技术】
[0002] 近年来,代替以通话为主体的便携电话机,向便携电话机附加了便携信息终端 (PDA)或个人计算机的功能的所谓的智能手机(smart phone)得到了普及。智能手机比便 携电话机具有更高功能,因此在各种应用中利用通过摄像机拍摄所得的图像。
[0003] -般,便携电话机、智能手机的产品群从面向初级者的产品到面向高级者的产品 大多由各种规格的产品构成。其中,对于装入面向高级者开发出的产品的摄像镜头,要求还 能够对应近年来高像素化的摄像元件的高分辨率的镜头结构。
[0004] 作为实现高分辨率的摄像镜头的方法之一,有增加构成摄像镜头的透镜的枚数的 方法。但是,这样的透镜枚数的增加容易造成摄像镜头的大型化,不利于装入上述便携电话 机、智能手机等的小型摄像机。因此,目前向尽量抑制透镜枚数的方向进行了摄像镜头的开 发。但是,现今摄像元件的高像素化技术明显进步,与缩短光学全长(Total Track Length) 相比,摄像镜头的开发的中心正在向实现高分辨率的镜头结构转移。例如,不是如以前那样 将包含摄像镜头和摄像元件的摄像单元装入便携电话机、智能手机等的内部,而是安装到 这些便携电话机、智能手机等上,由此出现了得到即使与数码静物相机相比也不逊色的图 像的摄像单元。
[0005] 由7枚透镜构成的镜头结构,由于构成摄像镜头的透镜的枚数多,所以对于摄像 镜头的小型化有若干不利,但设计上的自由度高,因此存在能够平衡良好地实现各像差的 良好修正、摄像镜头的小型化的可能性。作为这样的7枚结构的摄像镜头,例如已知专利文 献1所记载的摄像镜头。
[0006] 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摄像镜头,从物体侧开始依次配置双凸形状的第一透镜、与 该第一透镜接合的双凹形状的第二透镜、将凸面朝向物体侧的弯月形状的负的第三透镜、 将凹面朝向物体侧的弯月形状的正的第四透镜、将凸面朝向物体侧的负的第五透镜、双凸 形状的第六透镜、双凹形状的第七透镜而构成。在专利文献1的摄像镜头中,通过将由第一 透镜至第四透镜的透镜构成的第一透镜组的焦距与由第五透镜至第七透镜的透镜构成的 第二透镜组的焦距之比抑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来实现摄像镜头的小型化和各像差的良好修 正。
[0007] 上述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摄像镜头虽然小型,但像面的修正不充分,特别是畸变 比较大,因此在实现高性能的摄像镜头方面自然产生限制。在上述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镜 头结构中,难以在实现摄像镜头的小型化的同时实现良好的像差修正。
[0008] 此外,这样的问题并不是装入便携电话机、智能手机中的摄像镜头所特有的问题, 在装入数码静物相机、便携信息终端、安防摄像机、车载摄像机、网络摄像机等比较小型的 摄像机的摄像镜头中也是共通的问题。
[0009] 现有技术文献 [0010] 专利文献
[0011] 专利文献1 :日本特开2012-155223号公报 实用新型内容
[0012]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实现摄像镜头的小型化和良好的像差修正 的兼顾的摄像镜头。
[0013]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摄像镜头从物体侧向像面侧依次配置具有正的 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具有负的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而构 成。第一透镜组由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具有负的光焦度的第二透镜、具有负的光焦 度的第三透镜构成。第二透镜组由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构成,第三透镜组由第六透镜和第 七透镜构成。另外,在将第一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dl,将第二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d2,将第 三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d3时,本实用新型的摄像镜头满足以下的条件式(1)?(3)。

【权利要求】
1. 一种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从物体侧向像面侧依次配置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二透 镜组、具有负的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而构成, 上述第一透镜组由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具有负的光焦度的第二透镜、具有负 的光焦度的第三透镜构成, 上述第二透镜组由第四透镜以及第五透镜构成, 上述第三透镜组由第六透镜以及第七透镜构成, 在将上述第一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dl,将上述第二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d2,将上述第 三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 d3时,满足: 40〈 v dl〈75、 20〈 v d2〈35、 20〈 v d3〈35。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四透镜具有正的光焦度, 上述第五透镜具有负的光焦度, 在将上述第四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d4,将上述第五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d5时,满足: 40〈 v d4〈75、 20〈 v d5〈35。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上述第一透镜的焦距设为fl,将上述第二透镜以及上述第三透镜的合成焦距设为 f23时,满足: -4.0<f23/fl<-l. 5〇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上述第二透镜的焦距设为f2,将上述第三透镜的焦距设为f3时,满足: 0. Kf2/f3<0. 6〇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整个镜头系统的焦距设为f,将上述第一透镜的焦距设为fl时,满足: 0. 5<fl/f<2. 0〇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上述第四透镜以及上述第五透镜的合成焦距设为f45,将上述第六透镜以及上述 第七透镜的合成焦距设为f67时,满足: -6. 0〈f45/f67〈-l.5。
7.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整个镜头系统的焦距设为f,将上述第六透镜以及上述第七透镜的合成焦距设为 f67时,满足: -1.7〈f67/f〈-0. 5。
8.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上述第六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d6,将上述第七透镜的阿贝数设为vd7时,满足: 40〈 v d6〈75、 40< v d7<75〇
9.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四透镜具有正的光焦度, 在将整个镜头系统的焦距设为f,将上述第四透镜的焦距设为f4时,满足: 1. 0<f4/f<3. 0〇
10.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七透镜具有负的光焦度, 在将整个镜头系统的焦距设为f,将上述第七透镜的焦距设为f7时,满足: -4.0<f7/f<-0. 8〇
11.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整个镜头系统的焦距设为f,将上述第二透镜和上述第三透镜之间的光轴上的距 离设为D23时,满足: 0.03〈D23/f〈0. 2。
12.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整个镜头系统的焦距设为f,将上述第三透镜和上述第四透镜之间的光轴上的距 离设为D34时,满足: 0.03〈D34/f〈0. 2。
【文档编号】G02B13/00GK204188865SQ201420708901
【公开日】2015年3月4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21日 优先权日:2014年3月20日
【发明者】久保田洋治, 久保田贤一, 平野整, 米泽友浩 申请人:株式会社光学逻辑, 康达智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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