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装置、显示装置以及显示面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48217发布日期:2019-03-30 08:5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基板、设置在所述基板上的第一缓冲层和遮光层、设置在所述第一缓冲层和遮光层远离所述基板一侧的多晶硅层,所述第一缓冲层与所述遮光层位于同一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进一步包括阻隔层,所述阻隔层至少设置于所述遮光层和所述多晶硅层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阻隔层还设置于所述第一缓冲层和所述多晶硅层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进一步包括第二缓冲层,所述第二缓冲层至少设置于所述多晶硅层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第二缓冲层还设置于所述阻隔层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进一步包括栅极层,所述栅极层设置于所述第二缓冲层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栅极层在所述多晶硅层上的投影至少部分覆盖所述多晶硅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缓冲层远离所述基板的表面与所述遮光层远离所述基板的表面齐平。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缓冲层靠近所述基板的表面与所述遮光层靠近所述基板的表面齐平。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层在所述多晶硅层上的投影覆盖至少部分的所述多晶硅层。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层的厚度等于所述第一缓冲层的厚度。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层的厚度大于所述阻隔层的厚度。

1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层的厚度大于所述多晶硅层的厚度。

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阻隔层为有机阻隔层。

15.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和用于为所述显示面板提供背光的背光模组,所述显示面板为权利要求1-14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

16.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装置包括主体和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为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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