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四边无边框机种的胶带贴附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16291发布日期:2019-06-26 00:46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四边无边框机种的胶带贴附治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四边无边框机种的胶带贴附治具。



背景技术:

随着显示器不断发展,对无边框的要求越来越高, 三边无边框显示器渐渐的向四边无边框过渡,而四边无边框的液晶面板至少有1侧是具有覆晶薄膜(COF),用于信号输入输出,通常是位于底侧,为了保证正面的无边框和窄边框的效果,覆晶薄膜(COF)只能藏在玻璃面板的边缘位置并盖上后盖保护覆晶薄膜(COF),在覆晶薄膜(COF)与后盖之间,需增加导电布以保证液晶面板的静电能与背板或后盖接通,因此,在后盖上至少增加贴1张导电贴布来保证静电释放,由于导电布101材质较软,手工贴附难以保证贴附精度现有通用做法为在后盖上先贴附一张较厚的胶条再以此为导向,加贴1张导电贴布,但是由于厚的胶条也是人工贴附,通常以刻印线参照对位,容易贴附不良造成胶带外露的外观不良。

此外也有如图1液晶显示器结构的贴附方式,首先将贴好导电布101的迈拉膜片(PET Mylar)102依据后盖刻印线103位置, 手工贴付在后盖104上,由于同时, 刻印线与非刻印线位置无明显色差, 只能过眼睛看来对位,操作困难,极容易造成迈拉膜片(PET Mylar)的贴附偏上或偏下.当偏上时,会造成胶带外露的外观不良,而贴附偏下时,导电布101离与液晶面板106接触的COF连接点105变远, 有静电释放不良的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改进,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导电布贴附工序操作对准困难,容易造成静电释放不良或影响外观。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一种用于四边无边框机种的胶带贴附治具,包括支撑座,所述支撑座上表面具有置放后盖的斜槽,所述斜槽边缘具有垂直于斜槽底面的竖直面,所述竖直面旁侧具有水平安装面。

进一步的,所述竖直面内及斜槽底面具有磁铁槽,所述磁铁槽内固定有磁铁。

进一步的,所述水平安装面至后盖垂直部上端距离为迈拉膜片的高度。

进一步的,所述磁铁槽呈矩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利用所述斜槽底面和竖直面与上盖轮廓吻合实现对上盖的限位,能够方便地进行提升了后盖的导电布贴附效率,同时,可做为迈拉膜片贴片的检验制度, 大大降低了贴附不良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现有液晶显示器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3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4所示,一种用于四边无边框机种的胶带贴附治具,包括支撑座10,所述支撑座上表面具有置放后盖的斜槽20,所述斜槽边缘具有垂直于斜槽底面的竖直面210,所述竖直面旁侧具有水平安装面220。

本实施例中,所述竖直面210内及斜槽20底面具有磁铁槽30,所述磁铁槽内固定有磁铁。

本实施例中,所述水平安装面220至后盖垂直部上端距离为迈拉膜片102的高度。

本实施例中,所述磁铁槽30呈矩状。

使用时,通过在磁铁槽30治具上放置若干个磁铁,并通过斜槽的倾斜放置,借助重力,可使后盖104有效贴附在治具表面,来保证贴附时后盖的稳定性,先将导电布贴付在迈拉膜片(PET Mylar)上, 再通过定位治具将迈拉膜片(PET Mylar)102沿水平安装面的上表面对准贴付在后盖上最后只需将导电布延着迈拉膜片(PET Mylar)102做180度翻折入迈拉膜片(PET Mylar)后侧面即可。

所述后盖放置在治具上,迈拉膜片(PET Mylar)102水平安装面边缘贴附,可有效保证贴附规格公差。同时,此治具也可做为检验治具,只需确认迈拉膜片(PET Mylar)102与治具之间是否有误差,即可简单判断贴付是否超规。

本实用新型如果公开或涉及了互相固定连接的零部件或结构件,那么,除另有声明外,固定连接可以理解为:能够拆卸地固定连接( 例如使用螺栓或螺钉连接),也可以理解为:不可拆卸的固定连接(例如铆接、焊接),当然,互相固定连接也可以为一体式结构( 例如使用铸造工艺一体成形制造出来) 所取代(明显无法采用一体成形工艺除外)。

另外,上述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任一技术方案中所应用的用于表示位置关系或形状的术语除另有声明外其含义包括与其近似、类似或接近的状态或形状。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一部件既可以是由多个单独的组成部分组装而成,也可以为一体成形工艺制造出来的单独部件。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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