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的收折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531593发布日期:2020-10-17 01:23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眼镜的收折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有关于一种眼镜的收折结构,尤其是指一种可将两个镜脚分别折叠于眼镜主体上、下部的眼镜的收折结构。



背景技术:

传统的眼镜,主要是在眼镜主体的左、右两侧分别垂向枢设两个镜脚,使两个镜脚能同时向内呈交叉折叠收合状态;然而,为顺利使两个镜脚能同时向内呈交叉折叠收合在眼镜主体的后侧,必须在眼镜主体的左、右两侧分别往后延伸设置衔接段,该衔接段的长度刚好足以使镜脚收合时错开眼镜主体的厚度以及鼻垫,此结果导致眼镜在镜脚折叠收合后的厚度体积增加,而不利于携带、收纳。

为解决上述传统眼镜在镜脚折叠收合后体积庞大的缺失,有业者研发出一种能缩小折叠后体积的眼镜,如中国台湾公告第388509号的“可折迭眼镜”实用新型专利案,该案的眼镜主要是分别以第一铰链将两个镜脚的第一部分的端部连接到镜框的左、右两侧,再分别以第二铰链将两个镜脚的第二部分的端部连接到第一部分,且第一铰链的枢接轴心与第二铰链的枢接轴心垂直,如此一来,令两个镜脚的第一部分透过第一铰链而分别往上、往下旋转,使两个镜脚的第一部分分别朝上、下平靠在镜框两侧部的外侧,又两个镜脚的第二部分透过第二铰链而分别往镜框旋转,使两个镜脚的第二部分分别平靠在镜框的上部与下部。

但是,因第388509号的“可折叠眼镜”实用新型专利案的第一铰链其配置在第一部分的一端部的轴衬为助于第一部分插入至枢轴中而在轴衬上设有一沟槽,此沟槽的设置虽能利于第一部分插入至枢轴上,也相对使得第一部分与枢轴之间形成松弛不牢靠的情形,以致于镜框与镜脚的组装状态无法稳定固定。

现今,本发明人即是鉴于上述第388509号的“可折叠眼镜”实用新型专利案在实际的实施使用上所产生的缺失之处,而研创出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眼镜的收折结构,透过镜脚上的第二枢接机构的结构设置,使镜脚与眼镜主体的组设状态相对具有稳定不松动的稳固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眼镜的收折结构,由以下技术实现:

一种眼镜的收折结构,包括一眼镜主体、两个镜脚、两个第一枢接机构、两个第二枢接机构;其中:

所述眼镜主体,其具上部、下部及两个左、右方向的侧部;

所述镜脚,其包括有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

所述第一枢接机构,设于所述第一部分的端部,所述第一枢接机构使所述第一部分连接至所述眼镜主体的侧部;

所述第二枢接机构,设于所述第二部分的端部,所述第二枢接机构使所述第二部分连接至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一枢接机构的枢接轴向与所述第二枢接机构的枢接轴向相互垂直;

所述第一枢接机构包括:

在所述侧部的外侧向外凸设置枢柱,所述枢柱的端部形成定位锥体,其径长为往外侧呈递减设置,所述枢柱上设有沿着其轴向剖切的切沟,所述枢柱断开呈两个半柱体,两个所述半柱体间具有能彼此靠合、外张的弹性力,所述枢柱在其定位锥体与根部之间形成颈部,所述颈部外径小于所述定位锥体的最大外径,所述颈部上沿着其轴向方向设有两个与所述切沟之间具有夹角且彼此对应的卡槽;以及

所述第一部分的端部设套接孔,所述套接孔的孔壁上沿其轴向设有一组对应的凸肋,所述套接孔对应供所述眼镜主体侧部的所述枢柱套设,而该组所述凸肋嵌入与之对应的所述卡槽中或所述切沟中。

本实用新型的眼镜的收折结构,还可以由以下技术实现:

一种眼镜的收折结构,包括一眼镜主体、两个镜脚、两个第一枢接机构、两个第二枢接机构;其中:

所述眼镜主体,其具上部、下部及两个左、右方向的侧部;

所述镜脚,其包括有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

所述第一枢接机构,设于所述第一部分的端部,所述第一枢接机构使所述第一部分连接至所述眼镜主体的侧部;

所述第二枢接机构,设于所述第二部分之端部,所述第二枢接机构使所述第二部分连接至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一枢接机构的枢接轴向与所述第二枢接机构的枢接轴向相互垂直;

所述第一枢接机构包括:

在所述侧部的外侧向外凸设置枢柱,所述枢柱的端部形成定位锥体,其径长为往外侧呈递减设置,所述枢柱上设有沿着其轴向剖切的切沟,所述枢柱断开呈两个半柱体,使两个所述半柱体间具有能彼此靠合、外张的弹性力,所述枢柱在其定位锥体与根部之间形成颈部,所述颈部外径小于所述定位锥体的最大外径,所述颈部上沿着其轴向方向设有两个与所述切沟之间具有夹角且彼此对应的卡槽;以及

所述第一部分的端部设套接孔,所述套接孔的孔壁上沿其轴向设有二组对应的凸肋,所述套接孔对应供所述眼镜主体侧部的所述枢柱套设,而各所述凸肋嵌入与之对应的所述卡槽及所述切沟中。

附图说明

在此描述的附图仅用于解释目的,而不意图以任何方式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公开的范围。另外,图中的各部件的形状和比例尺寸等仅为示意性的,用于帮助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并不是具体限定本实用新型各部件的形状和比例尺寸。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教导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可能的形状和比例尺寸来实施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收折结构的立体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收折结构的组合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具有收折结构的眼镜于展开状态的立体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具有收折结构的眼镜于折叠状态的立体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具有收折结构的眼镜于折叠状态且示意放置于收纳盒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眼镜

2:眼镜主体

21:上部

22:下部

23:侧部

231:枢柱

232:定位锥体

233:切沟

234:半柱体

235:颈部

236:卡槽

3:镜脚

31:第一部分

311:套接孔

312:凸肋

32:第二部分

4:第一枢接机构

5:第二枢接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和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细节。但是,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而不能以任何方式理解成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教导下,技术人员可以构想基于本实用新型的任意可能的变形,这些都应被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为令本实用新型所运用的技术内容、实用新型目的及其达成的功效有更完整且清楚的公开,此于下详细说明,并请一并参阅说明书附图及附图标记:

请参看图1~图3。

附图标记1表示一付可收折的眼镜,其包括有一平坦眼镜主体2、两个镜脚3、两个第一枢接机构4、两个第二枢接机构5。此眼镜主体2可为镜框装入一对镜片组成或是一对镜片与镜框一起被铸成型而呈一单体状。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附图中,以一对镜片与镜框一起被铸成型而呈一单体状的眼镜为实施例。其中:

眼镜主体2具有上部21、下部22及两个左、右方向的侧部23;

镜脚3包括有第一部分31与第二部分32;

第一枢接机构4设于镜脚3的第一部分31的端部处,透过第一枢接机构4使第一部分31连接至眼镜主体2的侧部23;

第二枢接机构5设于镜脚3的第二部分32的端部处,借由第二枢接机构5使第二部分32连接至第一部分31,并且第一枢接机构4的枢接轴向与第二枢接机构5的枢接轴向相互垂直。

而前述的第一枢接机构4主要包括:

在眼镜主体2侧部23的外侧向外凸设置枢柱231,枢柱231的端部形成定位锥体232,定位锥体232的径长为越往外侧呈递减设置,此外,枢柱231上还设有沿着枢柱231轴向剖切的切沟233,因切沟233的设置将枢柱231断开呈两个半柱体234,也因该切沟233使两个半柱体234间具有能彼此靠合、外张的些微弹性力,枢柱231在定位锥体232与枢柱231根部之间形成颈部235,颈部235的外径小于定位锥体232的最大外径,再者,颈部235上沿着颈部235的轴向方向设有两道与切沟233之间具有夹角且彼此对应的卡槽236;以及

镜脚3第一部分31的端部设套接孔311,套接孔311的孔壁上沿着套接孔311的轴向设有一组彼此对应的凸肋312,位在眼镜主体2侧部23的枢柱231对应插入套接孔311中,使套接孔311对应套接于枢柱231的颈部235处,且凸肋312嵌入与之对应的卡槽236中或切沟233中。当然也可以在套接孔311的孔壁上沿套接孔311的轴向方向设两组对应的凸肋312,当套接孔311供位在眼镜主体2侧部23的枢柱231对应套设状态下,各凸肋312将嵌入与之对应的卡槽236及切沟233中。

如此一来(以下请一并参看图4、图5),镜脚3的第一部分31可以透过第一枢接机构4而以枢柱231为轴做360°旋转,并且透过凸肋312嵌入与之对应的卡槽236或/及切沟233中,将镜脚3的第一部分31与眼镜主体2间的耦合状态定位。由于枢柱231端部处的定位锥体232的径长为越往外侧呈递减设置,而有助于枢柱231插入套接孔311的动作,此外,枢柱231上还因为设有沿着枢柱231轴向剖切的切沟233,而使枢柱231断开呈具有能彼此靠合、外张些微弹性力的两个半柱体234,也有助于枢柱231插入套接孔311的动作,以及确保枢柱231与套接孔311的套接枢合状态,又枢柱231的颈部235的外径小于定位锥体232的最大外径,也是为了确保枢柱231与套接孔311的套接枢合状态。

令两个镜脚3的第一部分31透过第一枢接机构4而分别往上、往下旋转,使两个第一部分31分别朝上、朝下平靠在眼镜主体2二侧部23的外侧,接着将两个镜脚3的第二部分32透过第二枢接机构5而分别往眼镜主体2的上部21、下部22旋转,使两个镜脚3的第二部分32分别平靠在眼镜主体2的上部21与下部22,形成一平坦折叠结构。

针对上述各实施方式的详细解释,其目的仅在于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解释,以便于能够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这些描述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释成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特别是,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中描述的各个特征也可以相互任意组合,从而组成其他实施方式,除了有明确相反的描述,这些特征应被理解为能够应用于任何一个实施方式中,而并不仅局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