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265266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布线工具领域,特别是涉及到了一种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家庭可选用的电子、电气设备等有着逐步增多的趋势,这种趋势使得人们不得不适时的对室内布线进行调整和增加。然而,在装修初期,无论考虑的多么周全,后期也难免会出现需要线路改造和增设的需要。此种情况下,想要走暗线,即将线缆设于墙内暗管中,则势必需要大费周折,成本极高。因此在装修完成以后,后期的线路改造绝大多数不得不采用布明线的方式,而这种布线形式显然是很不美观的。
[0003]针对上述问题,公告号为CN204405917U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光纤布线枪,该光纤布线枪包括枪管和设于枪管后部连接的把手,其中枪管包括光纤线槽、加热装置、保温壳、压线管、上壳体和下壳体,光纤线槽为一中心形成有圆形通孔的长管,通孔半径略大于室内光线半径,光纤线槽沿轴向对开为上下两部分,上下两部分靠近前端部位均设有加热装置和包覆在加热装置外层的保温壳,所述压线管包括上管体和下管体,所述上管体和下管体分别设置在所述光纤线槽上、下两部分的前端端口处,所述上管体长度略长于所述下管体长度且所述上管体端部形成有球形压头;所述上壳体和下壳体分别扣装在所述光纤线槽的上、下两部分并与其对开边缘处连接为一体,所述上壳体和下壳体一侧通过连接件活动链接而另一侧通过扣合器连接,所述上壳体和下壳体上形成有与所述光纤线槽上通孔相对应的能够穿入光纤的孔;所述把手包括设置于内部的电池、设置于底部的电源线和用于控制电源启动和闭合的电源开关,所述电池、电源线和电源开关通过导线与所述加热装置连接,在所述加热装置内还设置有控温器。
[0004]在光纤入户进行室内布线时,该布线枪可以配合光纤外层固化有一层低温热熔胶的室内光纤使用,采用不打孔的明线布线方式,而是对光纤加热使包覆在光纤上的热熔胶层熔化在凝固并贴附在室内墙转角、踢脚线、门框等不明显位置,使布线后光纤接近半透明状态,不贴近观察,几乎感觉不到光纤存在,从而不至于破坏室内的装潢,或者影响装潢效果O
[0005]通过上述介绍可知,所述光纤布线枪需与特定的光纤配套才能使用,其应用场合显然是十分有限的,存在通用性差的问题,对于其它类型的光纤和电线则没有办法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000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以解决布线枪通用性差、应用范围窄的问题。
[0007]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包括熔胶枪和枪头,枪头固定在熔胶枪的胶出口处,枪头包括熔胶挤出头和转动装配于熔胶挤出头上的压线件,熔胶挤出头包括与熔胶枪的出口连接的进胶口和与进胶口连通的出胶口,压线件上设有与出胶口对应连通的引线槽,熔胶挤出头上设有可供线缆沿径向通过以进入至所述引线槽的开口,引线槽可随着压线件的转动而分别与所述开口和出胶口正对连通,压线件的位于引线槽的出线端的槽底的部位处形成用于压装线缆的压线头。
[0008]所述压线件与熔胶挤出头交叉的插装在熔胶挤出头上。
[0009]所述出胶口位于压线件的背离进胶口的一侧处。
[0010]进胶口与出胶口之间通过在熔胶挤出头上打孔形成的折转通道连通。
[0011]所述压线件为锥棒,熔胶挤出头上的供压线件插入的孔为与之匹配的锥孔。
[0012]所述压线件为圆锥棒。
[0013]本实用新型的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的枪头构成部分包含了熔胶挤出头和压线件,其中熔胶挤出头包括与熔胶枪的出口连接的进胶口和与进胶口连通的出胶口,因此其可以获得外部的熔融的胶,压线件上设置了与出胶口对应连通的引线槽,并且压线件的位于引线槽的出线端的槽底的部位处形成用于压装线缆的压线头,另外,由于设置了所述开口,使用时很容易的就可以将待固定的线缆装入引线槽中,因此,在使用的时候,可将要固定的线缆自压线件处由引线槽通过,由此使被装线缆外部能够获得熔融后的胶并被压线头压在相应位置。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使用的时候,线缆可以由外部获得粘接用的胶,而不必靠自身熔化获得,从而可大大拓宽应用范围,不仅可以对各种光线进行布线,在需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对电线进行布线,解决了布线枪通用性差、应用范围窄的问题。
【附图说明】
[0014]图1是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的实施例的主视图;
[00?5]图2是枪头的主视图;
[0016]图3是图2在A处的放大图;
[0017]图4是枪头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的实施例,如图1-4所示,该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包括熔胶枪1001和枪头1002。
[0019]熔胶枪的结构为现有技术,其在使用时可将胶条熔融并且以挤压的方式输送至胶出口处。关于熔胶枪,此处不再做过多说明。
[0020]枪头1002包括熔胶挤出头101和压线件102。
[0021]熔胶挤出头101,顾名思义,主要用于将熔融的胶挤出,因此其包括进胶口11和出胶口 12,进胶口 11用于与熔胶枪连接,在本实施例中,进胶口 11处设有外螺纹,熔胶挤出头101在使用时通过外螺纹与熔胶枪连接,当然,根据熔胶枪的具体结构的不同,熔胶挤出头处的外螺纹还可以为内螺纹或者其它的卡接、插接结构等,此处不再一一列举。熔胶挤出头101整体是由两段构成,该两段从进胶口到出胶口依次为后端圆柱段和前端圆柱段,前端圆柱段上设有贯穿其径向两侧的穿孔,穿孔为一端大一端小的锥形孔并且具有开口61,用于安装压线件102。进胶口设于后端圆柱段的后端,出胶口 12则位于胶通道的末端,在本实施例中,胶通道采用的是折转通道,该折转通道是由在熔胶挤出头上钻的第一孔51、第二孔52、第三孔53、第四孔54、第五孔55和第六孔56构成,此处以图1所示方位的前后上下左右为基准,其中第一孔51与熔胶挤出头同轴的自右向左延伸,第二孔52自下向上延伸给胶通道造成了一个径向偏移,第三孔53的延伸方向与第一孔51平行并且后端与第二孔52连通,第四孔54自下而上延伸将胶通道向上折转;第五孔55自前向后延伸将胶通道从第四孔54向熔胶挤出头的外壁上引导,第六孔56将第五孔引向压线件。
[0022]压线件102主要用于将与胶汇合后的线缆压紧在要粘接的地方,在本实施例中,压线件102为一端大、另一端小的圆锥棒,其插入至熔胶挤出头上的穿孔中而与熔胶挤出头构成交叉布置的形式并且可相对于熔胶挤出头转动,由于穿孔为锥孔、压线件102为圆锥棒,因此在使用的时候,轻击即可使二者过盈配合而不至于轻易分开。压线件102上设有与出胶口对应连通的引线槽13,引线槽13的一端为供线缆进入的进线端,另一端为供线缆伸出的出线端,压线件102的位于引线槽13的出线端的槽底的部位处形成用于压装线缆的压线头,引线槽13位于压线件的背离进胶口的一侧,引线槽的槽口正对上述第六孔的外端。
[0023]在使用该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的时候,可将熔胶挤出头螺纹装配在熔胶枪上,旋转压线件使引线槽正对熔胶挤出头上的开口,将需要布置的线缆沿径向通过所述开口装入至引线槽中,此时旋转压线件使引线槽正对熔胶挤出头的胶通道的出胶口,此时操作熔胶枪,则熔胶枪将会熔融其配置的胶棒、胶条等粘接用的胶并将其送至熔胶挤出头中,熔胶挤出头进而将胶导引至压线件的引线槽,胶与线缆在引线槽处汇合,此时移动熔胶枪则压线件便会将经过的线缆压紧并粘接。
[0024]在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的其它实施例中,还可以通过改变穿孔的位置,从而减少胶通道的折转次数。
【主权项】
1.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包括熔胶枪和枪头,枪头固定在熔胶枪的胶出口处,其特征在于,枪头包括熔胶挤出头和转动装配于熔胶挤出头上的压线件,熔胶挤出头包括与熔胶枪的出口连接的进胶口和与进胶口连通的出胶口,压线件上设有与出胶口对应连通的引线槽,熔胶挤出头上设有可供线缆沿径向通过以进入至所述引线槽的开口,引线槽可随着压线件的转动而分别与所述开口和出胶口正对连通,压线件的位于引线槽的出线端的槽底的部位处形成用于压装线缆的压线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线件与熔胶挤出头交叉的插装在熔胶挤出头上。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其特征在于,所述出胶口位于压线件的背离进胶口的一侧处。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其特征在于,进胶口与出胶口之间通过在熔胶挤出头上打孔形成的折转通道连通。5.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线件为锥棒,熔胶挤出头上的供压线件插入的孔为与之匹配的锥孔。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线件为圆锥棒。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布线工具领域,特别是涉及到了一种可用于光纤入户的布线枪。该熔胶枪包括熔胶枪和枪头,枪头固定在熔胶枪的胶出口处,枪头包括熔胶挤出头和转动装配于熔胶挤出头上的压线件,熔胶挤出头包括与熔胶枪的出口连接的进胶口和与进胶口连通的出胶口,压线件上设有与出胶口对应连通的引线槽,熔胶挤出头上设有可供线缆沿径向通过以进入至所述引线槽的开口,引线槽可随着压线件的转动而分别与所述开口和出胶口正对连通,压线件的位于引线槽的出线端的槽底的部位处形成用于压装线缆的压线头。该布线枪可大大拓宽应用范围,不仅可以对各种光线进行布线,在需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对电线进行布线,解决了布线枪通用性差、应用范围窄的问题。
【IPC分类】G02B6/46
【公开号】CN205176352
【申请号】CN201520943694
【发明人】李建辉, 李馨春, 许贵强, 李建伟, 张文利, 杨小琳, 马娜娜, 代军
【申请人】河南省通信电缆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20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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