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49617发布日期:2019-01-18 19:15阅读:378来源:国知局
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



背景技术:

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主要包括音频质量主观评价和视频质量主观评价两部分,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是指:使受测者处于特定的受控环境中,向其播放一段视音频,然后采用各种统计方法使受测者对视音频质量进行评分,最后得到视音频质量评分。

在进行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时,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需要保证测试环境的色温、照度、声强等重要指标符合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测试环境对测试结果的影响。现有技术中缺乏能满足此种要求的用于进行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的试验室。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所述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采用无窗户设计,包括墙体(1)、天花板(2)和门(3);所述墙体(1)采用多层结构,按从内到外的方向,分别为第一隔音棉(1.1)、第一隔音板(1.2)和第一无反光绒布(1.3);所述天花板(2)采用多层结构,按从内到外的方向,分别为第二无反光绒布(2.1)、第二隔音板(2.2)和石膏板(2.3);所述门(3)采用隔音门(3.1),并在所述隔音门(3.1)的外面包裹第三无反光绒布(3.2);

所述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的长度为7.5米,宽度为5.4米,高度为3.5米;

在所述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的室内设置光照单元和声音单元;

所述光照单元包括呈矩形阵列排列的35个LED光源,35个LED光源为7行5列排布,各个LED光源均匀悬挂于所述天花板(2);

其中,第一排LED光源距离前侧墙体的距离为1米,最后一排LED光源距离后侧墙体的距离为1.1米;相邻排之间的距离为0.9米;第一列LED光源距离左侧墙体的距离、最后一列LED光源距离右侧墙体的距离以及相邻列之间的距离均为0.9米;

所述声音单元包括:在实验室正面墙体悬挂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第2中置声道音箱(4.2),其中,所述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所述第2中置声道音箱(4.2)水平相接触设置,并且位于正面墙体水平方向的中心位置;在所述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所述第2中置声道音箱(4.2)的左侧等高位置悬挂安装左声道音箱(4.3);在所述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所述第2中置声道音箱(4.2)的右侧等高位置悬挂安装右声道音箱(4.4);

在实验室左面墙体悬挂安装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和第2补声全频音箱(4.6);所述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和所述第2补声全频音箱(4.6)等高度布置,并且,所述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前缘距离前侧墙体的距离、所述第2补声全频音箱(4.6)后缘距离后侧墙体的距离相等,均为1.7米;所述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后缘距离所述第2补声全频音箱(4.6)前缘的距离为3.4米;

在实验室右面墙体悬挂安装第3补声全频音箱和第4补声全频音箱;所述第3补声全频音箱与所述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对称布置,所述第4补声全频音箱与所述第2补声全频音箱(4.6)对称布置。

优选的,所述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所述第2中置声道音箱(4.2)的悬挂高度为3.2米。

优选的,所述左声道音箱(4.3)的左侧边缘距离左侧墙体的距离为0.4米;所述第1中置声道音箱(4.1)的左侧边缘距离所述左声道音箱(4.3)的右侧边缘距离为0.9米;所述右声道音箱(4.4)与所述左声道音箱(4.3)对称布置。

优选的,所述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和所述第2补声全频音箱(4.6)的底部的安装高度为2.1米。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为一个标准化的主观评价试验室,通过对试验室建筑主体、光源布置以及各类音箱布置,经多次试验验证,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试验室内部色温、照度、声强均匀分布的优点,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测试环境不均对测试结果的影响,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可重复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的纵向剖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墙体剖面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天花板剖面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门的剖面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LED光源的布置结构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在正面墙体布置音箱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在左侧面墙体布置音箱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光源控制系统的原理图;

图10为音视频实验室内主观评价屏与观察者的位置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通过对试验室建筑主体、光源的布置以及各类音箱的布置,能够实现试验室对外部隔音和隔光照,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试验室内部色温、照度、声强均匀分布的优点,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测试环境不均对测试结果的影响,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参考图1和图2,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采用无窗户设计,包括墙体1、天花板2和门3;参考图3,墙体1采用多层结构,按从内到外的方向,分别为第一隔音棉1.1、第一隔音板1.2和第一无反光绒布1.3;参考图4,天花板2采用多层结构,按从内到外的方向,分别为第二无反光绒布2.1、第二隔音板2.2和石膏板2.3;参考图5,门3采用隔音门3.1,并在隔音门3.1的外面包裹第三无反光绒布3.2;

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的长度为7.5米,宽度为5.4米,高度为3.5米。

因此,为了达到良好的视听效果,本试验室采用无窗户设计,门采用隔音门并用无反光绒布包裹,墙体和天花板做隔音和反光处理。墙体采用多层结构,隔音棉和隔音板能把周围噪音降低60dB以上。无反光绒布能最大限度减少试验室内的光线反射。天花板采用石膏板吊顶,吊挂隔音板和无反光绒布。

通过对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建筑结构的设计,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外部环境声音和光线对试验室内部测试环境的影响。

在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的室内设置光照单元和声音单元,从光照和声音两方面的设计来满足视音频主观评价的要求。下面分别对光照单元和声音单元进行介绍:

(一)光照单元

参考图6,为LED光源的布置图,光照单元包括呈矩形阵列排列的35个LED光源,35个LED光源为7行5列排布,各个LED光源均匀悬挂于天花板2;LED光源采用色温可调,最大发光通量为2500lm的LED灯,为主观评价试验室内提供0.01lux~1200lux的照度。

其中,第一排LED光源距离前侧墙体的距离为1米,最后一排LED光源距离后侧墙体的距离为1.1米;相邻排之间的距离为0.9米;第一列LED光源距离左侧墙体的距离、最后一列LED光源距离右侧墙体的距离以及相邻列之间的距离均为0.9米。通过此种布置方式,可最大限度的保证LED光源布置的均匀性,满足测试区域内照度的均匀性大于95%的要求,从而保障整个试验室内相同高度层的不同位置照度均匀。

实际应用中,可通过光源控制系统精确控制每一个光源的发光强度和发光的光谱,光谱根据设定的参数自动调整。光源控制系统由中央控制单元、亮度采集单元、光谱采集单元、亮度控制单元和光谱控制单元五部分构成。其原理图如图9所示。

(二)声音单元

声音单元包括:参考图7,在实验室正面墙体悬挂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第2中置声道音箱4.2,其中,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第2中置声道音箱4.2水平相接触设置,并且位于正面墙体水平方向的中心位置;在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第2中置声道音箱4.2的左侧等高位置悬挂安装左声道音箱4.3;在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第2中置声道音箱4.2的右侧等高位置悬挂安装右声道音箱4.4;第1中置声道音箱4.1和第2中置声道音箱4.2的悬挂高度为3.2米。左声道音箱4.3的左侧边缘距离左侧墙体的距离为0.4米;第1中置声道音箱4.1的左侧边缘距离左声道音箱4.3的右侧边缘距离为0.9米;右声道音箱4.4与左声道音箱4.3对称布置。

参考图8,在实验室左面墙体悬挂安装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和第2补声全频音箱4.6;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和第2补声全频音箱4.6等高度布置,并且,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前缘距离前侧墙体的距离、第2补声全频音箱4.6后缘距离后侧墙体的距离相等,均为1.7米;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后缘距离第2补声全频音箱4.6前缘的距离为3.4米;

在实验室右面墙体悬挂安装第3补声全频音箱和第4补声全频音箱;第3补声全频音箱与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对称布置,第4补声全频音箱与第2补声全频音箱4.6对称布置。

第1补声全频音箱4.5和第2补声全频音箱4.6的底部的安装高度为2.1米。

可见,试验室内配置左右声道音箱2只,中置声道音箱2只,补声全频音箱4只。其中左右声道音箱频率响应(-3dB)45Hz-18kHz,(-10dB)35Hz-20kHz,灵敏度为101dB,最大声压级128dB,中置声道音箱频率响应(-3dB)55Hz-17kHz,(-10dB)40Hz-20kHz,灵敏度为99dB,最大声压级132dB,补声全频音箱频率响应(-3dB)65Hz-20kHz,(-10dB)50Hz-20kHz,灵敏度为95dB,最大声压级125dB。

采用此种方式布置音箱,经多次实际检测,可保证试验室内响度(声压级)控制在85dB,在250~4000Hz混响时间T60为0.3~0.6s,T60的最大偏离不大于25%,在100~5000Hz范围内,无任何共振与颤动回声,试验室的本底噪声小于30dB,最大声压级与最小声压级比值不大于6dB,试验室内频响平滑,无声染色,回声、声聚焦、声影等声学缺陷。

为保证观测者能清晰、准确的观测主观评价屏播放的视频图像,经过实验与验证发现,观测者的距离是主观评价屏尺寸的3~5倍时,评测结果最准确。本方案中主观评价屏为46吋显示器,对角线长度为116.84cm,观测者距离主观评价屏的距离为3.5m~5.8m之间,并且观测者的观测角度小于30°。音视频实验室内主观评价屏与观察者的位置见图10。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视音频质量主观评价试验室,为一个标准化的主观评价试验室,通过对试验室建筑主体、光源布置以及各类音箱布置,经多次试验验证,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试验室内部色温、照度、声强均匀分布的优点,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测试环境不均对测试结果的影响,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可重复性。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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