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琴腮垫及提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766614发布日期:2021-01-29 20:30阅读:120来源:国知局
一种提琴腮垫及提琴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发明涉及乐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提琴腮垫及提琴。


背景技术:

[0002]
提琴,是一种弦乐器。总共有四根弦。靠弦和弓摩擦发出声音。提琴琴身(共鸣箱)由具有弧度的面板、背板和侧板粘合而成。面板常用云杉制作,质地较软;背板和侧板用枫木,红木,质地较硬。琴头、琴颈用整条枫木,指板用乌木。
[0003]
提琴广泛流传于世界各国,是现代管弦乐队弦乐组中最主要的乐器。它在器乐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是现代交响乐队的支柱,也是具有高难度演奏技巧的独奏乐器,与钢琴、古典吉他并称为世界三大乐器。
[0004]
提琴上具有腮托,提琴腮托是装置在琴箱面板弦板中间的附件,它通过腮轴来紧固。它起着演奏时以左下颚压住腮托,使琴身平稳的作用,保护面板表面的油漆不被磨损。
[0005]
由于腮托都是硬质材料制成,在练琴和演奏的过程中与左下颚长期接触会导致训练者不舒适,甚至影响练琴和演奏的稳定性,同时练琴和演奏的过程中汗液滴落于腮托和提琴侧板上,常年清洗不便,细菌滋生,因此日常练琴和演奏时不够卫生。


技术实现要素:

[0006]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提琴腮垫及提琴,以提升练琴和演奏的舒适度,使练琴和演奏的稳定性更强,同时也使练琴和演奏变的更加卫生。
[0007]
一种提琴腮垫,包括柔性垫,所述柔性垫的一面具有胶。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发明人设计了本技术方案,本技术方案中包括柔性垫,柔性垫上具有胶,使用的时候,将柔性垫装配于腮托的顶面,使用的时候,左下颚放在柔性垫上,由于柔性垫是软的,训练者、演奏者的左下颚与柔性垫接触更加舒适,增强训练者、演奏者的练琴和演奏稳定性,同时汗液滴落也是掉落于柔性垫上,这样清洗时取下柔性垫即可,使练琴和演奏更加卫生。本技术方案中的腮垫装配和取下都很方便,本技术方案中提琴特指小提琴和中提琴。
[0008]
优选地,所述胶为胶带。
[0009]
优选地,所述胶为涂层。
[0010]
优选地,所述胶带为双面胶带。本技术方案中采用双面胶带便于柔性垫和腮托的固定。
[0011]
优选地,所述胶带设置为多块。本技术方案中胶带为多块,使柔性垫与腮垫的接触更充分,稳定性更强。
[0012]
优选地,多块所述胶带均匀分布。
[0013]
一种提琴,包括提琴本体和所述的提琴腮垫,所述提琴本体上具有腮托,所述提琴腮垫装配于腮托的顶面。
[0014]
优选地,所述提琴腮垫能够将腮托的顶面全部覆盖。本技术方案中设置提琴腮垫的形状与腮托的形状一致,且提琴腮垫能够将腮托的顶面全部覆盖,提琴腮垫和腮托的配
合更好,装置整体更加美观。
[001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体现在:本技术方案中包括柔性垫,柔性垫上具有胶,使用的时候,将柔性垫装配于腮托的顶面,使用的时候,左下颚放在柔性垫上,由于柔性垫是软的,训练者、演奏者的左下颚与柔性垫接触更加舒适,增强训练者、演奏者的练琴和演奏稳定性,同时汗液滴落也是掉落于柔性垫上,这样清洗时取下柔性垫即可,使练琴和演奏更加卫生。
附图说明
[0016]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0017]
图1为本发明中的提琴腮垫的结构示意图;
[0018]
图2为本发明中的提琴的结构示意图。
[0019]
附图中,1-柔性垫,2-胶带,3-提琴本体,4-腮托。
具体实施方式
[0020]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21]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发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0022]
实施例1
[0023]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提琴腮垫,包括柔性垫1,所述柔性垫1的一面具有胶。
[0024]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提琴,包括提琴本体3和所述的提琴腮垫,所述提琴本体3上具有腮托4,所述提琴腮垫装配于腮托4的顶面。本实施例中所述胶为胶带2或者涂层。
[0025]
为了便于柔性垫1和腮托4的装配,本实施例中所述胶带2为双面胶带。
[0026]
为了使柔性垫1与腮托4的连接更稳定,本实施例中所述胶带2设置为多块,且多块所述胶带2均匀分布。
[0027]
本实施例中所述提琴腮垫能够将腮托4的顶面全部覆盖。
[0028]
本实施例中柔性垫1的颜色与腮托4的颜色一致,装置整体美观度更佳。
[0029]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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